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ig (奶油豬)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閒聊] 摔西施警員記過調職 江宜樺:應該
時間Fri Apr 9 14:23:24 2010
其實小弟對案件也蠻有疑問的~~~
近年來講求兩性平等....
但今天要是檳榔西施是男的員警搞不好還被表揚??
如果該檳榔西施已經"拒補"....
難道警方不能使用強制力?
難道還要顧慮她男的女的??難道不是兩性平等????
難道女性嫌疑犯就不會傷害警察?
難道女性嫌疑犯就沒有武力之虞???
難道警職法規定可以將人帶回派出所三小時寫假的?
看起來該檳榔西施也不像會配合警察盤查身份....
所以...中華民國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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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212.251
※ 編輯: Peterpig 來自: 124.11.212.251 (04/09 14:24)
1F:推 chihchung:只有關係到利益的時候才有兩性平等~ 04/09 14:36
※ 編輯: Peterpig 來自: 124.11.212.251 (04/09 14:38)
3F:推 fluterway:這樣大家以後該怎麼做事 都清楚了吧 04/09 16:02
4F:推 g243536:強制力跟本就是屁~ 不然你教我怎麼把西施帶回去 04/09 19:22
5F:推 chihchung:跟她說~公司要五千的檳榔叫她外送XD 04/09 21:31
6F:推 paulluke:最後被告詐欺... 04/09 22:15
7F:→ chihchung:不會!用辦公費出...(我承認我快瘋了) 04/0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