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die9s (歡迎指教)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請教訓練時受傷辦保留要從放榜時算起嗎?
時間Fri Feb 19 12:09:40 2010
如題
請教各位警察大大
如果不小心在預備教育第二週時後摔到骨折或是忽然生病
辦理延訓(或保留),查公務人員考試法疾病保留不得逾二年
是要從放榜那天算起?還是要從受傷那天算起呢??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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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法條(小的看不太懂)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
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進修碩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進修博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
三、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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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額錄取人員除前項保留錄取資格者外,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逾期
未報到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依第三項保留錄取資格者,於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申請補訓,並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通知分發機關依序分發任用。
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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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31.244
1F:→ doctortoo:建議:如果不影響正常作息,還是進去受訓吧! 02/19 12:20
2F:→ doctortoo:骨折的話,不會讓你操作的...畢竟能跟上 還是最好的 02/19 12:21
3F:→ P1986625:受傷沒影響阿...反正課照上、錢照領 02/19 18:07
4F:推 linmark77:去問人事組吧最準~~ 02/19 19:45
5F:推 GanKer:受傷不要緊~!只要保證在鑑測或期中期末考試~能過即可! 02/19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