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boy0730 (蘇哥哥)
看板SuperIdol
標題[情報] 蘇哥哥針對蘋果日報報導聲明稿
時間Mon Aug 6 16:29:53 2012
http://www.facebook.com/lawboy0730.tw
因內容太長,所以PO在蘇哥哥粉絲團
歡迎有興趣的鄉民朋友了解關心
謝謝大家!
為方便鄉民閱讀,全文轉po如下:
今天中午已經在經紀公司樓下針對七台電視媒體進行聯合受訪說明,但擔心有人沒看到
,或是被剪接得不完整,所以覺得有必要發布書面聲明稿如下。
一、 教學品質及缺課部分
本人自98學年至100學年於真理大學法律系講授「法院組織法」,教學評鑑年年高出全
校、院、系標準許多,98學年第二學期4.56分,校平均4.14分;99學年第一學期4.98分
,校平均4.18分;99學年第二學期4.62分,校平均4.19分;100學年第一學期4.46分,
校平均4.15分。(教學評鑑是由全體修課學生暱名做成,較具公信力,5分為最優(非
常滿意),0分為最劣(非常不滿意))至100學年第二學期結果尚未出爐,故無法列出。
以上足證本人長期以來教學品質備受多數同學肯定,如有因故無法到堂授課,均有請本
系一位楊姓教授代課,或進行補課(本學期代課二次、補課一次),所以對於學生上課
權益,縱有影響,然情節應尚難稱重大。
然本人教學生涯亦偶遭學生投訴,理由在於我的教學方式屬於「非傳統」,上課時除
正規授課外,亦常搭配法律短片及歌唱舞蹈,並請學生進行分組對抗,以法律問題進
行 「智力pk」賽,此革命性方式,雖符合多數學生喜好需求,但對少數不能接受之同學
而言,就會覺得我上課不認真。
身為一位教育者,本即應考量多數學生需求及學習興趣,如少數學生有所意見,可私下
或匿名寫紙條表達意見,我也都會為他們進行授課方式調整。
二、 評分公正性及查明投訴學生部分
關於蘇哥哥面對學生投訴的處理模式,及學期評分會否因學生投訴而有所不利益,可觀
察我過去面對類似事件時的反應如何,即可得知。
在100學年第一學期的法院組織法課程,期中考後不久,我也遭一位黃姓同學向學校投訴
,說我上課不認真,為此,隔週我上課時在班上問大家,請問是哪一位同學投訴我,請自
行承認,我不是為了要報復你或當掉你,而是我想瞭解你對課程不滿意的點在哪裏,好讓
我有進行修正調整的機會。當場那位同學就舉手,並表示,他希望我不要都一直上法院組
織法的課程,而是希望能上對他人生有幫助的課程,例如:老師你在參加歌唱比賽時,究
竟有沒有內定過關名單,及評審老師台上台下有沒有差別等等。他認為這些東西對於他比
較有幫助。
我現場於徵詢全班同學同意後,即特地為這位同學的需求進行解說。而這位同學的學期成
績,在第一時間就得到90分,最後也是如此,理由在於,我的評分依據,從來不會考量學
生是否有投訴,而是奠基於平時成績及期中、末考成績。
以上是民國101年1月份的事,同樣的事又在五個月後的101年6月份發生。
100學年第二學期法院組織法課程,於第17週上課後,有學生至校方投訴,指稱我上課不
認真,且會遲到、缺課。如前所述,我面對投訴的處理程序,向來都是先找出投訴者是誰
,以瞭解其對本課程不滿意之點在哪裏,以進行日後授課調整。
因此在第18週期末考時,我依慣例請投訴同學承認,並保證我的評分絕對與投訴與否無
關,請勿擔心,但該同學可能因不瞭解我的個性及行事風格,有所顧慮,所以不敢承認。
身為一位教育者,瞭解學生的想法及進行課程調整是很重要的,而且培育學生坦然地溝
通、表達意見,也是人格教育的一環,於是我在課堂上強調,投訴是學生的合法權利,
不是見不得人的事,並鼓勵全班同學於期末考卷中,寫出對本課程的意見,及投訴的學
生可能為誰。然而,我的學期評分,長期以來,從未因為有人投訴或有人指證是誰投訴
而受到影響。
最後統合考卷內容,有四位同學遭點名,其中三位同學有來考期末考,其中一位則是缺
考。針對三位遭點名且有到考的同學,我在課堂上講,投訴是你們合法的權利,我不會
因為這樣而對你們評分有所不利益,因為上學期那位投訴我的學生,我也是給他九十分
,我的評分依據是你們的平時成績及考試成績,並當場與三位同學確認其出席率,他們
對於出席率均未表示異議(其中有人全學期只出席二次、四次等),於表達對本課程的
不滿意之處後,均否認自己有向校方投訴。
我除針對授課方式一一解釋如上述外,最後為避免日後爭議並當眾表示,我不會因為你
們有無投訴而影響成績評定,但如果最後考量平時成績及期末考卷,你們確實應該不及
格的話,你們會不會有異議? 他們當場也都表示無異議。
