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daymitin (<<咪子>>)
看板Starbucks
標題[問題] 兼職工作
時間Mon Dec 29 00:50:37 2008
想請問夥伴們
1.
如果說未滿一個月 因某些因素 (例:家庭或學校)
需要辦理離職 需要多久以前提出呢!!
2.
這樣對那間門市會不會造成傷害壓!!(希望不要.畢竟是個人因素嘛)
3.那如果離職的話需要簽什麼合約嘛(暫時也不會工作了)
4.那想請問會不會不給離壓!!但是並竟真的是逼不得已呢!
如有夥伴願意解答也可以丟水球回應內!!
希望能解決我心中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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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5.243
1F:→ jennysep:這種事情直接找店經理溝通比較對吧 真的個人因素得離職 12/29 00:56
2F:→ jennysep:也只能給離吧... 不然排班不來上班不是更糟糕? 12/29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