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sonInTc (聖)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閒聊] 自己的尊嚴,自己去爭取
時間Sat Oct 30 14:45:08 2010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誡:
一、不遵規定執行職務或執行公務不力,情節輕微。
二、穿著制服或執行公務時,服裝儀容或配備不合規定。
三、違反品操紀律,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輕微。
四、處事不當,致生事故,影響警譽,情節輕微。
五、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輕微
。
六、遺失服務證或刑警徽等足資證明警察人員身分之證件。
七、對上級交辦工作,執行不力,情節輕微。
八、對公物保管(養)不力或使用不當,情節輕微。
九、無故不參加常年訓練或測驗,情節輕微。
十、參加各種競賽或測驗考核,成績未達規定標準。
十一、對屬員之工作違失,監督不周,情節輕微。
十二、疏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人,未受刑事處分。
十三、執行或督導家戶訪查工作不力,情節輕微。
十四、違反交通法令規定,情節輕微。
十五、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家庭之利害,不遵規定迴避,情節輕
微。
十六、違反其他法令之事項,影響警譽,情節輕微。
情節嚴重→記過
情節重大→記大過
不遵規定執行職務或執行公務不力
規定在哪??
又是內規??
還真是帝王條款
沒錄音就記申誡??
身為督察體系的長官不該自己去發掘真相?
還是真相就是.....
哈!沒錄音!我又賺到一支嘉獎了!
那我找朋友去找正在督勤的問路
再去申訴服務態度不佳可以嗎??
其實講太多也無法改變現況
錄音錄影是要保護自己
因為上面的只會保護外面不是保護裡面
昨天晚上就遇到三件都喝酒的
1.公然侮辱、妨礙公務、公共危險(拒測)
2.說有人恐嚇他
3.滿身血(皮開肉綻 滿可怕的@@) 說被砍
其實後面兩件一點相關也沒有
只是都有喝酒
但第一件我是幫巡佐進行酒測而已
搞到火氣都快上來了
反正你消極不配合
我都錄音錄影
拒測弄下去剛好而已
省得麻煩
反正其他兩個罪名還是移送你
當事人囂張到一直咆哮,連副座都看不下去了XD
一直打電話要叫記者要叫律師
也給你打了
怎麼都沒看到人
下次可不可以換別招?
記者是很強?
我秉公處理,還會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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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248.43
1F:→ ultramanleon:找督勤的問路??他會呼叫線上備勤過來,太晚到會害到 10/30 20:45
2F:→ ultramanleon:同事吃申誡的!! 10/30 20:45
3F:推 p14pp1414:閣下在哪一間服務?酒空真多 10/31 03:24
4F:→ ultramanleon:很重分局酒空所吧!! 10/31 11:46
5F:→ tumb:砍一支申誡能換嘉獎一次喔 (轉身磨大刀) 11/01 08:53
6F:→ fluterway:樓上要下廚給大家吃耶!! 感動QAQ 11/01 08:56
7F:推 tumb:今日主菜:俘虜威 11/01 08:59
8F:推 Ouiful:聽說以前是砍兩支換一支 好像沒有一換一的.. 11/02 13:27
9F:→ Ouiful:現在不知道怎麼樣 11/02 13:27
10F:推 chakichaki:現在都半年統計了,只有分等第敘獎,換言之砍一支跟二 11/02 13:58
11F:→ chakichaki:十支也只不過差1-2支嘉獎 11/02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