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fong20 信件騷擾和人身攻擊
時間Thu Sep 4 19:57:11 2008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fong20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fong20 於信件中之"變態"等文字,依前後
文意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謾罵他人之語句,故予以罰單一
張之處分。
法務 brainfighter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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