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vity113 (Mr. Anderson)
看板Sub_GMobile
標題Fw: [公告] shiroko 一案處置釋疑
時間Tue Oct 7 16:35:48 2014
※ [本文轉錄自 PuzzleDragon 看板 #1KAF3YRf ]
作者: Gravity113 (Mr. Anderson) 看板: PuzzleDragon
標題: [公告] shiroko 一案處置釋疑
時間: Mon Sep 29 13:40:47 2014
原公告:
#1KACst23
感謝板友們熱心指導,讓我這菜逼巴有學習機會
但對於板友們在 "要辦 shiroko 為何不一併辦噓文那些人" 這點
先整理一下原文,但會針對應答做排序編輯
有需要的話可以到精華去看原始文章:z-11-5-44
重申,原文的問題不大,出問題在挑釁性質的回覆上
諸如:
: 3.kashiwa27
: 回去玩TOS?我在玩PAD你可能還在玩憤怒鳥
: 又是一個新手,戰不起來
質疑對方的經歷,跟原文毫無關聯的回覆
: 4.benuan大大
: 練轉珠?PADW格子和PAD不一樣要怎麼練?
: 我破了一堆關卡,轉珠感覺也變強
: 一般關卡過了50關以後,跟你轉珠功力哪有什麼關係
: 你有破到後面嗎?沒有的話怎麼討論?
同上
既然過了50以後,直接用實證說明會更加有力
針對板友提出質疑就是和前一次的狀況無異
文章代碼(AID):
#1JzC9XOV
推 shiroko: 說吃10升1的新手,你有練過重力嗎?吃10升1哪裡正常? 08/20 16:35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認定包含挑釁、人身攻擊
針對版友激烈發言,帶有質問、貶損語氣
噓 shiroko: 樓上幾個好嗆喔,是不是都吃5升5阿 08/20 19:13
噓 shiroko: 一堆rank200多,嘴砲練技的人真多 08/20 19:17
同上,3-1
前一次的判決若有問題,不會在這一次才出現爭議,這是有判例可循的
: 6.benuan大大
: 8.DillMichel
這兩個部分也是類似狀況
把板規的判定標準拉到 "符合3-1" 的話就是在這些地方出現問題,其他項目就姑且不提
1F:噓 slow714285: 這位不就之前腦羞崩潰噓文引戰被水桶的?還人身攻擊呢09/28 19:05
2F:→ slow714285: 站內信騷擾就別提了 光山粉這詞彙就有引戰意圖09/28 19:07
3F:→ slow714285: 不管是機率抱怨文或引戰都觸犯版規 麻煩版主處理了09/28 19:09
4F:噓 slow714285: 人多必有XX 這篇是分析文 還是假分析真抱怨 自己知道09/28 19:26
5F:→ slow714285: 是不是啊297 vs 龍女哥?您也棒棒 09/28 19:27
板友 slow714285 針對原po shiroko 及 andy3580 的發言也具挑釁性質,有檢舉可處理
6F:推 andy3580: 是阿人多必有XX 您何不去照照鏡子呢~^^ 09/28 19:30
7F:→ andy3580: 還是老話一句 快找機會去選的板主吧 不然您看不爽的文 09/28 19:31
8F:→ andy3580: 章這麼多 又不能每篇如您所願刪掉 這樣多痛苦阿~ 09/28 19:31
同上,兩位若互相檢舉或有人檢舉兩位其中之一都可以處理
9F:噓 kotenka: 突然發現被點名了!你這篇就只是在台灣討論區抱怨的廢文 09/29 01:20
10F:→ kotenka: 而已,而且講得都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中肯是中肯但真的 09/29 01:21
11F:→ kotenka: 廢話連篇。我個人是不會為了眾所皆知的事情特地在大半夜 09/29 01:22
12F:→ kotenka: 發一篇這種文,不過小的建議你可以想辦法去山本推特反映 09/29 01:23
13F:→ kotenka: 的這些想法,有得到回應的話再來跟大家分享^^ 09/29 01:24
14F:噓 l12203685: 不好意思 你也連個屁數據都沒提 通篇就是抱怨髒話錯字 09/29 09:34
15F:→ l12203685: 你自己不爽沒有必要傷害版面 置底閒聊讓你幹到爽 09/29 09:36
