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ybelle (拿到了3offer~ UEA!!)
看板SCU_Talk
標題[轉錄][白目] 原來偷東西道歉就可以河蟹了!!!!!
時間Fri Jul 31 17:57:17 2009
※ [本文轉錄自 MCU_Talk 看板]
作者: allenella (★㊣↖煞气a水水↘㊣★) 看板: MCU_Talk
標題: [白目] 原來偷東西道歉就可以河蟹了!!!!!
時間: Thu Jul 30 18:28:35 2009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allenella (★㊣↖煞气a水水↘㊣★) 看板: Hate
標題: [白目] 小偷
時間: Thu Jul 30 18:09:24 2009
原來偷東西只要去無名留言說一些話就可以不用負責了嗎?
我懶得講那麼多 直接給鄉民看她留言說啥
==================無名留言版============
留言人: 黃小姐 主題:真的很對不起
留言時間:2009-07-27 18:43:40 檢舉
留言內容:
在98/07/23我在參加銘傳大學轉學考的同時,拿了我附近的一個lv包包裡的東西,有你所
說的
紅色錢包還有
化妝包跟
私物包,
當時我真的很喜歡,所以忍不住誘惑就偷拿了你的東
西,真的很對不起,錢包裏有公車卡icash郵局提款卡等一些東西,我有
遺失你的一些卡片
過,
我會完整的還給你,造成你所有的不方便我真的感到很抱歉,就因為我一時的貪念造
成你的困擾,我是今天看到你的無名,也決定要留下聯絡方式跟妳道歉以及聯絡,我的本
名是黃XX,手機是***,msn 是*** 我一定會盡力彌補你所有的損失,也請你能夠給我一次
機會,,真的很對不起!
噢 原來偷完東西之後只要跟人家道歉 再說要把東西還給人家就不用負責了嗎!!
還可以說得很不小心,東西是被遺失的
真的只有遺失嗎??還是說妳單純不喜歡就把皮包裡面的東西丟掉呢?
內有現金五千多,消失的化妝品大約價值三四千塊
===========================================================================
>>>黃女在7/28日 已被移送法辦
至於那女生所說"完整的還給你" 據我所知也並沒有!!
把值錢的東西都拿走了 還了皮夾 跟 化妝包 還有一個私物包 表面上好像完整的還了,
但證件 比較值錢的物品 都不在了(一些會員卡之類的都不見了 化妝品也有少)
而且事實上 這女的已經在拿我朋友東西後還去ktv夜唱開party
在該女無名相簿還有發現他有新增相簿 拍攝時間是 7/27 00:33
圖片資訊
http://tinyurl.com/kpugyp(非無名相簿請安心服用)
相簿內容是跟幾個朋友去夜唱
=========地點:龜山派出所=====
我朋友跟她達成民事的賠償和解
是因為她父母親的低姿態 她母親的淚眼婆娑與他父親的再三拜託
雖然說一開始還想說我朋友公布監視器畫面
要告我朋友侵犯到她隱私
後來她父母說她有精神方面的一些疾病,希望能夠原諒她(憂鬱症還啥的)
並不是因為這女生今天有所謂悔意
就算今天收了賠償金 那也是她該得的賠償 他並沒有藉此多要錢
求償金額他父母也答應了
因為竊盜是公訴罪,所以沒辦法河蟹,黃女就被移送地檢署了
==============================
===========地點:在我朋友家=======
而那女的哥哥卻在7/28晚上九點左右 打電話給我朋友(被害人)
說他妹妹現在還在地檢署(早上到晚上)
口氣很特別的請我朋友將ptt文章撤除 不要再發表回應相關文章
而我朋友也答應她哥哥 體諒她哥哥所謂"家屬心情"在7/28下午上網刪除了
===================================
今天若不是她自力救濟 她的積極 試問?找得回來嗎?
