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
看板SP2_Baseball
標題[申訴] (Baseball) 2025/04/20
時間Sun Apr 20 14:22:03 2025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eball / jack34031/Matthew10244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1dz7mQlV (Baseball)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d-p6UYU (SP1_Baseball)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撤銷處分,且本次被桶的天數應要能抵銷日後被桶的天數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1.程序面
先程序,後實體;程序不符,實體不究,這個應該是很基本的法學概念
一開始檢舉版
#1dyo_qQA (Base_Picket) 的檢舉內容文章代碼錯誤
檢舉文應當是無效
當然這應該屬於可以補正的無效,如果檢舉人重新發文,或其他人正確的檢舉
當然應該可以補正回合規的檢舉文
但是後來卻是版主自行又發檢舉文
#1dz8PGbN (Base_Picket) 再自行判決
如果版主可以自行補正原本有問題的檢舉文,讓他從無效變有效
那是否以後檢舉者,檢舉錯誤都沒關係,反正版主補正就好?
版主可以修正錯誤的程序,那就讓程序變成笑話
反正不管程序有沒有問題,版主修正就好,是這個樣子的嗎?
如果檢舉人的檢舉程序有問題,版主令其重新修正,我認為是沒問題的
但版主自行跳下來修正格式,自行發一篇格式正確的檢舉文再自行判決
我認為就很有問題了
2.實體面
我認為說我誤導版友太超過
裁判的手勢太多種,像是死球/暫停/界外球 其實手勢都差不多
而且棒球場上瞬息萬變
且該篇文章我也只是詢問,許基宏如果機警一點,是否有可能一樣抓到一個雙殺?
並不是直接肯定的說,許基宏不機警,明明一樣能雙殺卻沒抓到
一開始就是詢問版友的語氣,而並非用肯定或指責的方式認為許基宏該抓的未抓到
更何況野手故意漏接球,並非常有的情形
後續是死球,活球,我相信就算資深球迷甚至場上球員可能瞬間都是一知半解
更何況就是因為不太確定才上來詢問
並不是提供錯誤消息或誤導
P.S 昨天連富邦的跑者都會搞不清楚狀況了,更何況我們還不是職業球員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1dyo_qQA (Base_Picket)
#1dz8PGbN (Base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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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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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ltratimes (36.239.87.241 臺灣), 04/21/2025 18:56:23
1F:推 coon182 : 這兩天結案 04/26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