16F:→ l12203685: 不要搞得一副大家都跟你同仇敵愾 很噁心 09/29 09:36
17F:噓 l12203685: 發這種水準的文章嗆別人水準低? 真令人哭笑不得 09/29 09:39
18F:→ l12203685: #1JzC9XOV 哈哈 看了看八成又是自己練技沒升不爽才上來 09/29 09:43
19F:→ l12203685: 會發這種文章也一點都不意外就是~ 09/29 09:46
這兩位的發言只要原po shiroko 檢舉,其實也是可以辦理的
而現況是板友們並沒有提出對 shiroko 的處置的質疑或上訴
僅提出對推文中攻擊原po的特定板友 "處置與否" 的質疑
就這一點的回應是
未收到檢舉,故暫不處置
板規 3-1 內容: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認定包含挑釁、人身攻擊、公布他人個資、涉及政治議題討論、
將P&D與其他轉珠類型遊戲做比較並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討論他板事務、
蓄意鬧板
註: 此條板規之蓄意鬧板、挑起對立等主觀部分為檢舉制度,
若由超過五人以上板友檢舉即受理
(含私信、置底等多種形式,且檢舉人需接受公開檢舉信件),
並請簡述理由,經檢舉後由板務判定後得以處罰。
情節重大者,板主得以判定並即時處理。
除蓄意鬧板、挑起對立兩項為檢舉制以外
其餘挑釁、人身攻擊等情形也從寬處置,最少沒有人檢舉就不輕易辦理
而各位板友也請自制,切勿以身試法,若對任何判決有異議
請藉由置底區、Sub_GMobile、站內信等管道對版主提出異議並附上簡單說明
至少像這樣
20F:推 s******285: [檢舉] shiroko 稱別人山粉引戰 而且發機率抱怨文09/28 19:11
在一般文章或公告的推文檢舉、異議是不會被受理的
因為板主雖然有三位,也不能保證三位都會在茫茫推文中翻到檢舉
很多判決的標準仍在拿捏,這一點我會向二位板主及卸任板主請教
希望各位海涵,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7.226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uzzleDragon/M.1411969250.A.6E9.html
21F:推 s93184s: 推解釋清楚 09/29 13:41
22F:推 kirakishou: 當版主真辛苦 09/29 13:42
23F:推 fyspfyspfysp: 辛苦了,終於可以放鬆+吃午餐去=___= 09/29 13:43
24F:推 john0909: 加油0.0 09/29 13:43
25F:推 skyapple: 原來有前例...版主辛苦了! 09/29 13:45
26F:推 sorax: 辛苦了 m(_ _)m 09/29 13:45
27F:推 liuedd: 看來巨人之塔通過了,準備往魔王城出發XD 09/29 13:45
28F:推 lkk118813: 有幾個敗壞版風的還要等他檢舉,不過版主辛苦了 09/29 13:46
29F:推 yulong: 板主辛苦了~~ 09/29 13:46
30F:→ WEINUO: 不管有沒有檢舉,只要上申到由版主來裁定處罰就應該是一併 09/29 13:46
31F:推 l12203685: 辛苦了~ 09/29 13:46
32F:推 Jackalxx: 螢幕一陣晃動, 請再存15回合 09/29 13:47
33F:→ WEINUO: 審視,總不能我桶你一刀,你桶我一刀,然後我檢舉你~ 09/29 13:47
34F:推 impactwhite: 推解釋 辛苦了 09/29 13:47
35F:→ WEINUO: 對方沒檢舉我,所以對方被關但我沒事... 09/29 13:47
36F:推 l12203685: 依照WEI大的邏輯 發文者的問題不是比較大嗎? 09/29 13:48
37F:→ WEINUO: 是問題都很大,不然也可以要噓文的不要去理發文的 09/29 13:49
38F:→ l12203685: A發抱怨文釣魚=>B不滿意噓文=>A回嗆被桶 所以B也要受罰 09/29 13:49
39F:→ l12203685: 這樣A 發文才是起因不是嗎? 09/29 13:50