然而最後苦惱的事來了,雖然我無法確定向校方投訴的人是誰,但是被點名的這三位同
學,其考卷狀況確實出奇的差(我有在七家媒體前面,遮住學生姓名,並公開其考卷內
容,有人誤植檢察官隸屬於司法院,或是整題留白未作答等;媒體報導我對他們予以
「扣考」-意指剝奪他們考期末考的資格,係完全與事實不符),如輔以其平時出席率
及課堂表現,基於公正立場,我確實應該予以不及格。至第四位同學因為期末考缺考,
我也必須予以不及格處理,以示公予。
結果這些同學就開始向系方、校方抗爭,指稱我是因為他們遭點名投訴,才會被當掉,
並透過老師向我表達,如果不給他們及格,就要持上課錄音檔向媒體爆料。
由於我的評分係有依有據,且上學期遭黃姓同學投訴後,最後評分也未受影響,甚至給
了90分,所以第一時間我並不打算調整分數。
但該名老師表示,為了大家好,沒必要把事情鬧大,這些學生再怎麼不上課、不用功,
也只是想要及格,你就讓他們及格吧。當時我的心中浮現了四個字:「真理法律」,
基於法律,應該公正合理,不避瓜田李下之嫌,將他們當掉,但基於真理,就是主耶穌
愛人的真理,不配得的那才叫作恩典,於是我決定讓原本應該不及格的學生,成為及格。
。後來學生開心,大家開心了,但是卻仍然有學生向蘋果爆料。
三、 遭校方解聘部分
最後,我至今為止,並未獲校方解聘處分或通知,相反的,我大學教學八年,向來不計
成本,自製法律短片,苦思引發學生上課興趣的授課方式,然卻遭此等境遇,心寒之餘
,故主動向校方表示無意願再授課。
本事件相關證據資料,包括:真理大學歷年教學評鑑結果、上學期黃姓同學的成績及證
詞、本學期三位同學的考卷影本、第四位同學缺考的紀錄、四位同學的平時成績及學期
成績等,本人均有存檔備份,但因事涉學生個人資料保護,於此暫不公開。
2012/8/6 蘇哥哥(蘇銘翔)
--
魔幻動感蘇哥哥
散發光與熱,直至生命的盡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2.32
1F:推 VVizZ:看來有很多誤會 08/06 16:44
2F:推 HattoriHeiji:加油 看來是被學生衝康 我比較相信你 08/06 16:44
3F:→ VVizZ:可惜以他的學歷是沒辦法進國立名校的 08/06 16:48
4F:→ VVizZ:轉戰補習班也許是一個不錯的出路 08/06 16:49
5F:推 cka:看來是被學生衝康 08/06 17:03
6F:→ cka:看完你的解釋我覺得你的比較合理 08/06 17:03
7F:→ jasonyeh:他說的就可以相信,科科 08/06 17:21
8F:推 Bluedaysun:蘇葛葛加油 08/06 17:32
9F:推 ilovecurl:就論述內容而言,我比較相信蘇哥哥的說法1 08/06 18:01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22.146.42.32 (08/06 19:14)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22.146.42.32 (08/06 19:16)
10F:推 hong888:台灣的教育,後段班學校普遍存在師資不整齊,學生不認真 08/06 19:17
11F:→ hong888:最後師生一起混的現象... 08/06 19:17
12F:推 airlow:切,那些學生也未免太賊了,考試成績不及格還用威脅的 08/06 19:29
13F:→ airlow:不過你硬要查出是誰檢舉也是多此一舉 08/06 19:30
14F:→ airlow:不滿意的點其實就是檢舉事項了,還硬要一對一對質沒必要吧 08/06 19:32
15F:→ airlow:匿名檢舉的精神就是保障檢舉者可以不用面對這種壓力 08/06 19:32
16F:→ seaga:就像你告人 被告也要知道原告是誰 沒不合理吧 08/06 19:45
17F:→ lawboy0730:我純粹是想瞭解他們對課程有何意見,我好進行修正啊 08/06 19:48
18F:→ lawboy0730:我覺得是投訴者有點心虛,怕我會不公正報復,才會不敢 08/06 19:49
19F:→ lawboy0730:出面吧。 08/06 19:49
20F:→ jacktakuya:蘇哥哥不用再這邊和鄉民解釋了啦.. 08/06 19:51
21F:→ airlow:你說的沒錯呀,投訴者會怕報復是正常,所以才設計成匿名 08/06 20:13
