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ing0107 (o(〒﹏〒)o)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發問] 關於不服取締~
時間Sun Dec 6 21:41:08 2009
※ 引述《king0820 (樹猶如此)》之銘言:
: 請問各位學長
: 60條第一項不服取締的要件是: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
: 也就是要有逃逸的行為
: 那如果只是單純的不服取締(如不出示駕行照)
: 但並未有逃逸行為(如苦苦哀求或是不理你)
: 那麼該如何做呢?(是用警執法帶回去然後用社違法辦?然後只能開原本違規行為?)
正解
如果可以口頭報證號的話
直接用四代電腦確認身分OK就現場舉發吧
帶回去增加麻煩
: 又...
: 如果已停車接受稽查(已出示駕行照或已報年籍資料)
: 然後民眾逕行離去
: 那麼又該如何做呢?(是只能逕舉不能開不服取締?我們是否能阻止民眾離開的行為?)
拒收?拒簽?
如果拒收的話
只要提醒他違規事實、到案期限、到案處所就好
單子上註明拒收,並已告知到案期限
拒簽的話就沒關係
只要黃單註明拒簽就好
: ---------------------------------------------------------------------
: 話說刁民真的很多耶
: 雖然我也知道要平心靜氣...
: 但情緒很容易就被帶動...
: 雖然說放過他可以省去自己的不少麻煩
: 但心裡總是有那麼一點不平
: 覺得放過這些刁民,自己就有一種只欺負善良老百姓的感覺
: 小弟我剛出來幾個月而已...還希望各位學長多指點指點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34.236
1F:推 king0820:感謝學長^^ 12/06 21:59
2F:推 p14pp1414:拍拍手~畢業一年 開不到100張 12/06 22:36
3F:→ TC13:4年3本又11張^^ 12/06 23:21
4F:推 kg0978:4年30公斤又11克 12/06 23:59
5F:推 alex90291:畢業1年 於第二個月開2本半後,發覺殺太大..這一本開到 12/07 00:18
6F:→ alex90291:現在還沒開完~ 12/07 00:18
7F:推 iverpun:嗯 似乎當越久 越不喜歡開單...我今年二月領的紅單 現在 12/07 00:28
8F:→ iverpun:還在用... 12/07 00:29
9F:推 j1986819:1個月消化一本 = =不含逕舉 12/07 01:26
10F:推 ming83:請問拒收的註明要寫在哪裡?謝謝! 12/07 02:40
11F:推 alex90291:罰單上空白處阿~~ 12/07 03:37
12F:推 shengo:超過2800分了 所以就不開了 等下個月了 12/07 07:54
13F:→ shengo:過年快到了 大家都要好過年呀 12/07 07:56
14F:推 talan1988:如果不能確認身分的時候用報証號的方式就現場拍照 12/07 09:06
15F:→ talan1988:如果是報假証號就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不過記得要開未帶 12/07 09:07
16F:→ talan1988:駕照 12/07 09:07
17F:推 cobe642000:有錢沒錢~開個罰單好過年!!祝業績長紅~ 12/07 18:11
18F:推 loveloser:今天找到一台懸掛他車車牌的 爽 12/07 22:17
19F:→ cobe642000:樓上的~厲害唷!下次再來破個大案子八 12/08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