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e7503 (avon)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新聞]警與酒駕騎士扭打 罰單撤銷
時間Fri Nov 4 13:18:42 2011
就法律觀點說一下個人粗淺的看法,有錯還請各位指正
就本篇新聞報導來看,該位酒駕民眾似乎並無肇事
在沒有肇事的情況下,若有酒駕並拒絕酒測之情事
僅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扣車禁止其駕駛
並處六萬元拒絕酒測之罰鍰。
依照不自證己罪原則,民眾無肇事情況下依法可拒絕酒測
而該位警官施以強制手段對民眾強制酒測並造成該位民眾受傷
顯有執法過當之虞。
分局長官可能考慮民眾會反控警方傷害、違法取證
所以才會有後續的處理方式..
酒駕真的很不應該,但執法人員也要依法行政
免得執法不成,反被民眾提出告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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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6.2
1F:→ sunwarm:警方依法進行酒測 民眾依法可拒絕酒測 這樣不就很矛盾 11/04 20:22
2F:→ UponSunrise:不矛盾阿?拒測就是罰款銷照阿 11/04 21:12
※ 編輯: jane7503 來自: 218.167.196.168 (11/04 22:29)
3F:→ foralive520:警方是得實施...所以民眾是可拒絕... 11/04 22:47
4F:推 q7511966:其實我覺得35條很有趣 如果有酒駕又不想吃官司 11/04 23:18
5F:→ q7511966:花6萬+駕照吊銷(反正吊銷只要不被抓到還是繼續開)就沒事 11/04 23:19
6F:→ mingly:換句話說,六萬+吊銷駕照VS一個前科 有時候算是划算 11/05 00:43
7F:→ mingly:剛剛查了裁罰基準表,反正都0.55以上,本來就是六萬 11/05 00:49
8F:→ mingly:拒測也是六萬,所以拒測的後果=用吊銷1年換前科...划算 11/05 00:50
9F:→ mingly:機車45000、小型車49500、大型車52500。XD 看太快 有疏漏 11/05 00:52
10F:→ freakevelyn:花六萬不用送法院很划算呀 無照駕駛滿街跑 無照又怎樣 11/06 04:24
11F:→ freakevelyn:有錢又有腦的人當然選拒測 11/06 04:25
12F:推 joedong0213:推拒測+吊照比送法院划算 11/07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