22F:推 airnark:其實重點在於 你有沒有要同學們 檢舉出來? 08/06 20:15
23F:→ airnark:還是只是要匿名檢舉者 自己出面 來溝通 08/06 20:15
24F:→ airnark:這兩者有差異 08/06 20:15
25F:→ airnark:還有有請代課老師 不代表不會影響到學生權益 08/06 20:16
26F:→ airnark:那些學生 如果是想修代課老師的課 那直接選就好了 08/06 20:16
27F:→ airnark:當一天和尚 敲一天鐘 如果還想擔任教職 就不要因為 08/06 20:17
28F:→ airnark:演藝工作 而去影響到 08/06 20:17
29F:推 airnark:基本的敬業精神 要作到 那學生如果又要亂檢舉 08/06 20:21
30F:→ airnark:至少自己不會理虧了....立場也ok 08/06 20:22
31F:推 airlow:其實有個盲點,你不覺得那些被點到的都是根本沒出席幾次的 08/06 20:31
32F:→ airlow:那幾個自己都沒出席幾次,怎麼知道你有沒有請代課?那要有出 08/06 20:31
33F:→ airlow:席很多課的人才有辦法知道統計你到底有沒有請代課或遲到嘛 08/06 20:32
34F:→ airlow:所以那幾個人根本就是其他同學為了賺分數隨便拱幾個沒來的 08/06 20:32
35F:→ airlow:你這個讓同學檢舉的行為如果真有用也就算了,根本就沒用 08/06 20:33
36F:噓 big76425:要走演藝就辭掉教師職吧.... 08/06 20:56
37F:推 cha7744:有清楚的解釋+證據,給推! 08/06 21:57
38F:推 HankSu:整件事最嚴重失當的地方 就是你叫大家去指涉同學間是誰投訴 08/06 23:05
39F:→ HankSu:沒有證據力 煽動同學間互相臆測 這點你不承認錯誤嗎 只以技 08/06 23:05
40F:→ HankSu:巧性三個字就帶過嗎 08/06 23:05
41F:噓 g60210:真的 光這種抓耙子方式 真的就不適任 08/06 23:07
42F:→ HankSu:再說你口口聲聲說你不記恨 不因別人投訴而報復 這種冠冕堂 08/06 23:07
43F:→ HankSu:皇的話 憑什麼人家要相信你 就憑那個上學期的事證就夠嗎 08/06 23:07
44F:噓 g60210:要走教職還是演藝 要去取得平衡 不要二邊都沒搞好 08/06 23:07
45F:→ lawboy0730:一個人的個性及行事風格,不大可能在五個月內有完全的 08/06 23:14
46F:→ lawboy0730:一八○度的大改變吧,舉上學期的例子,是要證明,我這 08/06 23:14
47F:→ lawboy0730:個人對於投訴的一貫處理態度,是基於平時及考試成績 08/06 23:15
48F:→ lawboy0730:另我已說明,身為一個教育者,有必要瞭解不滿學生的想 08/06 23:15
49F:→ lawboy0730:法,以作為改進依據,我也有強調,投訴是合法的權利, 08/06 23:16
50F:→ lawboy0730:並非見不得人,坦然的溝通、瞭解、調整,是要學習的人 08/06 23:17
51F:→ lawboy0730:生態度。我想這也是大學生該學的吧。 08/06 23:17
52F:→ g60210:那是應該先自我反省 再去問學生 會更好呢 08/06 23:18
53F:推 HankSu:你找出投訴者的手法 是正確的嗎? 避重就輕的話不需這麼多 08/06 23:19
54F:→ HankSu:再者您一直強調您的給分事按照平時及考試成績 那麼爆出同 08/06 23:19
55F:→ HankSu:學間誰投訴就可換取高分 就您的專業 這樣的評分方式合理嗎 08/06 23:20
56F:→ lawboy0730:我在聲明稿有說了,依我的行事風格,投訴與否向來就不 08/06 23:27
57F:→ lawboy0730:會是我的評分參考依據。(有仔細看嗎…) 08/06 23:28
58F:→ lawboy0730:如果投訴與否不影響成績,指稱誰是投訴者自然也不會影 08/06 23:28
59F:推 airlow:他應該是指有把同學供出來的人有90分,這新聞寫的 08/06 23:28
60F:→ lawboy0730:響。當然我講的話,也可以不相信啦。反正今天面對七台 08/06 23:29
