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n003 (勳)
看板consumer
標題[請問] 以前購買的禮券,但是飯店倒了該怎麼辦呢??
時間Sat Jul 10 00:38:59 2010
想請問一下
在因緣際會下我拿到了一張新竹中信飯店的禮券
但是新竹中信飯店早在好幾年前就關閉了
我有打電話詢問過中信飯店的服務人員
也傳了照片的檔案給他們看過
他們回覆我說因為新竹中信飯店已經關閉了
所以這張禮券不能使用了
現在問題來了
這張禮券上面沒有使用期限
上面也寫說購買時已付統一發票
所以當時應該也是用現金購買的
我認為即使新竹中信倒了
應該也是可以用在其他地區的中信飯店
畢竟是同一間公司所開的
但是他們給我的回覆我不是很滿意
這樣子的話有辦法申訴找消保官申訴看看嗎??
因為不是很懂這方面法律的問題
所以想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
讓我決定再來要怎麼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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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65.145
1F:推 hoboks:個人覺得分公司販售的禮卷 中信總公司應該概括承受的 07/10 01:18
2F:→ hoboks:應該要類推民224法理 將分公司視為總公司手足 07/10 01:19
3F:推 hoboks:AA 線在想睡了好像寫錯請求權基礎 應該是用表見代理才是 07/10 01:30
4F:→ hoboks:不過我確定結論沒錯 等我睡醒後再補理由 07/10 01:30
5F:推 hoboks:剛剛查一下法學叢刊164期 沒錯 用表見代理的法理總公司要負 07/10 02:01
6F:→ hoboks:責 07/10 02:02
7F:推 legist:該券上有無明示:限僅新竹中信飯店使用 不得至其餘中信飯店? 07/10 03:05
8F:→ depravity:我倒覺得還要加上 有無明示賣的是該分店 還是用總公司 07/10 05:33
9F:→ depravity:的名義賣 EX鋼印或章的台頭有無表明是新竹中信 07/10 05:34
10F:→ depravity:若只是票券寫限新竹用 用印是總公司那總公司也該負責 07/10 05:34
11F:→ hsun003:禮券上面有蓋鋼印,台頭名稱是寫新竹中信貴賓禮券 07/10 11:34
12F:→ hsun003:禮券上只有寫持本券可於中西餐廳抵用(廂房宴會除外) 07/10 11:35
13F:→ hsun003:經本飯店蓋章始可使用 07/10 11:36
14F:→ hsun003:晚一點在把圖片po上來好了 07/10 11:36
補上照片的連結
http://ppt.cc/kbYu
※ 編輯: hsun003 來自: 59.104.150.194 (07/10 13:52)
15F:推 roura:去申訴吧。 我認為可以改別家或退錢。 分公司做的事,總公司 07/10 16:28
16F:→ roura:本來就該負責。 07/1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