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0508 (艾波)
看板consumer
標題[請益] 拍完藝術照...覺得被坑很後悔(後續)
時間Mon Mar 15 22:08:11 2010
我已經照各位版大建議
到消保會申訴 還有寄出存證信函
今天我先打到他們店家想告知一下
順便錄音留些證據證明我付的那些款項屬實
以免他們到時候賴賬
可是門市小姐的態度讓我有點不安
他說主管有跟他提過這件事 他也有誠意幫我處理
最後是說叫我把他墊的第一期的錢3750付清 然後再給我挑10張照片
不然就是付違約金3000 然後他原本12張照片給我
總之就是一定要我再付錢的意思
我說我沒錢 請他們把我付過的錢退給我
他說不可能退錢 因為我確實去拍完照了
總之堅持是我的錯因為我毀約
但是他說詞又很反覆
一下說要付違約金 一下說只要還清3750就沒事
問題是就算我付3750加挑10張一樣是更改合約 那為什麼就不用違約金?
所以他說的包括幫我墊錢 違約金這些
我都不知道到底真的假的要不要相信
而且他態度很強硬
說他們店那麼大開那麼久不是沒有道理
也不是沒處理過我這種事情
我說我媽要幫我處理 申訴和寄存證信函 因為我未滿20要取消合約
他說那也可以 頂多他給我媽罵一罵
但鬧到上面去最後我還會更慘 什麼都拿不到
然後說我也滿18了遇到事該自己負責
現在存證信函應該還沒寄到他們店裡
消保會也還沒回覆我
可是我真的有點擔心他們態度這麼強硬又好像不擔心法律問題一樣
不知道是真的有後盾還是虛張聲勢
所以我現在這狀況到底要怎麼辦呢?
等消保官介入再說嗎?
也有記者說看到我打的事情覺得很誇張要採訪
但這樣事情鬧大會不會又惹出什麼麻煩跟問題阿...
我實在蠻擔心的
而且我朋友又跟我說三重地方開店老闆搞不好是流氓...= =
再麻煩各位版大指教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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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9.219
1F:推 gor412:幫推~原po如果去談的話記得跟大人去~小心安全 03/15 22:20
2F:推 hoboks:都沒有大人幫你談嗎? 03/15 22:23
3F:→ hoboks:這件事感覺不難搞定 沒騙你 只要找有經驗的人幫你處理 03/15 22:24
4F:→ hoboks:給對方最後一次機會 不想解約就上報 我猜到這一步 03/15 22:24
5F:→ hoboks:解約機率就超高 03/15 22:24
6F:→ hoboks:實在很想寫一篇有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03/15 22:26
7F:→ hoboks:你才18 台灣的立法者必須要給你保護 避免你思慮不周 03/15 22:27
8F:→ hoboks:在交易上吃虧 所以交易安全遇到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保護 03/15 22:28
9F:→ hoboks:就必須做大幅度的退讓 此例中他一毛錢都不能跟你收 03/15 22:28
10F:→ hoboks:這算是他必須要先提早注意到的風險 以話術來跟你締結契約 03/15 22:29
11F:→ hoboks:後果若是你要解約 一切都由商家自行承擔 可是今天累了 科科 03/15 22:29
12F:→ hoboks:改天有精力我再做完整的論述 03/15 22:29
13F:→ atst2:我比較想問,原Po這件事有讓長輩知道,幫你去處理嗎? 03/15 23:00
14F:→ atst2:從你的文章中看來,似乎一直是你自己去處理的? 03/15 23:01
15F:→ A10508:一開始是我姐先幫我談的啦...可是她們講的話一模一樣 03/16 00:45
16F:→ A10508:也是要我再付3750 所以他們也不怕我姐的樣子 03/16 00:45
※ 編輯: A10508 來自: 114.44.139.219 (03/16 00:47)
17F:→ A10508:我有跟我媽講過這件事 只是因為我平常沒跟他住 03/16 00:48
18F:→ A10508:所以事情沒到必要其實也不想麻煩到他... 03/16 00:49
※ 編輯: A10508 來自: 114.44.139.219 (03/16 00:52)
19F:→ A10508:那各位的意思是應該找家長出面來談是不是? 03/16 00:56
20F:→ A10508:他們有語帶威脅的說 如果我媽出來鬧大 事情會更難收拾 03/16 00:57
21F:→ A10508:那也是在嚇唬我的摟? 03/16 00:58
22F:→ A10508:那我現在該叫我媽再跟他們談一次 還是等他們收到存證信函 03/16 00:59
23F:→ atst2:之前建議你找長輩去談,就是怕店家用這種手段 03/16 00:59
24F:→ A10508:再說呢?實在覺得很頭痛... 03/16 01:00
25F:→ A10508:還有補充一下我是19歲 不過一樣未滿20應該沒差吧... 03/16 01:00
26F:→ atst2:別的不說,今天有法律上效力,能夠做你代表的,只有你的監護人 03/16 01:00
27F:→ atst2:不找自己監護人去談,找朋友,甚至找版上網友去談,都沒什麼用 03/16 01:02
28F:→ atst2:最重要的,有個有經驗,有代表性的人幫你去拍桌,店家一些 03/16 01:03
29F:→ atst2:小花樣比較玩不出來. 03/16 01:04
30F:→ atst2:如果真的不想麻煩家人,請你去談的時候,看能不能找個管區幫忙 03/16 01:04
31F:→ atst2:不然就不要囉嗦,去跟消保官講,請消保官出面幫你處理 03/16 01:05
32F:→ A10508:我是說"非到必要"不想麻煩啦...不過既然事情都變成這樣了 03/16 01:06
33F:→ A10508:只是我現在疑問是要找我媽出面再談一次 03/16 01:06
34F:→ A10508:還是等到存證信函寄到 然後消保官調解呢? 03/16 01:07
35F:→ psboy:找長輩去談 怕麻煩到時候你會更麻煩.... 03/16 09:20
36F:→ crime0205:幹麻不想找麻煩,這種事就是要讓他們知道麻煩阿 03/16 12:09
37F:→ crime0205:你就順便帶這警察去,我想他們態度就會變了 03/16 12:11
38F:→ crime0205:哪有什麼會更慘,頂多就是他什麼都拿不到 03/16 12:14
39F:→ crime0205:說不定他連照片都還沒洗勒,MODEL卡不是一份30嗎? 03/16 12:16
40F:→ crime0205:上面是某公司的價碼,不會給底片,他有給你底片嗎? 03/16 12:18
41F:推 HDview:加油 處理好 學點經驗 03/16 13:50
42F:推 Ruri0306:加油~順利的處理完這關你的經驗值會上升很多~ 03/17 03:00
43F:推 depravity:我有長輩的小孩學到的是 可以亂簽約再找家長收尾 @@ 03/17 11:48
44F:→ roura:這個制度說穿了就是賣方自己要小心,不然就像樓上說的。 03/17 14:11
45F:→ hoboks:是低 台灣既然採限制行為能力制度的話 商家自然有義務了解 03/17 16:16
46F:→ hoboks:法律並且守法 否則造成營業上的損失 也無法推給限制行為能 03/17 16:17
47F:→ hoboks:力人 03/17 16:17
48F:推 BurgessChen:民法20歲才成年;你們是民事契約,效力未定。 04/02 01:29
49F:→ BurgessChen:如果你未滿20歲,請你的法代(父或母)否認該契約就可以 04/02 01:29
50F:推 BurgessChen:店家若不接受,你就報警。法律上是保護你的Case 04/02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