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r (Light be with you)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問題] 請問組方公告是否應該確實執行
時間Mon Nov 2 01:04:08 2009
組方在前面 iPhone 版開版文章裡面提到,
2.ipod版以後是只要討論ipod或也要討論iphone,由版主訂立版規決定.但如要討論
iphone,仍是禁止討論破解之相關貼文,如何規劃與管理,請版主依版規規定.
我想這應該是很明確的,「禁止討論破解之相關貼文」,可是該版自從這篇
公告後,陸續出現一堆有關破解之相關貼文,其中也有版主在這些貼文裡面
參與推文討論。
例:
1. iPod 版
#1AxITJ6J ,版主參與破解文章問題相關討論。
2. iPod 版
#17jJRc_6 置底文的部份網站提供破解相關訊息。
如果組方已經做了這個公告,在沒有新的公告允許這類文章存在的情況下,不能因
為版主片面聲明關於此類的文章仍在訂定管理規範,或與組方討論,而允許這類文
章的存在。
本人的疑問是,基於版規不得牴觸站方規定的情況下,組方是否應要求 iPod 版版
主對本條款沿革執行,如此才能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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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people are born on third base and go through life
thinking they hit a triple.
- Barry Swit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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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9.15.127.126
1F:推 son11:拍謝 我先前有說明 11/4 後再行重新調整 目前先不動 11/02 19:16
2F:→ son11:目前站方組方宗旨為盜版等明確違法者不允許 目前仍先比照 11/02 19:17
3F:→ son11:此原則辦理 11/02 19:18
4F:→ yr:組方都已經說禁止,那麼版方的版規應該沒權允許 11/02 23:06
5F:→ yr:沒有什麼目前先不動的問題,除非組方有另行公告 11/02 23:06
6F:推 abc0:或者說版規可以沿用站規與組規 11/04 10:48
7F:→ TWpttXD:板主群與組方有適當的溝通及默契,公告與否非關公信力問題 11/05 22:18
8F:→ yr:我是在問組長,不是在問版主 11/05 23:31
9F:→ yr:如果組方有規定,而 iPod 版沒照此規定執行,那麼就有公信力 11/05 23:33
10F:→ yr:問題。 11/05 23:33
11F:→ yr:舉例而說,就是像現在政治一樣,執政以後只辦非自己政黨的 11/05 23:35
12F:→ yr:自己政黨的如果有違法,都可以暫時當作沒看到 11/05 23:35
13F:→ kickerw:忽然覺得只要水桶跟T版主有關 是很難翻身的 11/06 00:14
14F:→ kickerw:因為連版主都可以無視小組長公告了... 11/06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