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erce0614 (咕嘰咕嘰)
看板Sodagreen
標題Re: 彩虹 3C誠徵蘇打綠演唱會工讀生6名
時間Sat Mar 31 23:40:51 2007
※ 引述《rainbow3c (3c)》之銘言:
: 標題: [打綠] 彩虹 3C誠徵蘇打綠小型演唱會工讀生6名
: 工作內容:維持秩序、搬東西
工作內容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我做也不一定會比女生好…
: 男性佳
娓婉的”限男性”?
: 推 E89423001:他只用男生........... 03/31 12:42
如果主辦單位這樣說,可以向社會局申訴耶
【兩性工作平等法】
第七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http://web.pthg.gov.tw/social/service/s04/s04_p1.htm 拉到底
問:徵才廣告中可以限制性別嗎
答:機構辦理代招代考或徵才廣告中,原則上不可以限制性別,除非有合理之業務必需性
或不可替代性,例如:拍電影徵女主角限女性,或徵男主角限男性,則無性別歧視。
建議事業單位或各級機構在進行招募時,應直接將職務所需之各項技能、資格具體而明確
的要求,由求職者應徵時自行斟酌自己相關技能是否能勝任該工作,切勿因刻板印象而片
面以性別限制做為招募的條件,訂定出違法的甄試規定,阻斷了特定性別求職者的工作權
。
認真了orz...我承認對這主辦單位從一開始就一點好感都沒有
我只是一個替代役”男”,因為會去墾丁春浪根本不會去彩虹場
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在手賤回個什麼勁啊(剁手指)
然後我也知道就算去跟有關單位投訴通常也只是敷衍了事(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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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piercegb
那位先生請不要在簽名檔裡放恐怖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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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51.89
1F:推 Lowin:推你的想法 本人也對主辦單位相當沒好感 03/31 23:43
2F:推 joseph:免費換票明明就是3/30早上11點開始,但上面有人3/29就換到? 04/01 00:00
3F:→ joseph:我覺得滿疑惑的就是了。 04/01 00:00
4F:→ joseph:印象中 國軍英雄館並不大 04/01 00:01
5F:→ joseph:我也很懷疑有沒有可能造成有人有票但卻進不了場? 04/01 00:03
6F:推 leaves0706:根本因為主辦單位不想去,條件改來改去的煩不煩XD 04/01 01:31
7F:→ cellur:去別場吧,我也被他們弄煩了 04/01 07:23
8F:推 akinchu:啊.... 04/01 09:12
9F:推 yeashi:可我們有人都花錢買票了 ... 囧 ... 好想惡整主辦單位 04/01 11:46
10F:推 E89423001:我朋友打去問,因為它她女的蘇打粉,就很直接的說要男生 04/01 13:07
11F:→ gertrude44:好討厭的單位......可是我們都買票了...... 04/01 18:30
※ 編輯: pierce0614 來自: 125.232.251.89 (04/0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