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yu (孫權)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新聞] 離職13天跳槽美光、薪水更高!大立光副工
時間Wed Sep 23 10:54:07 2026
原來有判例
那我知道怎麼玩了
這件事還蠻魔幻的
我本來以為競業是因為專業的關係待業生活的補償
但是好像邏輯是:
光學相關 --> 離職 --> 半導體相關
專業不相符, 你就要給錢
所以簽了競業 但是你有點雙技能樹的話
可以直接換另一個跑道並且拿你的補貼
P.S. 若被操爆想轉職賣雞排 剛好競業補償可以領來當創業基金
另外好奇
只有本薪的一半 比基本薪資還低 這種競業補償在法律上能過嗎?
大立光真的是很神奇的公司
獲利很好 股價超神 但是聽說員工的待遇比起一線廠真的爛到有剩
這根本反向證明人才是公司資本這個鐵律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銘言:
: 離職13天跳槽美光、薪水更高!大立光副工程師遵守競業禁令…竟拿不到補償 法官打臉
: 前東家:不能低成本「卡住」勞工
: 07:12 2026-09-18
: 旺得富理財網 杜大澂
: 跳槽後遵守競業禁止協議,就算薪水更高,前東家就可以不給補償金嗎?光學龍頭大立光
: 一名機電副工程師阿全(化名),離職13天後赴台灣美光(Micron)上班,依約遵守競業
: 禁止規範,並要求補償金,但遭大立光拒付,憤而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大
: 立光用極低成本獲取不競業利益,勞工卻要犧牲專業,顯然不公平,且協議書約定「未按
: 月回報就業狀況」等拒付條款,也違反《勞基法》,因此近日判決大立光敗訴,須給付已
: 到期及未到期補償金,共計66萬餘元。
: 簽訂離職競業協議 跳槽後大立光拒付補償金
: 判決指出,阿全2020年9月至大立光上班,擔任機電副工程師,與公司簽訂「離職後競業
: 禁止協議書」,約定轉換跑道後,2年內不得從事與大立光利益衝突的競業行為,大立光
: 則要按月給付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約5萬6千元的50%,也就是2萬7千餘元,作為合理補償
: 。
: 阿全工作約3年多,於2024年2月17日離職,同年3月3日跳槽至記憶體巨頭台灣美光,薪資
: 待遇為7萬2千多元。他自認遵守競業禁止協議,豈料,大立光卻拒付補償金,決定告上法
: 院討公道。
: 抗辯沒實質受損 員工不符合協議3條件
: 台中地院審理,大立光抗辯指出,阿全短短13天就赴美光任職,投保薪資高於任職大立光
: 的6萬元,及平均工資5萬5千元,轉業自由沒有受到限制,生計也沒受到影響,且阿全沒
: 有提出實質受損證明。
: 大立光還主張,協議書中約定,員工必須符合3條件,包括「書面通知代償需求」、「經
: 公司認可」、「主動按月回報就業狀況」,才能領錢,這些阿全並沒有做到,因此基於相
: 關理由,公司無須支付任何補償金。
: 不得拿低成本壓榨勞工 法官判公司敗訴
: 不過,法官對於大立光的辯詞,不以為然。法官指出,阿全前往美光任職的薪資所得,是
: 付出自己的知識勞力,不是大立光給付的補償。法官更暗批,如果採信大立光的說法,也
: 就是讓被告以極低甚至零成本,獲取勞工不競業的利益,反而勞工要犧牲自己的專業,顯
: 然不盡公平。
: 至於,被稱為「領錢門檻」的協議書3條件,法官強調,這些都是《勞基法》法條內沒有
: 的限制,依法就屬於無效,公司也不得用此拘束勞工。
: 法官審酌大立光沒有給付任何一期補償金,認為接下來也不會履行,因此,原告請求未到
: 期的補償金,也一併准許,近日判決大立光敗訴,除了2025年3月至2026年4月辯論終結時
: ,未給付補償金共39萬多元,應給付給阿全;2026年5月至2027年2月契約到期前的部分,
: 也須按月給付2萬7千餘元。全案可再上訴。
: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60918900004-420501
: 法院認證? 大公司都特別會玩
: 用低成本和文字遊戲來壓榨員工?