40F:→ WEINUO: 何必要噓呢!?~目前是文章走火所以發文的被桶 09/29 13:50
41F:→ l12203685: 同理 那一開始就該對發抱怨文的人處理 09/29 13:50
42F:→ WEINUO: 如果走火的原因也涵蓋了因為噓文而引發~那就該一併處理 09/29 13:50
43F:→ liuedd: 如果一篇U質好文會有人沒事去噓文嗎? 當然是有爭議阿 09/29 13:51
44F:→ l12203685: 那...何必發抱怨文呢XD 09/29 13:51
45F:推 loverxa: 應該是 A抱怨遊戲及G社->B嗆A->A回嗆 有問題的明顯是B啊 09/29 13:51
46F:→ asc5543: 版主辛苦了 09/29 13:51
47F:→ liuedd: 如果我發了一篇中肯文,最後一段寫我覺得空手道是世界上最 09/29 13:52
48F:→ WEINUO: 那何必噓文呢~抱怨文和惡意噓文都是一種類似討戰的起手式 09/29 13:52
49F:→ liuedd: 強的武術,其他都應該廢除,這不就是釣魚嗎 09/29 13:52
50F:→ Minihil: 如果引戰是同case,有單方檢舉就可直接處理雙方了吧? 09/29 13:52
51F:推 s93184s: 不一樣的例子 你那樣算非告訴乃論 現在這個就是檢舉制 09/29 13:52
52F:推 mown9211: 釣魚就看有沒有違反版龜阿= =,問題是這篇的重點不在這 09/29 13:53
53F:→ Minihil: 如果是人身攻擊,當然就當事人提出才處理即可 09/29 13:53
54F:→ mown9211: 這篇是在討論,被檢舉是否要連檢舉人一併審視 09/29 13:53
55F:→ mown9211: 用上面舉的空手道案例,如果我在下面嗆你才垃圾 09/29 13:54
56F:噓 TinyMaster: 以前檢舉就是雙方一起警告 現在才再討論這種問題??? 09/29 13:55
57F:→ TinyMaster: 是新來的還是? 09/29 13:55
58F:→ mown9211: 結果被檢舉,然後水桶60天超爽der,但是沒人檢舉原文 09/29 13:55
59F:→ mown9211: 就變成只有我水桶60天超爽der原文釣魚的反而沒事 09/29 13:56
60F:推 moebear: 版主不就是剛上任? 09/29 13:56
61F:→ moebear: 樓上上你被桶就要趕快去檢舉桶回去阿 09/29 13:57
62F:推 diablo81321: 板主群的確是新來的啊wwwww 09/29 13:57
63F:推 liuedd: 因為我釣術精湛啊XD 開玩笑的,本來就是看有沒有踩到版龜 09/29 13:57
64F:推 TinyMaster: 板主之前也是受害者之一所以他們自己就知道怎麼處理 09/29 13:57
65F:噓 loverxa: 某些人最愛的推噓文檢驗來囉 請通過檢驗(^^); 09/29 13:57
66F:→ chopper0424: 人家版主位置都還沒坐熱就要趕人拉? 09/29 13:58
67F:→ Minihil: 檢舉只是讓版主減少漏掉沒看到的,可是既然已經看到了就 09/29 13:58
68F:→ Minihil: 因沒人檢舉不一併處理有點反過來了 09/29 13:58
69F:推 l12203685: 1. 該ID有前科 2. 他寄站內信人身攻擊還加我黑名單 09/29 14:00
70F:→ l12203685: 光憑這兩點我就認為他動機不單純了~ 至於那篇文章... 09/29 14:01
71F:→ TinyMaster: 樓上可以直接去PTT站務檢舉了 人多搞不好會砍帳號 09/29 14:01
72F:推 kevinis0129: 辛苦了 09/29 14:02
73F:→ lkk118813: 我記得別版有原po根回覆一起水桶的案例 09/29 14:03
74F:→ WEINUO: 噓的言之有物,就是俗稱打臉;噓的沒頭沒尾應算討戰、釣魚 09/29 14:03
75F:→ lkk118813: 雖然回覆是自桶 09/29 14:04
76F:→ Gravity113: 我自己就是那個開戰後一起被警告的例子好唄 09/29 14:04
77F:→ WEINUO: 要一併處理的是討戰的惡意噓文~而非不認同文章的噓文 09/29 14:06
