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MLB版主無理由砍文
時間Sat May 10 17:21:07 2008
1F:推 b54102:禁言和警告已經是一種處罰了,無須再以公告方式,無須再用 05/09 07:19
2F:→ b54102:用另一種報復的舉動公告周知進行另一種處罰,用信件詳述通 05/09 07:19
3F:→ b54102:知,還給予明確完善的救濟平台,平息鬧板者的惡意。:) 05/09 07:20
4F:→ b54102:少點公告,少點看板的一些事情,多一點美國職棒。 05/09 07:21
5F:→ b54102:目前 MLB 板主群有三位是採用這種方式,討論之後只剩下藍音 05/09 07:21
6F:→ b54102:堅持要使用公告。:) 05/09 07:22
我修正我之前對這種作法的接受度
板主執行公權力必須接受公評
任何對於板友的處份
包括警告、水桶或者任何名義以致累積數次將影響其權利的處置
板主均應以標題帶有[公告]二字的文章於看板以新文章方式公告周知
若處理上來不及以公告方式則亦至少應在同文章推文明示處理方式
凡2008.5.11 am00:00起
所有看板以信件方式進行的公權力處置
均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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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