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djhsjd (小隆)
看板Shu-Lin
標題[發問] 遺失物招領
時間Tue Jul 10 17:40:40 2018
有人把傘遺留在千歲街ubike站
請失主趕快跟我聯絡並說出特徵
我明天會把傘放回原位請趕快跟我聯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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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8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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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na615566 : 千歲街人給推 07/10 17:52
2F:噓 k99t : 侵占遺失物 07/10 17:54
3F:推 fireforce : 如果沒有要拿到警察局的話 不如就放在原位 遺失的人 07/10 20:47
4F:→ fireforce : 還比較好找 07/10 20:47
5F:噓 gn1018 : 擅自拿走遺失物 07/11 01:03
6F:推 ppzz : 拿走是哪招啊XD 07/11 02:28
7F:推 justerlai : 如無人站內您,建議請勿再放回原位,儘速直接將雨 07/11 07:38
8F:→ justerlai : 傘交給鄰近派出所招領。 07/11 07:38
9F:噓 jamil712210 : 這個方式不好 07/11 22:58
10F:→ yuekun :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上ptt 07/12 11:17
11F:→ jsdjhsjd : 我已去分局警察說撿到5百元以下的東西自行保管 07/12 16:29
12F:→ jsdjhsjd : 但可以去留資料保管一個月後沒來認領就屬於撿的人的 07/12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