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0820 (樹猶如此)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關於不服取締~
時間Sun Dec 6 21:03:22 2009
請問各位學長
60條第一項不服取締的要件是: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
也就是要有逃逸的行為
那如果只是單純的不服取締(如不出示駕行照)
但並未有逃逸行為(如苦苦哀求或是不理你)
那麼該如何做呢?(是用警執法帶回去然後用社違法辦?然後只能開原本違規行為?)
又...
如果已停車接受稽查(已出示駕行照或已報年籍資料)
然後民眾逕行離去
那麼又該如何做呢?(是只能逕舉不能開不服取締?我們是否能阻止民眾離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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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刁民真的很多耶
雖然我也知道要平心靜氣...
但情緒很容易就被帶動...
雖然說放過他可以省去自己的不少麻煩
但心裡總是有那麼一點不平
覺得放過這些刁民,自己就有一種只欺負善良老百姓的感覺
小弟我剛出來幾個月而已...還希望各位學長多指點指點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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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0.87
1F:推 xkillerman00:請拿出你的攝影器材!!接下來 給樓下補充 12/06 21:10
2F:推 chihchung: 然後把電源打開!! 接下來 給樓下補充 12/06 21:40
3F:推 antikorea:不簽就不要簽阿 12/06 22:19
4F:推 longloveyu:出門前要記得先將攝影器材充飽電XD 12/06 22:28
5F:推 wayne5000:有兩種阿 不服取締900元 跑掉的才3000元 12/06 22:58
6F:推 UponSunrise:上次有個怪老頭把駕照給我 我抄路檢表到一半他拿了就 12/07 02:23
7F:→ UponSunrise:跑 於是我開了一張900元給他XD 12/07 02:23
8F:→ alex90291:搞不好他通緝.... 12/07 03:38
9F:推 loveloser:原來有這條 下次遇到我上面那篇那種駕駛就多開這條 12/07 04:28
10F:推 shengo:呵呵.... 12/07 07:53
11F:推 gn7722:我只能奉勸一句 不會做就不要做 讓她過去吧 12/07 22:41
12F:→ mulder13:依違規事實寫紅單就好啦,不簽就不要簽呀 12/07 23:58
13F:→ shengo:gn7722 說的才是王道。 12/10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