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Roabaw (激勵我前往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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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小豬網戀案 雜誌道歉賠償
時間Mon Jun 29 10:32:42 2009
小豬網戀案 雜誌道歉賠償
【聯合報╱記者袁世珮/台北報導】 2009.06.29 06:55 am
http://udn.com/NEWS/MEDIA/4988391-2133341.jpg
小豬獲香港媒體對「網愛」新聞刊登道歉,終於洗刷冤枉。
照片/天熹娛樂提供
羅志祥在5月時捲入桃色風波,被八卦周刊指稱「網愛」,如今繼TVBS周刊後,香港東方
新地也登出道歉聲明,並賠償和解。沈冤得雪的小豬說:「我早就放下了。」而廠商對他
有信心,代言不減反增。
當時小豬在娛樂新聞現場,激動難抑:「當藝人很辛苦,交朋友很不容易,我是誠心誠意
交朋友,沒想到發生這種事。」經紀公司則捍衛旗下藝人權益,對不實指控之女子及周刊
提出誹謗與妨害秘密告訴,如今只剩下與壹周刊的一宗案件。
香港東方新地以道歉啟事指出,在標題「第二女主角續爆,羅志祥淫兩女鐵證」一文,有
涉嫌誹謗的文句與失實報導,因此致歉、並與羅志祥達成協議,就誹謗訴訟案庭外和解。
對於遲來的正義,小豬的感受是:「其實我早就放下了,甚至對那個騙我、且素未謀面的
網友也已選擇原諒。」
雖然網交事件重擊小豬,但廣告商對他有信心,廣告不減反增,自5 月初報導出現後,他
反而又接了線上遊戲、手表等三個新代言。本月初開始重新招募的歌迷會會員,也在一周
內破萬,顯現歌迷未受報導影響。
為了感謝歌迷的熱烈支持,小豬大方宣布:「今年加入的會員,都會接到我親自打去的電
話喔,請不要誤以為是詐騙電話。」每名會員生日時都會接到小豬的電話祝賀,他自本周
起也會每周隨機抽近百名以電話問候,經紀公司已經為龐大的電話費,感到提心吊膽。
【2009/06/29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2/4988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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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35.251
1F:推 tco6325 :想請問大家 要怎麼加入小豬的歌迷會呀? 06/29 12:21
2F:推 janet1 :SFC 要繳會費 繳完就是加入了! 06/29 16:41
3F:推 y90290 :是喔~可是我繳完了~還沒等到帳號通知耶! 06/30 07:32
4F:→ y90290 :已經十多天了 06/30 07:32
5F:推 fit52122 :關於SFC:目前我接到的回應 06/30 08:21
6F:→ fit52122 :匯款需要半個月至3個月的時間 請耐心等待確認信唷~ 06/30 08:21
7F:→ fit52122 :大概七月底 官網才會發出信函 06/30 08:22
8F:推 y90290 :ok~謝謝F大 06/30 22:42
9F:推 fit52122 :不會 應該的!!! 06/30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