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棒球版版主eggals執法不公
時間Fri May 9 12:16:33 2008
※ 引述《eggals (Egg)》之銘言:
: 此公告發文後 tatsuyakata 與置底檢舉文內推文檢舉其他版友違規
: 故依照檢舉內容進行審核 審核結果 發文者tatsuyakata
: 在第一次公告2次警告之後進行檢舉
: tatsuyakata檢舉時 並無沒有考量所發文之內容是否適當
: 同時並無考量 第一次公告內容判定 其推文用語文內容抵觸本版版規
: 文章(推文及發文)已經直接或見接間引起雙方或多方對立
: 而進行對其他版面推噓文者檢舉
: 所以認定是再犯(引起對立) 故 判定加重處分
看板使用者對於受處份會有各種反應
有些應該加重處份
例如用另一個id回來鬧板
但
t網友的這種反應
是管理者給予處份、而t網友不承認這種處份適當時
循正常管道進行的救濟行為
板主可以因為「其原文不適當才造成板友不滿噓文」之類的原因而不予受理
但不該因為t網友的救濟行為加重處份
畢竟管理者的權力本來就已經大過使用者
如果要求使用者受處份後
所有救濟行為還要「考量」管理者的立場
似乎有懲罰其不知悔改的意思
進一步擴張這種論點的話
來組務板申訴的使用者是否也應該加重處份?
因此板主第二次的加重處份不成立
應回到第一次的「兩次警告」處份
也請t網友日後盡量勿再對同一主題有類似發言、並請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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