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ddt (哀便毛)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買到4萬壞筆電在第2天退貨但經銷商不賠包膜費,這樣公平嗎?
時間Sat Mar 20 22:26:53 2010
跟經銷商買了約4萬的筆電並花1600包膜後發現筆電是無法正常使用的瑕疵品,
該筆電經查system log後發現購買前3個月間陸續有被使用,
7天內去經銷商換新品時, 包膜就連同壞機被回收,
銷商主張不賠償包膜費, 理由是非店家包膜且沒要求使用者去包膜
我的損失包括
1) 包膜費,
2) 來回多次原廠送檢與經銷商的車費與搬運勞力,
3) 一整天的時間用來在更新設定電腦與釐清問題
4) 3-5天本來有筆電可用來工作的機會成本
請問這樣於理於法公平嗎?
所有損失皆是店家賣壞掉筆電所導致的, 如果今天是我鈔票放筆電上而筆電燒起來呢?
我有哪些伸訴管道?
a) 原廠
b) 消保官
c) 蘋果日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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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3.74
※ ntddt:轉錄至看板 nb-shopping 03/20 22:28
1F:→ hahadogy:突然想到你當初可以鑲上一顆鑽石,最好拔不出來哪種 03/21 00:43
2F:推 hahadogy:nb版有回覆囉~居然有人跟我說到鑽石,我可以轉巧合版嗎 03/21 00:50
3F:推 kkcity59:鑽石還好吧,破壞機身總是拿得到。 03/21 04:14
4F:→ kkcity59:最怕的是..為了筆電符合我的磁場請大師開光花了xxx萬.... 03/21 04:15
5F:推 hahadogy:樓上真幽默,我笑了 03/21 19:53
6F:→ iloveabaw:我覺得還蠻好笑的拉 03/21 23:49
7F:→ adiosnick:連換新電腦那天所穿的衣服的洗衣錢也申請賠償好了 03/22 01:04
8F:→ psboy:東西還不確定好壞就跑去包膜....店家賣筆電而已又沒包膜 (汗 03/22 09:34
9F:推 hoboks:一般我們稱這種情況為履行利益的損害賠償 我個人認為 03/22 22:59
10F:→ hoboks:你的情形是要的到賠償的 03/22 22:59
11F:→ ntddt:了解, 謝謝... 03/23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