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temao (mao)
看板SCU_Talk
標題[失物] 11/09 18:44分 銀色雨衣遭竊
時間Wed Nov 9 22:38:05 2011
遺失物品:
銀色雨衣一件,有點米白,背後後一小段反光條,衣領是深藍色,無配雨帽
拉鍊外的釦子掉了一顆
遺失時間:
2011/11/09 18:44分00秒至44分15秒之間遭竊
遺失校區:
雙溪
遺失地點:
雙溪校區收費機車停車場 56 號 停車格
聯絡方式:
請那位於2011/11/09 18:44分開始
從我車頭前方,用力扯動我披在車上雨衣
並且於45分將我雨衣反穿後離開學校的同學
有點良心
想想你自己不買雨衣,偷了別人的雨衣,別人不也就淋雨嗎?
難道你不能淋雨,別人明明有帶雨衣就該死淋雨嗎?
別人花錢買得雨衣沒說要借你,你硬偷去穿不會良心不安嗎?
為了防範雨衣太容易被拿走,我還將雨衣下擺塞入座墊內壓緊
確認不易被扯走之後才離開
我17:42分左右進學校
居然18:44分就被偷走了!
當我九點40幾分要回家時,發現雨衣不見了!
淋著大雨回家!現在在這邊非常難過的打著這篇文章
請那位同學有點良心好嗎!
也請各位雙溪校區的同學,記得將雨衣濕答答的放進車廂內
避免也像我一樣要在風大雨大的夜晚淋著雨回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42.187
1F:推 TheMidnight:好慘推 .... 11/09 22:39
2F:→ katemao: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轉貼東吳FB呢?把消息傳出去 11/09 22:42
3F:→ katemao:讓大家有所警惕!免得淋雨感冒了! 11/09 22:43
4F:推 g0vu84:這種天氣不帶雨衣出門還偷別人的雨衣ˊˋ 11/09 22:45
※ 編輯: katemao 來自: 111.243.42.187 (11/09 22:47)
5F:推 lucky1017:這種人真的有夠白目... 11/09 23:06
6F:→ wrightshit:有去掉監視器嗎 11/09 23:14
有,有錄到「疑犯」清楚的容貌、所騎乘機車型號、作案一舉一動!
所以我才會有如此詳實的作案時間!
但我實在不想因為這樣搞得烏煙瘴氣
這口氣我自己吞下來,半夜紮小人就好了!
但請大家務必告訴大家!這種天氣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的雨衣啊!
※ 編輯: katemao 來自: 111.243.42.187 (11/09 23:17)
7F:推 gy0178:你怎麼知道幾點被偷? 11/09 23:17
8F:→ gy0178:既然有調到錄影帶,就可以抓人了啊 11/09 23:18
我不想為了一件三百塊錢的雨衣奔波去處理這些事情...
也不願意因為一件三百塊錢的雨衣搞砸接下來繼續的期中考
更不願意為了一件三百塊錢的雨衣讓一個同學背上污點
非常不願意因為一件三百塊錢的雨衣勞師動眾
加上之前報警抓人有過非常非常糟的經驗,這邊不贅述
種種原因讓我決定這次就姑息養奸吧!!!!!!!!!!!!
※ 編輯: katemao 來自: 111.243.42.187 (11/09 23:38)
9F:推 someacho:這種人 照片應該要貼出來 哼 11/09 23:45
10F:推 leehome12345:同情推 11/09 23:48
11F:推 tc6289:貼圖了 11/09 23:51
12F:→ kevin751021:雖然很同情你 不過"搶"跟"偷"是不一樣的罪名 慎用 11/10 00:04
內外都改好了,謝謝!
13F:推 sindawen:太可惡了吧!!!好過份 11/10 00:14
14F:推 skywing0719:有過相同經驗推,現在我都雨衣帶著走了。 11/10 00:17
15F:→ wrightshit:不報警可以請教官協助處理。不要姑且養息 11/10 00:22
16F:→ wrightshit:近來東吳還不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就太糟糕了 11/10 00:23
17F:→ wrightshit:我安全帽被偷過兩頂全罩,雨衣兩件,手套一雙 11/10 00:24
18F:→ wrightshit:路上監視器什麼都拍不到 也只能摸鼻子自認倒楣 11/10 00:25
19F:→ wrightshit:也不需要替小偷擔心害他污點,既然都選擇自己方便 11/10 00:26
20F:→ wrightshit:造成他人不便,真的不用客氣,等考完試再去報警作筆錄吧 11/10 00:26
謝謝大家!只是... 唉
我前文說有臉的部份是「疑犯」,而非「犯人」
因為他作案的那15秒,並沒有連臉一起入鏡!
