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熟版5158號文可能涉及毀謗罪
時間Thu May 10 20:16:41 2007
判決主文:
看板違規並非本院管轄之範圍,故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對於板務處理有疑義者,應依板主->小組長->群組長之流程檢附證據提
出申請,本院對看板事務並無管轄權,故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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