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isya (大頭)
看板Romances
標題[軌跡] 我的男友是老大?/通姦除罪化
時間Mon Apr 6 09:34:15 2026
□ 這項曾經存在的歷史軌跡是什麼:通姦罪
□ 出現在哪本書中(可簡述該段的情節):
我的男友是老大?/ 陳明娣
書中女主角的同事,與先生學生時代就開始交往,
愛情長跑七八年後結婚,感情生活甜蜜,但在老公「升職」後常出差
也無法像以前一樣一起約會過節日。結果是外遇!外遇對象還懷孕了!
女主角氣急敗壞,男主角承諾會幫同事找律師,走法律程序解決
「找個律師告他通姦。不想上法院?簡單,賠償費交出來。
要離婚?可以,贍養費吐出來。
想盡快當孩子合法的爸爸?沒問題,車子、房子、銀子通通交出來。
狠狠的榨光他,沒了錢,看他可以快活多久。」
□ 關於這項往昔軌跡,有什麼其他想說的:
2020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做出了釋字第791號解釋,
認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的規定過度侵犯隱私與性自主決定權,不符比例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可以單獨對通姦的其中一方撤回告訴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
所以跟通姦罪有關的這兩個條文,都被宣告違憲而失效。
---以上引自法律百科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family-relationship/756
現在不能告通姦罪了,在法律上要主張的是民事上的
侵害配偶權
2020年的大法官解釋當時引起社會很多討論,
但感受的到社會對於家庭的想像比以前寬廣,也不執著要停在有毒的關係裡
只是對於一段關係來說,背叛之後的懲罰或賠償,或許都很難修復或彌補吧
至於解釋中提到第239條的但書
「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以往看新聞常不能理解,「抓姦」提告後,往往只告第三者,卻對配偶撤回告訴
這次解釋也說違反平等原則,真是太合理了!
這本書是去年萬盛結業時盲買的,意外好看,節奏輕快有趣,男主角(跟他的貓)也討喜
雖然配角跟男主角背景都有很多發揮空間,但讀來也沒什麼遺憾了,很喜歡
可惜作者只有這本電子書,現在也無從尋找紙本書購買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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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upins : 陳明娣的書不錯看啊~04/06 14:34
2F:推 yang1265 : 感覺很好看誒04/06 17:12
這本真的蠻好看的!有買的記得拿出來看!
※ 編輯: parisya (223.136.92.48 臺灣), 04/07/2026 19: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