78F:推 TinyMaster: 好唄~ 09/29 14:07
※ 編輯: Gravity113 (1.162.47.226), 09/29/2014 14:09:05
79F:→ moebear: 人身攻擊我覺得屬於告訴乃論 經檢舉後處理實屬正常 09/29 14:09
80F:→ WEINUO: 告訴乃論是有告才受理,受理後就要視整体情節公平判決 09/29 14:12
81F:推 liuedd: 請問那種精蟲健檢文,要如何噓的言之有物? 09/29 14:14
82F:→ WEINUO: 而這個案例是原PO應是受下方噓文者噓到暴氣,指名討戰 09/29 14:14
83F:→ liuedd: 如果噓文只針對某些很廢沒甚麼實質意義的,那又怎麼算 09/29 14:15
84F:→ WEINUO: 精蟲健檢文 !?...嗯~你可以回他一篇讓他知何謂精蟲健檢文 09/29 14:15
85F:→ WEINUO: 以後看到你認為的精蟲健檢文~就直接貼上 09/29 14:16
86F:→ liuedd: 像是練技好難練、打問卷好難掉,整篇好文 中間又塞了這些 09/29 14:16
87F:→ WEINUO: 上一篇就有人在下面推文問說,廢與不廢由誰介定? 09/29 14:17
88F:→ liuedd: 每篇精蟲文都還要幫他找回答,平偉表示:抱歉 我沒空 09/29 14:17
89F:→ lkk118813: 可以叫他們去巴哈阿,但口氣要好一點 09/29 14:17
90F:→ liuedd: 廢文好文看的人決定阿,會被推爆的是廢文? 噓爆的是好文? 09/29 14:18
91F:→ lkk118813: 今天問題是有些噓文口氣很糟,連版友也看不過去 09/29 14:18
92F:→ bluelamb: 八瓜版滿多廢文被推爆的... 09/29 14:18
93F:→ bluelamb: 啊 我只是純粹舉個例 09/29 14:18
94F:→ WEINUO: 人家敢貼文,敢噓就不要怕對自己言論負責,這很合理 09/29 14:18
95F:→ liuedd: 巴瓜救援不算啦 我說本版(′・ω・`) 09/29 14:19
96F:→ lkk118813: 但還要檢舉才能桶,很麻煩 09/29 14:19
97F:→ TinyMaster: 同意WEI 整天爬草的真的... 09/29 14:20
98F:→ liuedd: 本來就要負責啊,所以就看踩線沒嘛 講這麼多~ 09/29 14:20
99F:噓 caca5566: 噓文錯了ㄇ 09/29 14:21
100F:→ WEINUO: 本來我指的就是惡意噓文要一併處理..一般噓文是正常能量 09/29 14:22
101F:→ WEINUO: 釋放~愛噓就噓,愛推就推,但要擔起對自己言論的責任 09/29 14:24
102F:推 pan46: 又來了 新版主才上來多久...辛苦了 唉 09/29 14:25
103F:→ bluelamb: 將推文置於上風一鍵可及之處 脫盔 向左迅速翻頁 09/29 14:27
104F:推 TinyMaster: 原來有些人連使末的推文都不看就亂開槍 09/29 14:33
105F:→ TinyMaster: 也難怪喔~~ 快笑死了XDDDDDDDDDDDDDDD 09/29 14:33
106F:→ TinyMaster: 會變成現在這樣不是沒有原因啦~~~ 09/29 14:33
107F:推 impactwhite: 左灑餌 右灑餌 (? 09/29 14:35
108F:推 TinyMaster: 沒辦法囉 有人想被打臉我就幫忙出力一下好了 09/29 14:36
110F:推 mmrhahaha: 請版友以推文掩護我 09/29 14:36
111F:→ TinyMaster: 完全沒提到板主 討論都是板友在討論 09/29 14:36
112F:→ TinyMaster: 到底跟板主有甚麼關係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 09/29 14:36
113F:→ Gravity113: 也因為這樣發現板規適用的問題了,正在商議修改 09/29 14:36
114F:→ TinyMaster: 這沒問題阿 有問題的是某些人看到黑影就開槍 09/29 14:37
115F:推 super1937: 推 09/29 15:00
