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ere (請放心,我會繼續往前走!)
看板THU_Service
標題[公告] 申請新板。
時間Thu Aug 3 22:39:08 2006
「申請新板規則。」
本板連署,嚴禁 multi-ID 使用該 ID 申請連署,
一經查證,將連同該連署板之連署者,送交帳號部門
ID_Multi 看板審查,經查屬實,取消永久連署資格。
申請新版流程!!!
「1. 請至About_Univer --> Uni-NewBoard 觀看置底文及版規。」
「2. 填寫 "開版申請表"並po在版上。」
「3. 連署期限為兩週,時間內須有二十人以上於Uni-NewBoard 版連署。」
「4. 完成程序後請提議人將下列資料整理成一份後寄給組務板板主。」
「5. 審核後結果將公布於 THU_Service 版;審核未通過者,申請及附議無效。」
連署新板之規定。
(1)班板:
需
20人連署之,且其中要有
10人為該班級同學,
請在連署完成後,附上學號!!
(2)系團體板:(營隊,學會,系隊)
需
20人連署完成之,且其中要有
10人為該系隊員,
完成連署後並附上學號!!
(3)社團板:
需
20人連署完成之,且其中要有
10人為該社社員!!
(4)校園板:
需
30人連署完成之,且其中要有
15人為東海人!!
「看板廢除規則。」
1.十四天內,看板內無廣告文外之新增文章,將先行通知該板板主,
通知後,該板於十四天內仍無新增文章者,將解除該板板主職務,
並通知該板使用群,另推一人接任板主一職,若十四天內,該板之
新板主仍未產生,則廢除該板。
2.原申請為班板/系板,開板後卻淪為個板使用者。
經使用者檢舉經小組長查證數實後,第一次於該看板警告糾正,
第二次不通知將該板設為違規看板,地三次則提報廢板。
本規範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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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80.55
※ 編輯: meere 來自: 125.231.80.55 (08/03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