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kias (風的孩子)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抱怨] 當事人堅持提告~
時間Thu Sep 8 21:20:20 2011
事情是這樣的,兩造鄰居因違建問題吵的不可開交
7號的說9號正在蓋違建違法。造成他的房價下跌,房屋受損!
某天,7號報案稱其在9號的後院違建施工地點,發現了他遺失多日的『黑色手提袋』一只
憤而決定對9號提出竊盜、侵占告訴!但是該手提袋的地點是在施工地點,工地並沒有人
員管制,是一個開放式的空間,9號並稱如真有要竊取或侵占該只手提袋,也不會笨到將
該只手提袋,放在外面露天的施工地點讓7號的人看到。
~~~~~~~~~~~~~~~~~~~~~~~~~~~~~~~~~~~~~~~~~~~~~~~~~~~~~~~~~~~~~~~~~~~~~~~~~~~~~
綜合以上,本案竊盜、侵占案應均不成立才是。
既沒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也無侵占該物品之犯意!
另現場該只手提袋是被工地的白碎磚壓住,誰壓的?不知道。9號全盤否認,稱也沒看過。
很好~7號一句話:『我就是要告』! 那派出所就說:『我也只能受理』!
結果偵查隊某某偵查佐說:『你送這案子是要故意找我麻煩嗎?』
現在好了,偵查佐說我找他麻煩,言下之意是他也要找我麻煩!
案子發回派出所更問,重起調查(升堂 XD)!要我補足包商及工人的筆錄!
以釐清該只手提袋是否有工人撿起來,然後用磚瓦壓住。
我想我也僅能長嘆一口氣~唉~
補充一點 @@ 7號在我問他筆錄前就已先行告知我該手提袋很重,不可能會被風吹走!
(  ̄ c ̄)y▂ξ 頓時有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想詢問各位,如果遇到此案件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7號的就不用談了!
因為『他就是要 告 . 告 . 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08.10
1F:→ knightking:無法跟畜生溝通....他自己去地檢署告最好...難啊 09/08 21:53
2F:→ knightking:通常都嚇他有誣告問題....對方一定反告....做2次筆錄吧 09/08 21:53
3F:→ g243536:9號筆錄你就不要把包商工人帶進去啊~我會打只有9號進出XD 09/08 21:54
4F:→ nokias:9號筆錄我確實沒帶進工人包商,但偵查佐..就挖挖挖 來 補齊 09/08 22:05
5F:→ nokias:充滿了被報案人強暴~又被偵查佐強姦的無奈 ~ ╮(﹀_﹀")╭ 09/08 22:06
6F:→ nokias:回K大~完全沒辦法嚇~因為小弟『已經被檢舉陳情了....』 09/08 22:08
7F:推 snowday:這社會到底怎麼了... 09/08 22:13
8F:推 OceanRay:我也遇過類似情況 請老學長一起跟他溝通 讓他去地檢署告 09/08 22:37
9F:→ knightking:我知道啊...我指的都是事前...事後就......... 09/08 22:41
10F:→ OceanRay:你要不要請你們老大跟偵查隊溝通看看? 09/08 22:48
11F:→ nokias:咦~O大講到我所想做的~不過嘛~我想還是算了~因為還有點故事 09/08 22:55
12F:→ nokias:實在是很頭痛阿..講白了偵查佐想便宜行事結案 09/08 22:58
13F:→ nokias:要我製作工人筆錄(證人),提示說是看到袋子在地上工人撿起 09/08 22:59
14F:→ nokias:來放的。所以無竊盜、侵占之事實。簽結。要照他的劇本走嗎? 09/08 23:00
15F:→ nokias:後果要我來擔?萬一7號的有意見?工人的筆錄也不會是這樣啊 09/08 23:00
16F:→ knightking:不關你事...筆錄問清楚堅持提告...給檢察官來決定啊 09/08 23:01
17F:→ nokias:現在是偵察大佐不願移!! 09/08 23:02
18F:→ knightking:不願移沒差.他要的東西補齊..時間到沒送..是他被處份 09/08 23:58
19F:→ g243536:當然不要照劇本走啊~~那麼會編怎麼他自己不問~~ 如果工人 09/09 00:44
20F:→ g243536:作筆錄~大概也是不知道、不清楚、不曉得、沒看見... 09/09 00:45
21F:推 alex90291:你可以請偵察隊請示檢察官坐處分就好啦...不用都這麼遠. 09/09 06:25
22F:推 joedong0213:還是5樓中肯 09/09 09:54
23F:推 Ullr:既來之,則安之,件送上去就對了,成不成立不關咱事 09/09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