作者ppe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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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公告》中國文學系99學年度系級薦外交換學生甄選
時間Mon Sep 6 11:07:15 2010
赴「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系」、「復旦大學中文系」系級交換學生甄選相關訊息。
內容:
一、 緣由:為鼓勵本系同學開拓學術研究視野,本系目前已與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
譯及語言學系、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簽署系級交換學生協議書,已於99學年
度上學期正式開始交換計畫,茲分述相關規定及甄選訊息如下。
二、 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及語言學系
(一) 申請名額及資格:每學期兩名。本系學士班學生二年級(含)以上,不含進修學
士班。98學年度在校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含)以上,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
得報名。
(二) 交換期間:99(下)(100年1月初至4月中,實際日期依香港城大行事曆)
(三) 申請期間:99年9月6日至10月1日
(四) 甄選結果公佈:99年10月22日(五)
(五) 所需資料:申請表3份(附件一)、自傳3份、讀書計畫3份、本校歷年成績單英文
版(正本1份、影本2份)、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1份、影本2份)、語言能力證
明(正本1份、影本2份)。以上資料除特別說明需英文版外,其他均為中文版,
書面資料需依以上順序排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分成三份夾住繳交,不得裝訂或
另加封面,第一份全為正本文件,另?份除申請表外皆為影本。
(六) 費用:只需繳交臺大學雜費,於交換期間之往返旅費、生活費、食宿費、書費、
保險和醫療等費用均由交換學生本人自理。
(七) 學習方式及規定:至香港城大中文系修讀相關課程,可供選修的課程由雙方於每
學期開課時商定。雙方互相承認學分,並在修讀完畢為對方交換學生提供成績單
。
(八) 系所網址:
http://ctl.cityu.edu.hk/
三、 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
※附註:教育部目前迄未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故本系鼓勵學分已修畢的之碩士生
、博士生前往復旦中文系。
(一) 申請名額及資格:每學期兩名。本系學士班學生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學生
一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學生一年級(含)以上,不含進修學士班。98學年度
在校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含)以上,轉學生若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得報名。
(二) 交換期間:99(下)(100年2月底至7月初,實際日期依復旦大學行事曆)
(三) 申請期間:99年9月6日至10月1日
(四) 甄選結果公佈:99年10月22日(五)
(五) 所需資料:申請表3份(附件一)、自傳3份、讀書計畫3份、本校歷年成績單
(正本1份、影本2份)、學?名次證明書(正本1份、影本2份)。書面資料需依
以上順序排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分成三份夾住繳交,不得裝訂或另加封面,
第一份全為正本文件,另?份除申請表外皆為影本。
(六) 費用:只需繳交臺大學雜費,於交換期間之往返旅費、生活費、食宿費、書費、
保險和醫療等費用均由交換學生本人自理。
(七) 學習方式及規定:至復旦中文系相關專業插班修讀部分課程,可供選修的課程由
雙方於每學期開課時商定。
(八) 系所網址:
http://chinese.fudan.edu.cn/fudan/res/htmlres/0/index.shtml
四、 系級交換學生可申請之獎學金:文學院優秀及清寒交換學生獎學金(每年6月
開放申請)
五、 注意事項
(一) 本公告所列與上述兩校中文系之交換學生計畫屬「系級」交換學生計畫,與校級
交換學生計畫之申請流程、甄選方式、截止時間皆不同,且不計入校方與上述兩
校校級交換學生名額,欲申請之本系同學請直接向系方申請。
(二) 本系系級薦外交換學生之權利與義務和校級薦外交換學生相同,校內行政程序由
系方協助辦理(入學許可、延畢、役男緩徵、宿舍保留、轉發成績單、學分抵免
);於交換期間結束回臺後亦需上網繳交交換心得或留學網誌。
聯絡人:鄭珮君 幹事
聯絡電話:02-33664044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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