61F:→ lawboy0730:的受訪,我的主力澄清都被剪光光,so,我也習慣了。 08/06 23:30
62F:→ lawboy0730:我最後給分根本沒看誰供出誰,我說過,這是技巧性的找 08/06 23:32
63F:→ lawboy0730:出誰投訴,動機在於溝通及調整課程,當然你們還是可以 08/06 23:32
64F:→ lawboy0730:選擇不相信。 但是誰可以解釋,為何上學期我知道是誰投 08/06 23:33
65F:→ lawboy0730:訴後,卻仍然公正的給他九十分? 08/06 23:34
66F:→ lawboy0730:而在五個月後,卻在知道是誰投訴時,變成一個評分不公 08/06 23:36
67F:→ lawboy0730:的人呢? 08/06 23:37
68F:→ lawboy0730:如果我是一家媒體的老闆,我就可以倡所欲言,不會被剪 08/06 23:38
69F:→ lawboy0730:來剪去,不過很可惜,我目前的意見平台,只有粉絲團及 08/06 23:38
70F:→ lawboy0730:這邊囉。 08/06 23:38
71F:→ airlow:我想事情應該分開看吧,我相信你給他們不及格是公平的 08/06 23:48
72F:→ airlow:可是你讓學生間互相檢舉的做法真的很瞎就是,一來根本抓不 08/06 23:49
73F:→ airlow:出你想要的效果(第一次讓你找到是因為那人自己自首) 08/06 23:49
74F:→ lawboy0730:我的評分,也不會因為有人指出是誰投訴而受影響,因為 08/06 23:50
75F:→ airlow:二來這種不公平的方式抓出來的人還被你針對性的公審,就讓 08/06 23:50
76F:→ lawboy0730:我評分向來公正(有人相信嗎) 08/06 23:50
77F:→ airlow:人更反感了,雖然你是套用上課的方式,但沒人喜歡被當眾審 08/06 23:50
78F:→ airlow:其實我相信你評分公正,因為出席率這種東西是客觀的 08/06 23:53
79F:→ lawboy0730:「公審」二字似乎帶有負面意味,但我在課堂上可是公開 08/06 23:53
80F:→ lawboy0730:的說,投訴是合法的權利,這是正大光明的事,我想事情 08/06 23:54
81F:→ lawboy0730:的關鍵就在於,我認為溝通、瞭解、調整,是很重要的一 08/06 23:55
82F:→ lawboy0730:件事,所以有點push他們站出來表達對課程的意見,但對 08/06 23:55
83F:→ lawboy0730:投訴學生而言,可能覺得投訴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而且 08/06 23:56
84F:→ lawboy0730:也無意願與老師溝通、瞭解,那麼身為一個教育者,你覺 08/06 23:56
85F:→ lawboy0730:得,我不該push他們站出來進行對話嗎? 這有點像,小孩 08/06 23:57
86F:→ lawboy0730:有心事,不開心,卻沒和爸媽講,爸媽的立場,一定會鼓 08/06 23:57
87F:→ lawboy0730:勵小孩講出心理的話,重點,我把學生當我的小孩與自己 08/06 23:58
88F:噓 pineapple824:嗯很好,你會叫你的小孩在大禮堂裡面跟你講心事? 08/06 23:58
89F:→ lawboy0730:人,但學生卻把我當外人及不交心的人… 08/06 23:58
90F:→ lawboy0730:如果該心事,與課程相關,與全班同學相關,就值得在教 08/06 23:59
91F:→ lawboy0730:室公開講,我的解釋與澄清,也可一併讓全班同學知道。 08/06 23:59
92F:推 jacktakuya:好了啦 鄉民的本性就是把小事放大 無須理會那些有的沒 08/06 23:59
93F:→ jacktakuya:的 其實bbs的討論 通常無法產生交集 共識的 08/07 00:00
94F:噓 pineapple824:手上拿著雞排珍奶的和事佬 08/07 00:01
95F:→ lawboy0730:我覺得師生間的對話瞭解很重要,這也是人格教育的一環 08/07 00:01
96F:→ lawboy0730:今天有人向學校投訴,向蘋果投訴,不就是他不善於勇敢 08/07 00:02
97F:→ lawboy0730:、坦誠、正面的溝通嗎? 我覺得,養成學生勇於站出來, 08/07 00:03
