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userO2申請相似的ID
時間Mon Jul 2 15:31:40 200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userO2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項故意
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者,故判決
更改被檢舉人 userO2 帳號為 USERo2,以供區別。
判決理由:
同上。
法務 brainfighter 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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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4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