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t52122 (Scott)
看板Show
標題[公告] 關於分享演唱會影音
時間Sat May 1 22:45:48 2010
因 此次演唱會(舞法舞天巡迴演唱會)屬售票演唱會
故 本版特此以下申明
1.演唱會都有明文規定禁止攜帶相機入場
2.禁止分享演唱會影音
3.禁止分享演唱會照片
因為羅志祥還有很多場要辦 演唱會也有可能會出DVD
畢竟大家都是花錢購票入場的 所以本版禁止分享影片及照片
如 爾後還有類似文章或推文出現 以下為處理方式
1.文章 - 劣文乙次/水桶1個月(30天)
2.推文 - 水桶1.5個月(45天)
*水桶期限到 請自行來信解除
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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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45.149
※ 編輯: fit52122 來自: 220.131.245.149 (05/01 22:46)
1F:推 j80263 :想問一下那如果是轉述羅祥的話(文字)這算不算違規?? 05/01 22:57
轉述演唱會講的話及歌單都是OK的!
2F:推 sdfgcq567 :演場會照片是新聞的可以嗎? 05/01 23:04
新聞就由整個新聞文章一起發文吧!當然新聞照片及影音是屬於公眾的,當然是可以的!
※ 編輯: fit52122 來自: 220.131.245.149 (05/01 23:08)
3F:推 allyp7985 :其實售票演唱會本來就不能錄XD 想看的就自己低調找吧 05/02 01:47
4F:推 allyp7985 :應該說小巨蛋不能,香港好像比較寬鬆。 05/02 01:51
5F:推 changamy :對阿 不知道為什麼香港對這個竟然那麼寬鬆 @@ 05/02 20:41
6F:推 j80263 :鬆到很傻眼="=網路上都有完整版了="= 05/02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