98F:→ lawboy0730:而不是偷偷摸摸躲起來,是教育上一件重要的事情。 08/07 00:03
99F:噓 kzzoz80:你先檢討自己比較好 08/07 00:06
100F:推 jacktakuya:又沒差 只是在和蘇哥哥聊這一件事件 我管不著啊 08/07 00:07
101F:→ airlow:所以說,你不覺得你這種方式跟你要教的目的背道而馳了 08/07 00:09
102F:→ airlow:你這種方式就像北風一樣,你一直吹學生,學生只會包更緊 08/07 00:10
103F:→ airlow:他們就被你嚇到了呀,覺得跟你講搞不好又要被公審,不如私 08/07 00:11
104F:→ airlow:下向蘋果爆料,結果反而讓他們學到爆料的甜頭 08/07 00:12
105F:→ lawboy0730:因為他們是在第十七週投訴的呀,我只剩第十八週與他們 08/07 00:14
106F:→ lawboy0730:相處了。我也料定日後投訴者不會主動來找我承認的。 08/07 00:14
107F:推 HankSu:你說的這些 我都懂 我只問你 你的處理方式有無不妥? 08/07 00:17
108F:→ jasonyeh:公正評分也是你在講的阿,成績沒出來前誰敢相信? 08/07 00:18
109F:推 HankSu:如果你自認做的都對 都是別人誤會 那就這樣吧 大家自己會看 08/07 00:21
110F:→ lawboy0730:我的處理方式、教學方式、表演方式,向來爭議,妥不妥 08/07 00:24
111F:→ lawboy0730: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以我的歌聲,進入第八強,妥不妥呢 08/07 00:25
112F:推 jacktakuya:事情都木已成舟了 點到為止吧 蘇哥哥 08/07 00:26
113F:噓 jasonyeh:事情的發生不就是因為缺課嗎?聲明稿也沒看見反省這點 08/07 00:29
114F:→ jasonyeh:只拿教學評鑑和請其他教授補課,就說對學生上課權益難說 08/07 00:30
115F:→ jasonyeh:有甚大妨礙。有做過教學評鑑的人知道,很多人不是嫌麻煩 08/07 00:31
116F:→ jasonyeh:亂寫,就是怕學校明著說是匿名,實際上來陰的,所以還是 08/07 00:32
117F:→ jasonyeh:都填比較好的意見,那麼多份到底有幾份是有參考價值? 08/07 00:32
118F:→ jasonyeh:只用這些不知道有沒有參考價值的教學評鑑,就說缺課這件 08/07 00:33
119F:→ jasonyeh:事不妨礙學生權益,也太過牽強了吧 08/07 00:33
120F:→ lawboy0730:但為何我的評鑑每學期都高於全校平均甚高呢? 08/07 00:38
121F:→ lawboy0730:如果大家怕麻煩,那也應該是全校一起高才對,非只有我 08/07 00:39
122F:→ lawboy0730:至少我教學八年,從來不知每位評鑑的學生是誰,它只有 08/07 00:41
123F:→ lawboy0730:呈現整體平均及分項平均,從來沒有學生姓名唷 08/07 00:41
124F:噓 jasonyeh:你是講師你知道是真的暱名,學生怎麼知道學校會不會來陰 08/07 00:43
125F:→ jasonyeh:的?預防萬一的情況下,很多學生當然是選擇給高分 08/07 00:43
126F:→ jasonyeh:不是說全部的人都亂填,只是真的有幾參考價值有幾份? 08/07 00:45
127F:→ lawboy0730:我的意思是,若學生害怕的話,也應該是全校一起給高分 08/07 00:46
128F:→ lawboy0730:豈有單獨給我特別高之道理? 08/07 00:47
129F:→ jasonyeh:我知道,只是一定會有真的爛到不得不給低分的課,和認真 08/07 00:47
130F:→ lawboy0730:而且是三年連續都這麼高,這樣子比較全面客觀吧 08/07 00:48
131F:→ jasonyeh:填的學生,去拉低平均阿,你自己都說那是全校平均不是嗎 08/07 00:48
132F:→ lawboy0730:那至少我的課不是不得不給低分的課吧 08/07 00:50
133F:→ lawboy0730:我的學生也不會都是不認真填的學生吧 08/07 00:50