剛好車頭部份是死角...只有作案過程中不小心被拍到的衣著特徵
只能用時間順序、相似特徵、行走路徑
以及最後似乎是穿著看起來是我的雨衣離開等畫面判定「應是何人」
真的很難直接定論就是那個人!因為這樣我想是無法報警的..
加上我更怕指認了該「疑犯」之後,他死不承認又提出種種我證據的不確切
讓我後續有更麻煩的事情產生..
我之前東西也是在外遭竊,有去商請店家調出確切有臉的盜用我物品之過程
警方告訴我說:「東西沒寫名字也無法證明那是你的,無法成立」
加上報案過程種種讓人非常不愉快!
我對台灣警察心寒!所以這件事情我不打算找警方了!
唉...
最後還是請大家多注意自己物品的安全吧O﹍Q
※ 編輯: katemao 來自: 111.243.42.187 (11/10 00:42)
21F:推 e9690:發個文~對竊賊有什麼影響? 11/10 00:31
22F:→ e9690:也只有你知道那個人的影像 11/10 00:31
23F:→ e9690:姑息養奸就沒有必要出來PO文拉 11/10 00:31
24F:推 kevin751021:唉 難道以後上課要帶安全帽、羽衣進教室了... 11/10 01:20
25F:推 morningmist:你可在版上小寫a搜尋我文章 11/10 14:08
26F:→ loeiia:我都用26元的雨衣 11/10 15:03
27F:推 kevin751021:26元的可以罩全身嗎? 11/10 15:23
28F:推 d123xxx:問問能不能複製影片吧! 貼上PTT跟FB 自然會有人揪出來的! 11/11 12:11
29F:→ d123xxx:不然他食髓知味 否則會養成他每次都拿別人雨衣擋雨的習慣 11/11 12:12
30F:→ d123xxx:多打了否則 :p 11/11 12:13
31F:推 morningmist:依我東西被某財金系(現應大四)同學偷的經驗,教官不會 11/11 13:07
32F:推 morningmist:讓照片曝光除非小偷真的偷很貴重的物品或偷教職人員的 11/11 13:09
33F:→ morningmist:物品 11/11 13:09
34F:推 aeiecaeiec:偷教職員的就可以曝光 偷學生就不行 學生不是人喔= = 11/11 14:15
35F:→ snowtoya:報警就是要強勢,我報過幾次,沒有哪個警察敢敷衍我 11/11 17:01
36F:推 morningmist:我會這樣推論的原因為 上學年R棟到處都貼了可疑人士 11/11 17:42
37F:→ morningmist:的監視器照片,校方約談過那個嫌疑人士又把他放走然後 11/11 17:42
38F:→ morningmist:在r棟到處貼要注意,但我之前書被偷調監視器剛好拍到 11/11 17:43
39F:→ morningmist:那位同學的臉所以我想用手機翻拍 要報警要做公告都方 11/11 17:44
40F:→ morningmist:便,但卻被教官阻止說這是人權問題...但r棟到處貼照片 11/11 17:45
41F:→ morningmist:就沒有侵犯到那個嫌疑人士的人權嗎= =我只能說教官很 11/11 17:45
42F:→ morningmist:幽默,後來我報警小偷抓到送警局後,警察把整個監視器 11/11 17:46
43F:→ morningmist:證據copy一份給我(要一點工本費).證明學校只是怕麻煩 11/11 17:46
44F:→ morningmist:以後報警就對了 11/11 17:46
45F:推 livtyler0828:警方的素質非常低 從他們口中所說的法律能信嗎? 11/12 00:51
46F:→ livtyler0828:所以會有這種胡亂解釋的說法,不讓人意外 11/12 00:51
47F:→ livtyler0828:直接找檢察官吧 11/12 00:51
48F:→ livtyler0828:如果今天是位律師或有頭有臉的人去報案 11/12 00:53
49F:→ livtyler0828:你覺得警察還敢跟他們說這些屁話嗎? 台灣警察?科科 11/12 00:53
50F:→ livtyler0828:擺明了就愛吃案 11/12 00:54
51F:推 kevin751021:學校怕麻煩 警察也怕麻煩 但是堅持處理是你的權利 11/12 01:17
52F:→ snowtoya:拉個法律系同學陪著去報警,警察就超乖了啦- - 11/12 10:50
53F:推 jackliao19:去蘋果爆料吧~XDD 11/12 17:21
54F:推 halflord:蛤我雨衣都放外面耶! 還想說很安全說! 原來有人這麼糟糕 11/13 00:36
55F:噓 kenny373133:e9690是在說啥小 11/13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