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bitrageur (羅丹 沉思者 吻)
看板SENIORHIGH
標題[心得] 第一類組分數太高的看這邊
時間Wed Jul 27 00:09:55 2005
你可能會懷疑要讀法還是讀管院好吧。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選法律系某一組,最重要的是備註第二點:
二、本系自訂必修科目 85 學分,選修科目計 35 學分。
(選修科目中
20學分限選本系課程,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不須修習)
也就是說先選法律系以外的系,再雙修法律,比較有可能在五年內修完。
不過不見得要修法律系啦,只要集滿考律師、司法官所需學分即可。
最後請錄取法律系的小寶貝們,進去之後,用力地向你們的老師反應,
取消上面這條規定,最好是能朔及既往,
並進一步降低法律系必修加必選學分數(這應該就不能朔及既往)。
如果老師說教不完的話,
你就對老師說:大學的教員是instructor,是給學生instruction
主要功用是讓學生知道怎麼學習,而不是把課程教完。
教不完就教重點,教學生怎樣自我學習。
你們的未來在自己手上,開學後就去找許宗力吧。
(當然還有自己的導生和授課教師)
法律系的學生被一百多個系定必修選綁住之後,就很難有空間探索自我
和培養雙專長。能少二十學分絕對是大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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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nshackle:許是大法官,找羅昌發可能有用一點。 140.112.152.52 07/27
2F:推 bullets:我也覺得找羅昌發比較有用...... 61.228.181.2 07/27
3F:推 arbitrageur:都用力找就對了 218.167.99.33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