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cak (Iccak)
看板Spain
標題Re: [請問] 觀光簽證30天內之財力證明
時間Mon Oct 5 02:36:25 2009
30天之內不需要財力證明
邀請函格式參照一般信件即可,內容如你可以想像的一般,雙方名子、對方住址、聯絡電話、你的出發日期與停留期間...等等。
如果是有效護照與簽證,請對方影印一份給你,證明是本人且有效力即可。
如果不行就只好多跑幾趟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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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64.60
1F:推 pon0178:所以是學生也不用吼 10/05 12:54
2F:→ Iccak:不用-->如果我沒記錯的話,30天以內都不用。 10/06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