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o816 (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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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奧迪酒店妹酒毒駕撞死婦!二審下場出爐
時間Tue Jan 27 16:05:49 2026
新聞來源:鏡報
新聞標題:奧迪酒店妹「酒毒駕」撞死婦!發IG飆髒話還哭窮 二審下場出爐
新聞內容:
台南市一名23歲舞小姐2023年8月23日清晨「毒駕又酒駕」,在安平區健康三街與府平路
口左轉時,撞死58歲婦人。事後她先在社群軟體發限時動態,又毀諾沒有支付喪葬費,國
民法官法庭重判8年6月,魏女上訴哭窮,不斷以「無力賠償」請求減刑,但台南高分院認
同國民法官原審見解,痛批其犯後態度消極且不僅未付喪葬費,還將收入挪作他用,裁定
駁回上訴,維持8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花名「玲玲」的被告魏瓊苓,2023年8月23日清晨從舞廳下班後,到安平區
友人家中續攤,喝啤酒1瓶半、調酒1瓶及施用毒品K他命後,她駕駛白色奧迪轎車上路,
她疑因飲酒、施用毒品後,注意力、反應能力降低,在健康三街左轉府平路時,追撞早起
運動的58歲孫姓婦人,造成顱骨骨折、嚴重出血,送醫不治。魏女酒測值達0.57,車子並
衝撞到一旁的計程車及騎樓。
魏瓊苓酒駕撞死人後竟忙著發IG限時動態,稱車子撞壞了,還在影片中大罵三字經,引起
網友一陣撻伐,也讓很多民眾憤慨不已,事後她得知犯錯,事情大條,再上網公開道歉後
關閉帳號。
一審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魏女在事發時在派出所表示有誠意和解,但事發後超過兩年,
她不僅未支付約定的喪葬費用,更將收入挪作他用,根本沒有擬定任何具體賠償計畫,使
被害人家屬承受失親之痛外,更感受不到絲毫歉意。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嚴正指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宗旨應予尊重,原審量刑已
依刑法第57條綜合審酌動機與犯後態度。
高院強調,被告服用「酒精與毒品混合」的駕駛行為,對社會大眾構成無差別的生命威脅
,造成深層的驚懼與憤怒感,刑罰防衛社會的功能必須適當彰顯。考量被告上訴後仍無彌
補損害之情事變更,裁定駁回上訴。
新聞連結:
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4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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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ue: 酒駕毒駕問題真的希望能加強查緝 01/27 16:10
2F:→ oue: 尤其近年毒駕事件增加 該加重處理 01/27 16:10
3F:→ pyrolith: 藍綠白立委感覺也不太想修法 01/27 16:20
4F:推 bkm1: 引進鞭刑至少讓問題少一半 但是可以去看看誰在擋 01/27 16:31
5F:→ bkm1: 再來有判死刑啊 不執行有個屁用 修法越修越重 然後呢? 01/27 16:33
6F:→ bkm1: 但是我知道這一切問題都怪馬英冏不做事 執政18年 一事無成 01/27 16:33
7F:推 sky548971: 5.6年後出來就沒得賺了阿姨 01/27 16:35
8F:→ DPP48: 撞死人才8年6個月? 01/27 16:45
9F:噓 JOJO999: 殺人才8年 01/27 16:49
10F:推 oue: 法理上 沒犯意所以難重判 但 對這部分 01/27 17:00
11F:→ oue: 個人寧可不講道理 支持重判... 01/27 17:00
12F:→ oue: 算幫法官護航啦 但覺得該怪的是這法理...orz 01/27 17:00
13F:→ oue: 如四樓說的 有在修法提高刑責 但判得感覺不夠重 01/27 17:01
14F:→ oue: 而且這案是國民法官 未來有機會當的 幫忙判重些 01/27 17:02
15F:→ minoru04: 猴子有在怕鞭的喔 01/27 17:07
16F:噓 s902131: 8年6月 01/27 17:23
17F:推 ddshu: 有錢開奧迪沒錢買棺材 01/27 17:31