還說甚麼台灣警察法律如何如何
我朋友也反問她哥哥那為什麼還能在認錯當天上無名po照片
而她哥哥說他妹妹會偷東西是因為"精神層面"曾經受創
(什麼被男朋友甩之類的)
就算是真的 我們也原諒了 不告他民事
難道家人不能好好處理她的情形嗎?還讓她上網放照片...
在我們刪除文章 不到二十四小時 居然又將無名相簿公開!
(28號傍晚他有先把無名都關閉,後來又打開了)
試問:精神有問題的人 如何去考轉學考呢?
那個女生本來還是雞腳凍外文系(他無名自己透露)
這次也有去考幾間間學校的轉學考試 (還考上了蘇州大夜校 )
現在台灣沒法律了嗎?
如果偷東西可以說是精神有問題的話
那殺人放火就可以說是被催眠的囉?
今天他哥哥用無號碼打電話來要求我朋友體諒什麼的
我朋友答應他刪除了
我看到我朋友這樣我真的很難過
不然 其實這件事 對我朋友生活上、精神上 早已造成很大的傷害了
為了這些事情很多天吃不好睡不好
看到她這樣我很擔心她
皮包被偷,生活上造成的困擾影響有多大有掉過皮包的鄉民應該都知道
沒有辦法領錢,只能靠朋友暫時的救濟
金融卡掛失,還得回到原發卡的銀行去補發
她年紀比我朋友大(已滿20)
家人對她也很好 反觀我朋友 她是自己一個人生活
難道她這樣積極爭取她的權力錯了嗎?
各位網友們~~~ 張開你們雪亮的眼睛!!
好好看完這篇文章吧!!小心竊賊就在你們身邊~
讓這種人得到應有的懲戒吧!
以上皆為真人真事,本人願意負起言論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69.52
1F:推 beachnote:我有看到轉學考被偷東西的文章= = 07/30 18:11
2F:→ allenella:他是我朋友 07/30 18:12
※ 編輯: allenella 來自: 115.43.169.52 (07/30 18:13)
3F:→ lunasaki:我教訓偷錢小偷 還被他爸 他爺爺圍毆呢 偷東西的人真該死 07/30 18:14
4F:推 kokus:這種人很多,平常沒事活蹦亂跳的,吃官司的時候就開始身體有 07/30 18:16
5F:→ kokus:問題了= = 07/30 18:16
6F:噓 yyc1217:為什麼不報警? 07/30 18:16
7F:→ allenella:裡面都說去派出所了 07/30 18:17
8F:→ allenella:偷東西的都移送地檢署了還不算報警嗎? 07/30 18:18
9F:推 yyc1217:拍謝 沒看完全文.. 07/30 18:18
10F:→ kokus:沒看文章.....都移送地檢署了還沒報警 07/30 18:18
11F:→ ohyalikisi:幹 典型台灣人心態 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己的錯 告死她啦 07/30 18:21
12F:噓 kf181818:純噓yyc1217 07/30 18:21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 =+ ( ̄▽ ̄) @@ 〒△〒 ψ(._. )> y( ̄︶ ̄)y - -||| (# ̄皿 ̄)
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69.52
13F:推 orgeking:水水專業lol 這種人真是不可取= =凸 07/30 18:30
14F:推 car34752003:吃官司的時候就開始身體有問題了XD 07/30 18:52
15F:推 kamegr:對阿 每次都遇到事情才說身體有問題 怎麼一堆人身體有問題? 07/30 18:53
16F:→ car34752003:只要你認為處理的OK了其實管她說什麼都別理她了... 07/30 18:54
17F:→ car34752003:只是多浪費時間跟精力!!某名言:"跟她認真妳就輸了" 07/30 18:56
18F:推 soblueme:該處理的手緒就處理,剩下的不用跟他講那麼多。 07/30 19:05
19F:推 hsuan1739:那句"我真的很喜歡"實在很誇張 喜歡就可以偷別人東西喔 07/30 19:29
