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JR (只想簡單一點)
看板SW_Job
標題[討論] 社工師停業未申請備查
時間Thu Apr 17 17:49:42 2014
根據社工師法規定
『社會工作師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行政區域時,應自事實發
生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逾期將處以3000至15000之行政罰鍰
小妹我不才,離職一年多以後才發現有這樣的規定 :'(((
問了身邊的同事同學大家也都不知道這件事
不知道板上是否有社工夥伴有相關經驗或是被罰緩過的呢?
如果一直沒有去原發照單位報請備查
下一份工作在其他縣市,重新申請執照是否會被抓包呢??
ps.徵求桃園縣市一起拼今年公職的夥伴: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130.198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SW_Job/M.1397728185.A.D6D.html
1F:推 hungde:我有同事復業沒申請備查被罰錢過 04/17 19:06
2F:推 aquarius212:有喔 我同學新北市登記 半年後離職去台北市上班忘更改 04/17 19:57
3F:→ aquarius212:好笑的是這樣 他自己想起來 打去問說他忘記更改 04/17 19:58
4F:→ aquarius212:結果也是一樣罰三千 ! XDD 誰說自首無罪 04/17 19:58
5F:推 idealman:公會功能薄弱,好康沒有,歹康一堆(2000年費),關注相關訊 04/17 20:08
6F:→ idealman:息的自然少。 04/17 20:08
7F:推 idealman:不過無奈的是:法律就訂在那,不懂法是個人問題,法律是保 04/17 20:11
8F:→ idealman:護懂法的人。 04/17 20:11
9F:推 newimpotence:妳打去縣府問承辦人 搞不好他還不知道怎麼備查咧 04/17 20:42
10F:→ newimpotence:一年繳2000給公會,這種事情公會應該也可以有功能啊 04/17 20:43
11F:推 newimpotence:這個法實在是很莫名其妙 如果執登是採全國登記 04/17 20:45
12F:→ newimpotence:不就沒問題了嗎 現在各縣市主管機關對執登有稽查嗎 04/17 20:46
13F:推 newimpotence:照這麼說 連失業都要打電話去備查嗎 @@ 好冏 04/17 21:18
14F:→ VJR:打給承辦人,對於怎麼罰鍰不清楚XD我也怕這樣自首,罰單就來了 04/18 02:40
15F:→ hungde:2F的同學該不會是我同事吧XD 04/19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