134F:→ lawboy0730:我的口氣在論理時比較直接,沒有惡意,澄清一下@@ 08/07 00:51
135F:→ jasonyeh:我知道,所以我才說不是一定不可信,而是真的有參考價值 08/07 00:51
136F:→ lawboy0730:okok 08/07 00:52
137F:→ jasonyeh:的到底有幾份? 08/07 00:52
138F:→ lawboy0730:我要去洗澡睡覺了,今天承受壓力了一天,改天再聊 08/07 00:53
139F:→ hssz:加油吧,這事公眾人物必經的階段 08/07 01:40
140F:→ lawboy0730:對呀,人非默默無聞,便是毀譽參半。 08/07 10:13
141F:噓 visa9527:無風不起浪 祝君好自為之 08/07 11:52
142F:噓 kzzoz80:受不了錯誤的價值觀 08/07 12:17
143F:噓 shukevin:搞笑了,還好意思拿學校評鑑來說嘴,很多爛學校的爛學生 08/07 14:19
144F:→ shukevin:評分根本是看課好不好過,老師當名緊不緊來做評分標準, 08/07 14:20
145F:→ shukevin:你是當大家都沒做過學生?很補的老師哪個會拿低分? 08/07 14:22
146F:→ shukevin:找人代課就可以了?那找你任課幹嘛?聘你代課的老師就好了 08/07 14:23
147F:→ shukevin:我看評鑑的高分根本是給那些幫你代課的老師的,發生這件 08/07 14:24
148F:→ shukevin:事,不見你一點反省,你一點錯也沒有?!這配稱idol?!! 08/07 14:25
149F:→ shukevin:想進演藝圈、想做公眾人物,卻是做這種示範,你要搞到大 08/07 14:26
150F:→ shukevin:家都拒看節目嗎?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說他做了不良示範,但 08/07 14:27
151F:→ shukevin:身為老師和演藝人員,卻有資格!!看看你的示範!! 08/07 14:28
152F:噓 shukevin:白色恐怖滾出校園!滾出媒體! 08/07 14:40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07 15:13)
153F:→ lawboy0730:我尊重你的意見,但…請別這麼激動… 08/07 15:17
154F:噓 remvsd:這樣學生都能及格,原來這就是真理,還是法律系的真理,無言了 08/07 15:41
155F:推 Felix76116:我覺得當事人現階段在這板保持沉默會較好,即使你出發 08/07 15:55
156F:推 Felix76116:點是好的。 08/07 15:56
157F:→ VVizZ:其實你只做錯一件事 就是不該叫其他同學當爪耙子 08/07 17:02
158F:→ VVizZ:當事人願意承認是一回事 被人家供出來是另一回事 08/07 17:02
159F:→ VVizZ:就算目的正當 手段也不能不正當 學法律不是講程序正義嗎 08/07 17:04
160F:推 weipuyan:有些學生是嬌生慣養 經不起被點名的亮相 08/07 17:10
161F:推 weipuyan:媒體是嗜血的 不夠聳動也會改編驚悚情節上報 08/07 17:17
162F:→ weipuyan:處理學生問題不適合在公眾媒體拿出細節 公審不會變越明白 08/07 17:18
163F:→ weipuyan:若尺度拿捏得宜 部分作為在私下進行 那師生關係會更進步 08/07 17:20
164F:→ weipuyan:米養百樣人 這個年代 能就不同人對針下藥 才能為人稱道 08/07 17:23
165F:→ airlow:不喜歡亮相不能說是嬌生慣養吧,更何況在那種場合,又不是 08/07 17:39
166F:→ airlow:亮相被稱讚或主動表演啥,而是被動的質詢 08/07 17:39
167F:→ lawboy0730:老實說我對本事件想表達的意見也講的差不多了,有些人 08/07 18:57
168F:→ lawboy0730:可能是沒爬過全文及討論內文就直接先發言了,所以接下 08/07 18:58
169F:→ lawboy0730:來若無必要,我對本事件就先潛水去。謝謝大家的關注與 08/07 18:58
170F:→ lawboy0730:討論囉。 08/07 18:59