20F:→ hsuan1739:而且這跟身體不舒服也沒關係啊 07/30 19:30
21F:推 toper:去跟法官說吧 07/30 19:36
22F:推 winnieG:為什麼要把責任推到精神病上,你以為精神病患都會偷東西嗎? 07/30 19:46
23F:→ winnieG:做錯事還要在那邊找一堆理由! 看了真不爽!(我太激動了...) 07/30 19:47
24F:→ bow0530:灌她兩拳然後跟她說我也有病算了 07/30 20:08
25F:→ allenella:唉呀呀呀呀....該女好像有備取MCU耶 07/30 20:12
26F:推 car34752003:難道偷了正咩的心也是神經病嗎!(怒 07/30 20:15
27F:推 zoe1825:她最好別來中文系~~否則~哼哼哼!! 07/30 20:17
28F:→ dannys258:做人別太絕吧....至少找出兇手了-.- 07/30 20:42
29F:推 kusoinlol:我覺得不用跟他客氣 07/30 20:47
30F:推 weisian:這種用精神方面的病患來作擋箭牌的人超白目的= = 07/30 21:24
31F:→ snowfreya:她最好不要來,我也一向討厭用精神疾病當擋箭牌的人 07/30 21:49
32F:推 bll135:他來應中=同屆=準備一進來就黑掉 07/30 22:00
33F:推 zoe1825:放心~~她來的話~~我們會好好"照顧照顧"她的XDXD 07/30 22:01
34F:→ bll135:轉學考名單公佈了阿 水水看一下他有沒有在裡面吧 07/30 22:02
35F:→ bll135:連備取都沒有姓黃的人。那應該是沒機會了 07/30 22:03
36F:推 zoe1825:紅蟲那你勒?? 07/30 22:06
37F:推 bll135:辛苦大家要跟我再當同學一年了(苦笑) 07/30 22:07
38F:推 zoe1825:沒關係阿~~我還希望說你不要離開勒~~這樣我少一個學弟玩了 07/30 22:15
39F:→ snowfreya:大眼團愛你喔ˊˇˋ 07/30 22:16
40F:→ windlll:為什麼受害人一定要聽犯罪者家人的言論? 耳根子別太軟 07/30 22:36
41F:推 rose147:有憂鬱症就拿出醫生證明再說 難道要讓她偷了又偷 07/30 22:54
42F:→ rose147:然後只說幾有病就沒事喔...傻眼耶 07/30 22:54
43F:推 sclife2003:受害者人很善良的感覺 可是個人也覺得太便宜犯罪者 07/31 01:20
44F:→ allenella:黃女不是備取上應中 是應X 07/31 05:01
45F:推 VanCleef:會有這種人 通常家庭要負一半以上的責任 07/31 05:06
46F:→ VanCleef:有一種行為叫慣竊 也許的確是無法克制所以偷了東西 07/31 05:06
47F:→ VanCleef:但是我認為不管偷東西的人的精神狀況怎麼樣 07/31 05:07
48F:→ VanCleef:最後在處理和道歉的誠意也未面太低了 = = 根本不值得同情 07/31 05:07
49F:→ VanCleef:這種人死了我也不會掉一滴眼淚 幹 07/31 05:08
50F:推 YAchine:精神疾病?? 拿出醫生證明 07/31 09:58
51F:→ YAchine:我有會突然情緒失控的病 黃女可以讓我揍他嘛?? 07/31 09:59
52F:推 kikilala0912:雞腳凍外文系和蘇洲是哪裡? @@ 狀況外... 07/31 10:59
53F:推 kusoinlol:直銷雞腳凍 07/31 11:02
54F:→ soblueme:蘇洲我不知道,G腳凍我比較能想像XD 07/31 11:39
55F:推 toper:這種人如果同班一定要好好照顧一下的 07/31 12:13
56F:推 flyforist:蘇州是東吳 07/31 12:41
57F:推 bll135:第一次聽到蘇州的說法 = = 通常不是都說孫權大學嗎XD 07/31 13:40