116F:推 super1937: 這樣挑出來解釋有夠清楚的 ㄎㄎ 09/29 15:02
117F:→ fyspfyspfysp: 謝謝大家的意見,小弟版主資歷也很淺,很多方面還在 09/29 15:12
118F:→ fyspfyspfysp: 學習,一方面也是怕說錯話所以比較不敢表示意見, 09/29 15:12
119F:→ fyspfyspfysp: 但是各位的推文與意見我都有看,我們三位正在討論與 09/29 15:12
120F:→ fyspfyspfysp: 修改不合時宜的版規,到時候會再給大家一個答覆 09/29 15:12
121F:→ fyspfyspfysp: 祝大家明天抽一打木鵝(?) 09/29 15:13
122F:推 john0909: 以竹節蟲姿勢退後~ 09/29 15:16
123F:→ WEINUO: 是阿~大家也都會怕說錯話怕被噓所以不敢表示意見~ 09/29 15:24
124F:→ WEINUO: 噓的人沒人告發就沒事或還能先告先贏,就更降低一般版友 09/29 15:26
125F:→ pan46: 我只是覺得版主一上來判例馬上解釋不但謙虛 也相當的辛苦 09/29 15:26
126F:→ pan46: 跟a版主一樣很盡責 為啥這樣就有人高潮了 囧 09/29 15:26
127F:→ WEINUO: 發文意願~總之版主辛苦了 09/29 15:26
128F:→ pan46: 逛這麼多版 真的很少看到像pad這樣常常出來解釋判例的 09/29 15:27
129F:→ pan46: 希望新版主們合作無間 加油囉 09/29 15:28
130F:→ fyspfyspfysp: 對了 推噓文有這麼重要嗎?我一直覺得只是個+1-1... 09/29 15:29
131F:→ fyspfyspfysp: .. 看打出來的內容是什麼比較重要 09/29 15:29
132F:→ pan46: 跟抽蛋抽卡一樣啊 有些人就是會在意那種東西 09/29 15:33
133F:→ WEINUO: 推與噓就是一種被大眾認同度,就像FB的按讚.. 09/29 15:35
134F:→ WEINUO: 不在意的就不在意,在意的就會暴氣.一暴氣就亂版了 09/29 15:36
135F:→ WEINUO: 如果覺得麻煩可以設定成只能箭頭,應該就沒這麼大的影響 09/29 15:37
136F:→ TinyMaster: pan 我是不知道你的本意是甚麼 可能時間靠太近你誤會 09/29 15:40
137F:→ TinyMaster: 不過能確定的是 我是打給某個更上面的人看的 09/29 15:40
138F:推 iamsewei: 推噓很好玩的 不建議取消 09/29 15:41
139F:→ pan46: 喔喔 我誤會咧 09/29 15:42
140F:噓 s93184s: 反對拔噓 09/29 15:45
141F:噓 a5178934: 某__黑就是拔掉噓 才會變成另一個平行世界 09/29 15:49
142F:推 rubeinlove: 反對拔噓 噓不就是表示意見不同嗎? 09/29 15:51
143F:→ rubeinlove: 在某些版看到荒謬至極的文章又不能噓真的會很怒 09/29 15:52
144F:推 sabsnow: 不能拔噓阿阿阿 09/29 15:54
145F:→ Hirano: 反對拔噓 09/29 15:58
146F:→ WEINUO: 不只是內容很重要,推與噓也很重要~而非只是+1-1 09/29 16:03
147F:推 liuedd: 拔噓只是假河蟹啊~ 09/29 16:12
148F:推 imlostmywing: 再推! 09/29 16:33
149F:推 kwenweichu: 看到原文那種小三國語沒修完就跑來戰的不噓不幸福啊 09/29 19:0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ravity113 (1.162.63.154), 10/07/2014 16:35:48
150F:→ Gravity113: 這篇是shiroko的判決理由 10/07 16:38
151F:→ weedyc: 對於此案,雙方當事人是否還有其它事證或有答辯需求? 10/08 22:59
152F:→ Gravity113: 目前無答辯需要 10/09 12:59
153F:→ shiroko: 有 10/09 19:53
