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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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棒球板主archi821亂給劣文
時間Thu May 31 14:38:42 2007
※ 引述《LanJauHead ( ̄▽ ̄ )》之銘言:
: 申訴人:lanjauhead
: 申訴對象:archi821
: 申訴事由: 本人po文卻被無理由視為劣文
: 相關證據:
: 所以比較起來 我個人覺得
: 黃俊中略勝球兒一籌
其實這個案件相當類似前一個案件
但被視為反串的文章有一個共通的地方
就是拿不同的球員相比
相比本身並沒有問題
但有問題的常常是這樣的比較背後的價值與動機
帶有不同層級聯盟之間的衝突、或者不同球隊認同之間的衝突
或者最近比較盛行的 國際知名球員與台灣球員之間的認同衝突
這樣的衝突極度容易引起筆戰
而在事實上本文已經有這樣的性質、也已經造成了這樣的效果
有時候
板主會被認為是反串、有時候會認定是鬧板
雖然理論上應該經由小組長要求板主才能回應
不過在A板主的回應上(包括對反串鬧板事實的認定以及對於動機的認定)、
或者與前一個申訴的相似性上
我認為可以直接給予裁定
本案維持板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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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種看似進行比較 實則挑起球迷間認同衝突的文章 越來越普遍
建議A板主可以針對這種比較性的文章進行一定的規範
使板規條文、違規內容、罰則之間的關係更清楚一點
也建議L網友日後避免重複對於具有認同衝突的球員、球隊或任何標的進行比較
字面上我們的確可以說我是真的覺得A球員比B球員好、C球員應該有實力拿賽揚獎吧
但畢竟張貼的是一個公共領域
大家也都不是上網一天兩天了
很多討論的文化裡面可以很直接辨識字面背後的意思
與其進行這種其實跟棒球沒有真正關係的認同矛盾
我想和其他板友針對棒球本身來討論比較有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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