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dwang (地瓜)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新聞] 營建署:都更牛步化
時間Mon Jun 27 13:00:14 2011
感謝!就都市更新這目的來說我贊成你,贊成要都更的話那要如此好好處理。
只是。就整體社會的好處,放大角度來想的話。
請問,到底有誰跟我解釋過都更為什麼我們社會需要做呢?
社會資源這樣放在營建業,對我們社會其他各種層面來說真的是好嗎?
如果有個有洞見的領導單位告訴我說類似這樣的理由:
"2014年我國都市功能,相較競爭對手XX,大環境如何如何,
所以我們有可能缺少住/商/公樓地板面積比例達XX%..."
政府這樣說的話那我當然會支持盡力預測並朝向更好結果的政策。
可是其實不是阿,至少我感覺不是這樣的。
印象應該是這個月吧,有個新聞是路平的。路平進行很多個月了,
新聞說台電台水中華又去挖路。
其實雖然鋪的平平平的路被挖開很心疼,可是要是沒辦法,真的需要用到,
那我也當然會接受。
可是那新聞最後面寫官員說什麼你知道嗎,類似這樣:
"我們會立即改善這件事情。現在「開始」就XX區XX里~XX里進行
路平、各道路管線埋設單位的整合資訊..."
我的老天。原來那麼大的路平執行,居然是沒有整合公共管線埋設資訊的嗎!??
這點真是氣死人了。
好像扯遠了抱歉。
我是真正覺得,目前做都市更新哪裡有什麼了不起的理由?
我猜,就只是財政數字還是經濟數字之類的,甚至只是建管單位的績效而已吧...。
(抱歉,我不專業,真的沒啥根據。但是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那就像我上面提出的懷疑。
我們的社會把資源交給營建業。
法律上設立都更法律、
人權原則上也向營建傾斜(100%..90%..80%..70%..)、
教育也依照這個龐大的資源來叫學生去學建築或設計、
城市發展也放任這些樓地板面積繼續的增加。
那今年的經濟數字漂亮了。所以呢,接下來呢?
真的有"價值"嗎?
所以...
要是說社會是一個身體,
那都更對我來說連西藥都算不上,
只不過是燙傷擦油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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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81.113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2)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2)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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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7 13:04)
1F:推 stratist:這就是政府不敢說但是拚命做的事,政府要都更是為了經濟 06/27 13:52
2F:→ ldwang:是"投資"的話我贊成阿,為什麼需要不敢說? 06/27 16:47
3F:→ ldwang:就是,我只感覺他犧牲了階級資源流動公平性,主事單位也沒 06/27 16:50
4F:→ ldwang:有提供平台來消除資訊不對稱問題。有花錢,但是看不出來 06/27 17:04
5F:→ ldwang:對現在或是未來到底投資了什麼... 06/27 17:06
6F:推 dans:一樓鬼扯的 別理他 06/27 17:30
7F:→ dans:經濟數字又不屬營建署都發局事務 06/27 17:31
8F:→ ldwang:可不可以順便問一下。請問都發局要都更是為了什麼?? 06/27 18:42
9F:推 micdibo:2都更是土地開發還是社會公益 值得好好思考 06/27 22:24
10F:→ lovetweet: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 06/27 22:33
11F:→ lovetweet: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06/27 22:34
12F:→ lovetweet:廠商當然是利益為上,不然誰好心去整合受盡住戶臉色 06/27 22:36
13F:→ lovetweet:老房子沒消防配電老舊違建又多又老舊巷弄小沒停車位 06/27 22:39
14F:推 stratist:最好我是鬼扯啦,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誰提的,經建會 06/28 00:48
15F:→ stratist:蘇真慘謝長廷一個54處一個四大金鑽 06/28 00:49
16F:→ stratist:方案目標:透過都市更新之推動,以提振營建關聯產業發展 06/28 00:50
17F:→ stratist:提升經濟成長,並帶動地區發展。誰在鬼扯? 06/28 00:50
18F:推 stratist:十大重點服務業:都市更新 06/28 00:52
19F:→ stratist:預期效益:政府總投資金額約184億元,若能如期達成預定 06/28 00:52
20F:→ stratist:目標,預估可帶動民間投入約2,000億元產值(含上下游關聯 06/28 00:53
21F:→ stratist:性產業),每年提升經濟成長率約0.12%。 06/28 00:53
22F:推 stratist:2008年行政院公開"呼應"房地產業者振興房市,成立振興房 06/28 00:56
23F:→ stratist:地產方案,其中包括簡化都市更新辦理程序、加速推動都市 06/28 00:56
24F:→ stratist:條例修正。 06/28 00:56
25F:→ stratist:以上都是綠藍兩朝行政院在鬼扯 06/28 00:57
26F:推 dans:先畫靶再射箭你也信 也是 你都相信公共利益要明確這種鬼話了 06/28 01:01
真要說鬼扯,那就是指我啦
我覺得oodh stratist dans micdibo lovetweet你們說的都有憑有據
沒有道理說任何哪個人是鬼扯這種話
我本來覺得我都是common sence
就別再繼續攪和了
可是...我現在忍不住又有問題了......
所以dans您的意思就是都發局就只是在做
"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
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就對了。
而做出的成果被政治廣告拿去宣稱是經濟目標。
那說了半天
政府裡面哪個單位應該要對
「都市更新的方案、程序、條例、經費」以及未來「目標達成率」來負責?????
是行政院或是市府團隊、總統府團隊或是立法院囉?
問題是這幾種團隊都不是薪水族
講真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確信他們能夠負責??
這樣,那我更確信我當然反對80%這種都更規定。
當然是要100%。
照dans你描述的權責,我根本不相信值得把又多一點法益跟部分人權交給政
府去操作。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8 10:35)
※ 編輯: ldwang 來自: 114.34.81.113 (06/28 10:36)
27F:推 jscorpio:現在市府最討人厭的部分就是說不清楚他們想幹麻 06/28 11:59
28F:→ xainbo:越來越混亂了.....|||y 06/28 12:56
29F:→ chewie:要100%的話 都更條例可以廢除了 06/28 13:48
30F:推 lovetweet:100%直接廢除都更條例也好,少都更行情,中古屋都降價了 06/28 14:38
31F:推 dans:三十四條之一也可以廢除了 06/29 07:01
32F:→ dans:雖然土§34-1拿來電學生很好用的 06/29 07:02
33F:推 stratist:他們不負責你也沒轍,政府也不會換一家來經營 07/01 00:49
34F:→ stratist:沒本事把全部未達目標的一竿人等全部炒了 07/01 00:49
35F:→ stratist:如果100%都更條例就要廢除,比起來日本還真是落後國家 07/01 00:50
36F:→ stratist:人家可沒有什麼多數決,但是我們還要跟日本取經,像話嗎 07/01 00:51
37F:→ stratist:人家可以花17年開發一個六本木之丘,台灣的建設公司蓋那 07/01 00:51
38F:→ stratist:種基地連消防車進出都有問題的建案,因為多數決比較好? 07/01 00:52
39F:→ chewie:台灣很多法律都抄日本的 日本一樣有多數決啦:P 07/01 09:18
42F:→ ofender:原PO越講我越看不懂QQ 07/12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