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st007 ( )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報案偵測
時間Sun Dec 26 20:47:08 2010
最近公司常接到上級長官的報案偵測
都要依規定扺達現場並回報勤指中心
而未依規定到達現場有時還會被處分
我想知道所謂的"報案偵測"法源依據
在哪?是內部施行細則嗎?還是.....
哪裡可以找到法條全文呢?
註:勿戰,只是純脆想知道法源依據
此文若是不適合在這版發文
等會會自刪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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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65.236
1F:推 snowday:會不會有誣告的問題呢? 12/26 21:02
2F:→ Richthofen:我只知道以前有人在本轄報03結果真的發生02 12/26 21:04
3F:→ Richthofen:結果那個人昨天離開本縣升到署裡去了 12/26 21:07
4F:→ Richthofen:錯,是本市才對。 12/26 21:07
5F:推 UponSunrise:只要是督導的都適用警察勤務條例第26條 12/26 23:39
6F:推 blackskyz:找麻煩的呢??? 12/26 23:54
7F:推 UponSunrise:這兩個意思不是一樣嗎??? (誤 12/27 00:14
8F:推 snowday:比例原則!!!!!!!!!!!!!!!!! 12/27 11:59
9F:推 peterpolo:上次報說有車禍@@~乾脆報說有鯊魚啦啦啦啦!! 12/28 00:22
10F:推 ewolf:有次報搶奪呢,結果大概十幾個人到場XD 真想看看官的表情 12/28 15:26
11F:推 nokias:竊盜案件偵測...還先跟假被害人套好一直演...超想罵髒話的 12/29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