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7511966 (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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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小擦撞竟被關一晚 議員批警太超過
時間Sat Jun 11 11:13:38 2011
〔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台北市民方醫師向市議員張茂楠陳情,日前因倒車遭
後方來車撞上,原只是小擦撞,警方竟因雙方未和解,且他的酒測酒精濃度○.○七毫克
,將他拘留一晚,張茂楠也痛批警方執法太超過,簡直荒唐。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依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飲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的認定標準,經法務
部解釋,實務上非以酒精濃度為唯一認定標準,尚輔以有無肇事結果及依汽車駕駛人當時
行為狀態所製作的測定觀察紀錄表等,作為能否安全駕駛判斷依據,駕駛人如有涉及刑事
責任,警察機關查獲時仍以移送檢察機關偵辦為宜。
五月十日晚上十點,方醫師於民生東路五段欲路邊停車時,被一輛計程車由同車道左後方
向其右前車頭擦撞,方醫師立即報警處理,交警認雙方未在警察到場前和解,且一方已報
警,屬車禍肇事案件,依規定為雙方酒測。
張茂楠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才屬於酒駕告發範
圍,警方毫無說明就限制車禍報案人行動自由,大嘆台灣人權倒退,警察執法刻板、逾越
現實常理幾近荒唐。
張茂楠指出,陳情人數度請示警員何時可離開?松山分局兩名值班員警竟回答「不必多說
!否則用手銬將你銬起來!」「你很煩喔,該放你走就會放你」,態度傲慢。
糟糕!我公司都這樣處理的
原來我們一直都是執法刻板 逾越現實常理幾近荒唐@@....
請問各位學長姊我們該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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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70.1
1F:推 chiling0107:聽聽就好 06/11 11:39
2F:推 TC13:樓上正解 06/11 11:52
3F:推 P1986625:沒上銬才是有問題 06/11 13:04
4F:推 anivan:很尷尬,這個我也不太懂,上次公司也是一個0.20的,沒人去上銬 06/11 14:29
5F:推 loveloser:議員的水準 不意外阿~~ 06/11 15:58
6F:推 fluterway:垃圾億元 06/11 16:12
7F:推 doyan:豬仔一元 06/11 19:57
8F:推 kenny0223:他上次也來幫酒駕的讚聲 06/11 20:56
9F:推 wxv1990:行政中立,依法行政。 06/12 09:27
10F:推 ddboy7081:這程度的億元..不意外.有肇事,0.01就要送了阿 06/12 09:31
11F:→ g243536:...怎辦~我這裡肇事0.25以上才會移送耶~~怎樣才對啊~ 06/12 13:10
12F:推 fluterway:樓上...太誇張了吧 怎麼可能 06/12 14:54
13F:推 loveloser:我們這邊是看平衡測試表 我之前有看過公文也是這樣寫 06/12 15:15
14F:→ loveloser:上次一個0.09 平衡測試都過 連1001-1030都念的很順 那個 06/12 15:16
15F:→ loveloser:正常人都不一定念的順了... 06/12 15:16
16F:推 kenro:肇事0.01都要送了 真的是垃圾耍特權 06/12 15:19
17F:推 aslovegoc06:一元不意外 06/12 16:22
18F:→ g243536:是啊~~當初學長在處理的時候也覺得怎麼可能~~哪有那麼好康 06/12 18:08
19F:→ g243536:之前單位只要肇事0.01也要送~~所以我現在都昏昏的~ 06/12 18:08
20F:推 talan1988:去跟檢察官說八... 06/12 20:16
21F:推 movefun:0.04的辦過... 06/15 03:56
22F:推 tinco0605:肇事的話..0.01就得送了.. 06/17 23:32
23F:→ McGrady77031:選立委去修法不就得了,在那邊該 06/18 04:39
24F:推 kobe012381:各位學長姐肇事的話0.01就要送是台北市的做法嗎 還是 06/18 08:29
25F:→ kobe012381:全國統一都要這樣做呢 06/18 08:29
26F:→ ultramanleon:薪北也是這樣阿... 06/18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