171F:推 dsp:我覺得你給那四個沒過的人過 就大錯特錯了 瓜田李下嘛 08/07 19:05
172F:噓 demonny:所以我想請問葛葛你覺得整件事情你自己做錯了什麼? 08/07 19:42
173F:→ demonny:社會大眾又覺得你做錯了什麼 你可以自己分析一下嘛? 08/07 19:43
174F:推 HankSu:只能說避重就輕你第一名囉 只會一直跳針 評鑑第一名 評分 08/07 20:06
175F:→ HankSu:公正 巴拉巴拉 真正做錯的點 避開不回應 以為大家都傻子呀 08/07 20:07
176F:→ HankSu:做錯事不承認 還把唱進八強也可以扯進來混為一談 笑死人 08/07 20:08
177F:推 HankSu:不考慮別人感受 認為自己做的都對 振振有詞 冠冕堂皇 強詞 08/07 20:10
178F:→ HankSu:奪理 別人質疑的點講不清 就開始跳針 亂扯 說別人沒爬全文 08/07 20:11
179F:→ lawboy0730:別這麼激動,我是基於正確動機、公正評分而為,但請學 08/07 20:34
180F:→ lawboy0730:生指出誰可能是投訴者,我承認方法上確實惹爭議,這也 08/07 20:34
181F:→ lawboy0730:是媒體大作文章的點,只是為了達到與投訴者溝通的目的 08/07 20:35
182F:→ lawboy0730:,在最後一週,我還有其他的方法可採取嗎? 08/07 20:36
183F:噓 tina00400:如果你平常不請假、不遲到,就不會拖到最後一周才在找學 08/07 20:43
184F:→ tina00400:生溝通,一直跳針真的是.... 08/07 20:44
185F:→ tina00400:蘇哥哥你還是去搞演藝圈吧,祝你好運 科科 ^_< 08/07 20:44
186F:→ lawboy0730:不不,那是因為投訴者是第十七週之後才向校方投訴唷 08/07 20:46
187F:→ lawboy0730:這次是你沒看全文囉(我又不小心回文了,暫先不回) 08/07 20:47
188F:→ tina00400:學生要投訴都嘛忍無可忍,自己先檢討平常有沒有做好吧 08/07 20:48
189F:→ tina00400:總而言之,蘇哥哥你還是去搞演藝圈吧(認真) 08/07 20:50
190F:→ lawboy0730:老實說我這學期之後就沒接大學的課了,所以fb是打退休 08/07 20:51
→ lawboy0730:中。
191F:→ airlow:其實我不懂為甚麼一定要跟投訴者當面對質,尤其對方不願意 08/07 20:52
192F:→ airlow:的情況下,還利用老師的權威試圖把不願意的人逼出來 08/07 20:52
193F:→ airlow:畢竟投訴的內容很一番兩瞪眼,是針對老師的出席率,這很一 08/07 20:53
194F:→ airlow:翻兩瞪眼的事,有請假就有請假,沒啥好溝通的吧? 08/07 20:53
195F:→ airlow:更不用說逼出來的,就我推論根本就不可能是投訴者,卻也被 08/07 20:54
196F:→ airlow:當代罪羔羊當眾質詢,那幾個代罪羔羊會想報給蘋果也算是為 08/07 20:55
197F:→ airlow:自己出口氣吧 08/07 20:55
198F:→ lawboy0730:不,他們向校方投訴的內容很廣,從上課方式、代課、補 08/07 20:58
199F:→ lawboy0730:課、考試方式等,通通有投訴,至使我覺得真的有必要瞭 08/07 20:59
200F:→ lawboy0730:解其想法,並解釋我的教學方式,而且我還在課堂強調, 08/07 21:00
201F:→ lawboy0730:投訴不是可恥的事,是合法的權利,真的沒有否定他們的 08/07 21:00
202F:→ lawboy0730:意思。當然學生的感受當時不好,我想就是這事鬧這麼大 08/07 21:01
→ lawboy0730:的原因。(別再引誘我回文了@@)
203F:推 Felix76116:但是你為了某些原因把不及格改成及格也錯了,這樣以後 08/07 21:04
204F:→ Felix76116:他們會認為利用這種方式就可以及格了。 08/07 21:05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07 21:13)
205F:→ windxp:我是覺得 這麼激動意義在哪? 蘇哥哥至少都很禮貌在回應 08/07 23:02