154F:→ shiroko: 請小組長去搜尋PuzzleDragon板歷來的退文文章 10/09 19:55
155F:→ shiroko: 不是鬧板,外掛,像我這篇說出遊戲缺點的文章,哪是鬧板? 10/09 19:56
156F:→ shiroko: 再來,我針對遊戲,下面噓文的人針對我,說我挑釁太牽強 10/09 19:58
157F:→ shiroko: 打了一篇文章,回應質疑我的人,為何要說我挑釁? 10/09 19:59
158F:→ shiroko: 板主主觀認定我挑釁,有問被我回應的人的感覺嗎?太主觀了 10/09 20:00
159F:推 shiroko: 來看看板主的判決文 10/09 20:06
160F:→ shiroko: 3.kashiwa27---我說這位是新手,它他rank170不是新手嗎? 10/09 20:08
161F:→ shiroko: 4.benuan-板主引用我之前的噓文來判決?我回他哪裡不行? 10/09 20:10
162F:推 shirokozzz: 用我之前的噓文來認定我有挑釁,我就事論事回應 10/09 20:12
163F:推 shiroko: 樓上是我查文章發錯的 10/09 20:13
164F:→ shiroko: 板主用我以前的噓問認定我挑釁跟本不成立,我回應那2位 10/09 20:14
165F:→ shiroko: 語氣哪裡有問題?他們先噓文,我回應他們,那噓文算不算挑釁 10/09 20:17
引用前次的判決是用作板規適用的過往判例
因此類似狀況做相同的判決並適用相同的處置應是沒有問題的
若這樣的判決有問題,為何前次沒有在 Sub_GMobile 提出申訴?
非要等到因為累積三次而適用更嚴重的條文才申訴?
166F:推 shiroko: 我文章針對遊戲,噓文針對我,誰先挑釁很明顯吧? 10/09 20:21
167F:→ shiroko: 何況是板主認定的挑釁,在我看來一般回文而已 10/09 20:23
168F:→ shiroko: 再來板主判決引用我之前的噓文,來認定我挑釁 10/09 20:23
169F:→ shiroko: 哪有這樣判決的,就事論事,為何拿我上次噓文來加重判決? 10/09 20:25
170F:→ shiroko: 可以去搜尋歷來文章,也沒看過引用之前噓文來加重判決的 10/09 20:27
171F:→ shiroko: 以上就是我認為解除退文的理由 10/09 20:29
強調,引用之前的發言是引用前次事件的判決懲處始末
不是因為你上次如此發言,這次就加重判決
判決適用的條文改變是因為你之前的案件紀錄達到引用板規四的標準
請看文章代碼(AID):
#1KAZVO2O
累犯的處置 slow714285 和你是相同的,都因此改用板規四判決60天
而 slow714285 在上訴中因為之前的判決紀錄有改判,實際上未達到板規四適用標準
後來才因此修正判決
也請你向板務、組務提出申訴的時候就事論事,而不是發出如
文章代碼(AID):
#1KAZX0a0 (Sub_GMobile) [ptt.cc] Fw: 板主你好
文章代碼(AID):
#1KAdSyPe (Sub_GMobile) [ptt.cc] Fw: 來談談水桶吧
文章代碼(AID):
#1KAdT7Mu (Sub_GMobile) [ptt.cc] Fw: [檢舉]slow714285 ko
文章代碼(AID):
#1KAdTG1I (Sub_GMobile) [ptt.cc] Fw: [檢舉]slow714285 ko
等言論之後就將板務黑名單,讓板務無法回覆站內信
並且留下以下的發言 文章代碼(AID):
#1KAZX0a0
172F:→ shiroko: 驕傲的板主,說了一堆,幾句就打發我,要怎麼溝通?09/30 12:59
173F:→ shiroko: 這種當板主高人一等心態,真是不可娶取09/30 13:00
174F:→ shiroko: 當板主是來服務板友,維持討論風氣,這種高高在上的態度09/30 13:05
175F:→ shiroko: 大概拿到權力就飛上天,權力果然是最好的春藥09/30 13:07
請問這樣的狀況如何溝通?
※ 編輯: Gravity113 (1.162.63.154), 10/09/2014 21: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