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rdonmi (戴戴給我個機會嘛)
看板TPC_Police
標題[轉錄][新聞] 抓賭摔太凶 判警拘役55天
時間Sat Apr 3 12:51:26 2010
※ [本文轉錄自 Tainan 看板]
作者: OR (人體錬成.賢者の石) 看板: Tainan
標題: [新聞] 抓賭摔太凶 判警拘役55天
時間: Sat Apr 3 09:27:40 2010
http://hao.jp/?i=1bc
抓賭摔太凶 判警拘役55天
* 2010-04-03
* 中國時報
* 【黃文博、周曉婷/台南報導】
台南縣麻豆分局麻豆派出所警員胡宗仁、李清寶,在取締賭博時,民眾要搶奪錄音
筆,兩員使用柔道過肩摔、掃腿導致林姓民眾左腿斷裂,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兩警員防
衛過當,違反比率原則,依共同傷害罪各處兩員拘役五十五日,得易科罰金。兩人昨天不
約而同表示,尊重法官見解,待收到判決書會上訴。
判決指出,警員胡宗仁、李清寶,九十七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分騎警用機車在巡邏
,發現台南縣麻豆鎮慶安宮前廣場,疑似有民眾聚賭,兩警員停車準備取締與現場民眾林
明正、王明友等發生言語衝突。
胡宗仁拿起錄音筆準備蒐證,未料林明正搶奪胡員的錄音筆,兩員反擊,由李清寶
抓住林明正手臂,胡宗仁拉住他衣領,用柔道過肩摔、掃腿方式,將他壓倒,導致林男左
腳粉碎性骨折。
林明正指控兩位警員,胡宗仁除了使用過肩摔、用腳掃其腿外,還大力踹其左腳,
另外一位警員還抓其頭髮往地上猛砸,事後也沒將他送醫,此案原本檢察官以遺棄、傷害
罪起訴兩位警員。
李清寶、胡宗仁昨天低調面對一審判決結果,倒是基層員警得知判決,都為兩人打
抱不平,基層員警表示,讓人感覺未來執勤無所適從。
--
◢██◣ ◢
從現在開始,我只疼妳一個,寵妳,不會騙妳。才怪 ◣
█◤◤◥ ▲
答應妳的每一件事情,我都會做到;對妳講的每一句話,都是真話。
◤◎─◎ 不氣妳,不罵妳,相信妳。有人欺負妳,我會第一時間出來幫妳。抽插妳
3 妳開心的時候,我會陪著妳開心;妳不開心,我也會哄得妳開心。到高潮
◥█︶◤ 永遠,都覺得妳最漂亮;做夢,都會夢見妳;在幹妳
◥◢▼◣◤ ◥
在我的心裡,只有妳,就這樣。當我婆給我幹好嗎? ψJustin061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68.30
1F:→ lave2002:壓制就好了~還補上幾拳腳~結果是補的手段讓對方腳斷!!@@ 04/03 09:34
2F:→ skyil:這種刁民用過肩摔摔他剛好而已啦 04/03 09:44
3F:→ skyil:法官也不想想若他真正想奪的是槍那還要不要算防衛過當 04/03 09:47
4F:→ cute12:法官...怎麼回事= = 04/03 09:50
5F:→ smaitesai:無言… 04/03 09:51
6F:噓 loperHuang:以後員警要不要下跪請歹徒投降....?? 04/03 09:56
7F:噓 leubaga:台灣的法律界病了...越來越有這樣的感覺... 04/03 09:57
8F:→ parislove3:員警固然有錯 但林明正這廝搶奪就不是錯了? 04/03 10:06
9F:→ AllureDoll:怎知道他要搶什麼 法官真是病了 04/03 10:07
10F:→ niccnicc: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04/03 10:24
11F:→ niccnicc:當一個守法的壞蛋 法律就無奈何 04/03 10:27
12F:→ Guis:台灣應該要改陪審團制....以免法官權力過大.... 04/03 10:39
13F:噓 Kayusumi:法官這樣以後警察怎麼執勤.. 04/03 10:53
14F:→ ffmuteki9:等到員警被攻擊殉職時看誰要替警察討公道。 04/03 11:11
15F:→ sheaujau:要是改成 未料林明正搶奪胡員的槍械 結果就會不同了吧 04/03 11:11
16F:→ orangelin:腦殘法官去吃屎啊 04/03 11:18
17F:→ kissej:正常執法變犯法~悲涼 04/03 11:21
18F:噓 Triad:祝不食人間煙火的喜憨法官們統統丟官~! 04/03 11:22
19F:→ ffmuteki9:同理→被搶100元跟被搶100萬元法官也會說:一百元有啥好 04/03 11:34
20F:→ ffmuteki9:計較,當作善事嘛。一百萬:X!關你個一個月 04/03 11:35
21F:推 alomar20:改陪審團制??說這句話的人可要好好研究一下美國的制度 04/03 11:37
22F:噓 song313136:...是歹徒搶員警耶 智障法官 04/03 11:37
23F:推 alomar20:人家已經開始想檢討的東西..台灣人卻當寶..Orz 04/03 11:40
24F:推 siwang:不是改制的問題,而是人阿....一堆法棍 04/03 12:14
25F:→ siwang:制度的話,我推薦一部漫畫,寫的很詳細,女法官~日本 04/03 1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74.117
26F:→ GanKer:在台灣~殉職還比較光榮且有尊嚴點... 04/03 14:31
27F:→ blackskyz: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啦..然後到選舉又被拉出來亮相.... 04/03 16:19
28F:噓 ufst:只會坐在上面腦殘 不懂外勤的辛苦 "來人餵法官吃丙". . 04/03 16:33
29F:推 myconscience:在台灣~殉職還比較光榮且有尊嚴點... 04/03 17:57
30F:推 alex90291:應該辦妨礙公務的~~這樣搞不好還不會被告。 04/03 18:30
31F:推 tpcgwang:聽說檢察官跟法官還沒有餅... 04/03 21:36
32F:→ saiage:比例原則 用嘴巴講我也會 04/04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