58F:→ bll135:雞腳凍就版上大家在訂雞腳凍的那個XD X海雞腳凍 07/31 13: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5.111
59F:推 guney:東吳的英文就是蘇州喔 樓上很少坐校車齁 07/31 20:06
60F:推 Xshann:樓上那是別板的推文XD 樓上很少看轉錄文齁 07/31 20:58
61F:推 Xshann:總之呢就報警進入法律程序,精神疾病什麼的就請她跟法官說 07/31 21:03
62F:→ cobeycobey:跟東吳有關嗎..這又不是黑特.壞心情是會影響人的. 07/31 21:08
63F:推 rexagi1988:一樓你還有樓上阿嘖嘖 07/31 21:08
64F:推 benji959:東吳點在哪裡 ? 07/31 22:13
65F:推 lynnsharon:我最討厭偷東西之後把藉口推到精神有問題上(也曾受害) 07/31 22:17
66F:推 thinkDie:這次也有去考幾間間學校的轉學考試 (還考上了蘇州大夜校 07/31 22:18
67F:→ thinkDie:不過好弱的東吳點 07/31 22:18
68F:噓 roken1987:這種文可以砍嗎.....這樣賺文章數也爽? 07/31 22:35
69F:→ sherlockscu:東吳點很弱... 07/31 23:51
70F:噓 kwii:重點在哪? 快砍吧.... 07/31 23:58
71F:推 toy4500809:我在轉學版就看到了耶...原來有上是上東吳 囧 08/01 01:05
72F:推 jieling:點不是那個女的有考上東吳夜間部嗎? 08/01 02:18
73F:推 Effie1027:丟盡精神病患的臉...還上東吳進修部唷= =? 08/01 05:25
74F:噓 e9690:轉來可以加心得嗎?不然轉來是轉爽的?跟東吳有關的九牛一毛.. 08/01 05:35
75F:推 frank123ya:一堆人好兇 08/01 07:48
76F:→ kvan:鄉民還真弒血 08/01 08:57
77F:推 liaowei:原來女生都會隨身帶著價值三四千的化妝品參加考試(筆記) 08/01 09:14
78F:推 e9690:嗜血嗎?7012有人就的發言也讓勷無奈 08/01 10:44
79F:→ asahina:基本上若要用比較好些或專櫃的化妝品,3000是很容易的吧 08/01 10:56
80F:→ bayland:文章轉過來的必要是什麼?? 08/01 11:01
81F:推 simonyam123:關關去死(台)~ 08/01 12:12
82F:→ roken1987:轉這種文的人通常想警告東吳有精神異常的小偷 08/01 12:15
83F:→ roken1987:以及希望大家可以給受害者一個HUG 08/01 12:15
84F:→ roken1987:但就我看法,覺得只是用群眾再次傷害兩名當事人 08/01 12:17
85F:→ roken1987:這事件並不是鄉民說言語譴責她就可以解決的 08/01 12:19
86F:→ roken1987:最後還不是要回歸司法途徑?那轉這篇文的意義何在? 08/01 12:20
87F:推 lilychichi:竟然轉到東吳了 當初在轉學版看到文章覺得超過份 08/01 14:31
88F:→ lilychichi:轉來算是警告大家吧...我覺得還蠻好的.... 08/01 14:31
89F:推 skyandtamako:體育課小偷那件事情吧... 08/01 17:37
90F:推 toy4500809:樓上 無丟喔 08/02 00:45
91F:噓 bestscott:喔 事發經過跟東吳有啥關系 無聊 08/02 11:55
92F:噓 kevin751021:最近這種文章怎麼那麼多 08/02 20:17
93F:推 snowtoya:轉來不就是因為小偷考上東吳嗎0.0 08/06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