206F:推 alex5182001:我覺得不用那麼激動 該當就當 不上課被當剛好 08/08 01:48
207F:→ alex5182001:但是蘇哥哥可以用別種方式 被抓到小辮子的確不是 08/08 01:48
208F:→ alex5182001:很明智 但我相信蘇哥哥不是這種人吧!? 08/08 01:49
209F:→ huo70:如此嚴肅的聲明稿,署名確實蘇哥哥,真名放在括號裏 08/08 14:07
210F:→ PeggieSue:我覺得讀書人最難以捨棄的就是自己的尊嚴,但捍衛尊嚴 08/08 14:26
211F:→ PeggieSue:的同時,又會讓自己看起來很咄咄逼人或者計較細節。 08/08 14:27
212F:→ PeggieSue:何不就放著暫時不要管它呢? 08/08 14:27
213F:→ huo70:咄咄逼人怎麼了? 08/08 15:59
214F:→ andy78714:鄉民們這麼激動幹嘛哩.... 08/08 18:18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08 21:51)
215F:→ remvsd:署名那邊我認為沒甚麼問題啊,畢竟外號比本名有名,也許有些 08/08 22:48
216F:→ remvsd:並不知道蘇哥哥的本名,但會噓的並不一定就是激動,反而很可 08/08 22:49
217F:→ remvsd:能是原本很支持蘇哥哥的人,才會願意花這麼多時間留言 08/08 22:50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09 02:01)
218F:推 dsp:錯1 學生不主動跳出來承認不應該利用匿名投票糾出來 08/09 02:59
219F:→ dsp:不管你多想要改進自己的教學 匿名投票本來就是規定 08/09 02:59
220F:→ dsp:你違反了規定 08/09 02:59
221F:→ dsp:錯2 該當就當 不應該在校方跟外界壓力下讓他們過 這就是延伸 08/09 03:00
222F:→ dsp:錯1 因為你做了錯一 今天不管你當他們不當他們 都會被有話說 08/09 03:01
223F:→ dsp:當了說報復 不當被說怕學生 用這樣就可以過了 所以就爆料了 08/09 03:02
224F:→ dsp:整件事情只能說 你原本的方法就錯了 當老師就要有原則 08/09 03:02
225F:→ dsp:遊戲規則訂出來 你也不需要去想要讓不滿意你的人都滿意 08/09 03:02
226F:推 william2001:投什麼訴,有這種老師是幸福。白癡。年紀比我小,觀 08/09 23:58
227F:→ william2001:念像個老頭一樣。天山童姥? 08/09 23:58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10 19:37)
228F:推 joanneaqu:最大的錯就是不承認 硬要學生自我坦承誰在評鑑上投訴你 08/11 01:23
229F:→ joanneaqu:這個作法本來就是錯的 誰管你怎麼保證 學生當然會不安~ 08/11 01:23
230F:→ joanneaqu:還有 雖然不知道 你們那份評鑑是怎樣的項目 但據知 08/11 01:24
231F:→ joanneaqu:大部分學校都會有開放填寫的部分 學生要是夠踴躍 在上頭 08/11 01:24
232F:→ joanneaqu:就會寫出對你的意見了拉 不想說你硬逼又何必! 08/11 01:25
233F:推 secretcode31:老師難為啦!!打混摸魚的學生還是想及格~剛好抓個把柄 08/12 06:24
234F:推 husefox:你最後都給他們過了 結果學生還從康你 跟本是你有問題 08/13 10:18
235F:推 moonshen:我也支持蘇葛葛 現在大學生本來就超賤的.... 08/13 15:41
236F:→ moonshen:因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缺課的老師也不是沒有 08/13 15:43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60.198.44.29 (09/2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