18F:推 nptrj: 酒駕您容忍,實施的很棒!相信黨 01/27 17:33
19F:噓 wih1007: 吸毒殺人還不用死,台灣司法蒸的蚌 01/27 17:36
20F:推 kilof: 恐龍國民法官 01/27 18:04
21F:推 weibld: 酒駕致死累犯,最高是判無期徒刑。 很好奇是否有機會真的 01/27 18:08
22F:→ weibld: 這樣子判呢? 01/27 18:08
23F:推 cerdaya: 至少30年??吧 01/27 18:41
24F:→ brella: 在慶平路酒駕高速撞死無辜清潔員的民眾黨員應該至少鞭15 01/27 18:53
25F:→ brella: 7下 01/27 18:53
26F:推 bkm1: 鞭157下哪夠 直接判死就好了 我才不管這是青鳥或小草勒 01/27 19:26
27F:→ bkm1: 我又像某書記仔 遇到藍白闖紅燈比強姦他老婆還嚴重 綠的沒事 01/27 19:28
28F:推 suyisan: 搞未成年還沾沾自喜的民進黨支持者應該斷GG跟至少鞭87下 01/27 21:13
29F:推 haywk: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嚴正指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 01/27 21:28
30F:→ haywk: 宗旨應予尊重。 01/27 21:28
31F:→ haywk: -------------------------- 01/27 21:28
32F:→ haywk: 看人下菜啦,那為什麼台北那個實習律師鄭兆宇二審就可以減 01/27 21:28
33F:→ haywk: 三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是有背景的更平等,嘻嘻。 01/27 21:28
34F:→ weed222: 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01/27 22:46
35F:→ weed222: 這是關係不夠硬啦,台南只要關係夠硬,就可以像某飲料店 01/27 22:52
36F:→ weed222: 老闆,撞救護隊的車,但拒絕現場員警酒測直接開車離開, 01/27 22:52
37F:→ weed222: 局長們連屁也不敢放 01/27 22:52
38F:→ weed222: *撞消防隊的車 01/27 22:53
39F:推 kmkr122719: 樓上那個背景還不夠硬,綠營有人酒駕肇事導致對方重傷, 01/27 23:00
40F:→ kmkr122719: 結果是市府出面封鎖消息與善後的 01/27 23:00
42F:→ toriyama: 沒看新聞就猜有莮會拿"疑似"的新聞出來說嘴 01/27 23:29
43F:→ toriyama: 浪費時間看完,果然又是一篇"疑似"的新聞,笑死 01/27 23:29
44F:推 kmkr122719: 以綠營慣例,非事實的話早把報社/記者告上法院了 01/27 23:44
45F:推 bkm1: 沒看推文 就猜傻鳥一定出來護航 有綠共黨證喝酒撞人怎麼了? 01/28 09:22
46F:→ bkm1: 不敢開本帳出來推文挺綠共的的 真的比書記仔還沒出息 01/28 09:23
47F:→ kload: 故意殺人才八年 雪花苗的最愛 01/28 09:56
48F:→ weed222: 死忠的就是不會覺得党有錯啊,很正常 01/28 09:57
49F:→ bbbing: 他中立,他支持政府,不行嗎 01/28 10:21
50F:→ kenclyde: 直接槍決吧,她根本不會反省,一命賠一命 01/28 11:05
51F:推 forsakesheep: 無期徒刑要撞死人兩次才能判,第一次上限就是10年 01/28 12:50
52F:→ bbbing: 我覺得這指責的是台灣不把這種不確定致死行為視為殺人 01/28 13:36
53F:推 oue: 樓上說的就是問題所在啊...非故意殺人 01/28 14:58
54F:→ oue: 但真的希望法官判這種罪別這麼講道理... 01/28 14:58
55F:→ oue: 不過 會隨便不講道理的 大概也不適合當法官 01/28 14:58
56F:推 abyepi: 8年就酒駕致死行情價,除非引用其他法條 01/28 15:26
57F:→ weed222: 只要死的不是法律人都不值錢 01/28 15:31
58F:推 cityman9999: 8年然後4年假釋就可以出來了? 01/28 17:44
59F:→ cityman9999: 就說酒駕殺人是最聰明的 01/28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