: 美光到薪資還比大立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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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86.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ech_Job/M.1790132051.A.AA5.html
1F:→ labbat: 結果雞排行老闆的本業就是相符專業領域 180.177.202.30 09/23 11:05
2F:→ cityhunter04: 競業條款跟你就別行業有啥關係?它 223.136.96.240 09/23 11:06
3F:→ cityhunter04: 只是彌補你不能去同業的損失而已… 223.136.96.240 09/23 11:06
4F:→ cityhunter04: ..本來就要給! 223.136.96.240 09/23 11:06
5F:→ CCWck: 競業補償是保護公司利益的對待給付,和你 218.211.162.24 09/23 11:41
6F:→ CCWck: 提供勞務所賺取的薪資沒有關係,當然和最 218.211.162.24 09/23 11:41
7F:→ CCWck: 低薪資無關 218.211.162.24 09/23 11:41
8F:→ CCWck: 就像你爸媽要求當學生的孩子,乖乖地不要 218.211.162.24 09/23 11:43
9F:→ CCWck: 被當被記過,每個月給你一萬塊零用錢,這 218.211.162.24 09/23 11:43
10F:→ CCWck: 和最低薪資有什麼關係? 218.211.162.24 09/23 11:43
怎麼會沒關係?
你要用過低的成本去保護你的競業利益會被法官駁回的
不然怎麼不乾脆發大全聯禮券算了?
難不成員工要卑微到為了不到3萬的補貼連之後多一點點5,6萬的offer都要放棄?
這家公司真的不是普通的敢
競業用本薪1/2這種數字也敢用
失業給付都快比這個多了
※ 編輯: jackyu (61.222.86.26 臺灣), 09/23/2026 13:15:13
12F:→ miname: 法條,你講的那些問題都是自己紮的稻草人 106.64.1.174 09/23 13:22
13F:噓 miname: 工資計算是含獎金的平均,不到最低薪資會 106.64.1.174 09/23 13:24
14F:→ miname: 違反第二項 106.64.1.174 09/23 13:24
15F:噓 miname: 真的嫌補償太低,勞動基準法第九條有寫不 106.64.1.174 09/23 13:27
16F:→ miname: 可以強迫簽 106.64.1.174 09/23 13:27
17F:→ offstage: 難得支持二樓,正確。 111.235.224.8 09/23 13:51
18F:推 goodyW: 大立光一開始就沒給錢,本來就不打算給了 124.219.110.65 09/23 13:52
19F:推 APPLEin5566: 太晚遇到這新聞 早知道我也可以去跟 203.160.72.240 09/23 17:11
20F:→ APPLEin5566: 前公司要錢 203.160.72.240 09/23 17:12
21F:推 scgraph: 就台積電還沒來之前欺負台中人 59.102.254.39 09/23 21:59
22F:→ scgraph: 台積電來台中以後大立光就衰退了 59.102.254.39 09/23 21:59
23F:噓 ysy2003: 魔幻什麼?那是補償金 到底是什麼邏輯 106.64.137.157 09/24 09:39
24F:→ ysy2003: 才覺得複雜? 106.64.137.157 09/24 09:39
25F:→ ysy2003: 像這個機電副工程師 其實不需要卡他競業 106.64.137.157 09/24 09:42
26F:→ ysy2003: 但你認龍頭 覺得有權利叫人家簽 人家離 106.64.137.157 09/24 09:42
27F:→ ysy2003: 職後有遵守 那你付錢剛好而已 硬要把臉 106.64.137.157 09/24 09:42
28F:→ ysy2003: 伸去給法院洗 106.64.137.157 09/24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