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ing (汪汪禹)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閒聊] dell事件的發展
時間Sat Jul 17 22:49:15 2010
※ 引述《PK319 (Penaltykick)》之銘言:
: 那個....雖然說並不認為戴爾公司會乖乖出貨
: 不過有人還把錢放在戴爾那的嗎?
: 強者我朋友今天還接到戴爾公司大陸妹打來的電話
: 要辦理退款事宜
: 不知道這麼長時間過去了
: 戴爾現在又開始打電話是在賣什麼藥?
: 也有其他版友有接到電話的嗎?
dell 目前會退款是因為我打了 不當得利官司~~~~
我在7/6遞狀 要打不當得利
而7/26 要開調解庭了~~~
在不當得利的訴狀中 我寫明我的訴之聲明
(1)返還價金
(2)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3)請被告刪除原告於被告網站帳號及個人資料
所以大概在上週dell 接到法院通知書 就跳腳了吧~~~
如果大家還沒拿到錢的~~通通用不當得利去告吧~~~
真的很「幹」,打輸了還不退款~~~有夠差勁~~還在庭上一再說有什麼退款基金在作管理
根本就都是假的~~
所以這次dell 的動作是在我告了dell 不當得利之後才有的動作~~
假如我沒提出告訴的話~~我想dell 就老神在在把大家的錢全部吃掉了
假如你還沒有接到通知的話,我想dell 那邊就沒你的資料了~~~
有匯款單 就可以直接告上去了~~~~
雖然說一定是要經過調解~~ 我真的很想看看他們的誠意在那裡????@_@
我會提告的原因還有一點,就是沒提告的話沒辦法強制dell 刪掉我的個人資料跟帳號
因為dell 會說那是他個人的資產一部分,無法刪掉~~~
這個也是騙鬼咧~~~那個資法第四條是寫假的哦~~~
所以我也是衝著個資法第四條適用於網路零售,要求dell 刪掉我的帳號跟個人資料
假如有版友也想要刪掉在dell 的帳號跟個人資料的話~~ 我想就提告會比較快~~
因為dell才不會理你個人咧~~
ps:買dell的東西不需要用到會員跟個人資料呀 幹嘛留我的資料呀~~@@ 還偷寄廣告 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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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81.82
1F:推 hoboks:刪資料感覺請求權基礎跟不當得利不同 可能要用民18I 07/17 22:57
2F:→ hoboks:這樣還要再多繳三千元裁判費 07/17 22:57
3F:→ liaing:我就先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 07/17 23:06
4F:→ liaing:先試試看~~ 07/17 23:06
5F:推 chevalierxd:我還沒領 今年四月我才叫她還我錢 不過打了兩次電話 07/18 20:25
6F:→ chevalierxd:一個半月 才拿到郵局的通知 不爽就沒去領了...這樣還 07/18 20:26
7F:→ chevalierxd:有179適用嘛..可以的話我想打耶 反正8月底考試完了就 07/18 20:26
8F:→ chevalierxd:等當兵了 如果現在提告 1個月內會要我去調解嘛?希望可 07/18 20:27
9F:→ chevalierxd:以8月底以後再去耶@@ 07/18 20:27
10F:推 mysky1010:看完以後我也想主張不當得利, 賺個訴訟經驗還有法定利息 07/18 21:59
11F:→ mysky1010:不知道是否可依 203條主張年利率 5% 07/18 22:00
12F:推 hoboks:應該可以喔 07/18 22:19
13F:推 teac512:我會了3筆單不同金額 他自動退我2筆匯票 但我都沒去銀行存 07/19 01:19
14F:→ teac512:而另一筆都沒下文 我也沒去要求補寄 不知道繼續耗會怎樣? 07/19 01:20
15F:推 hoboks:債權會有時效消滅的時候 繼續拖未必好 07/19 01:23
16F:→ liaing:我想目前DELL 也搞出來了另一個大洞了~~~ 07/19 22:10
17F:→ liaing:因為他辯稱他有一個什麼基金的來作退款~~ 這個部份不誠實 07/19 22:10
18F:→ liaing:假如真的有這樣的機制,應該不會有的有退、有的沒退 我想 07/19 22:12
19F:→ liaing:假設台南團被上訴還沒判決的話 補上這一槍 應該很夠看 07/19 22:13
20F:→ liaing:跑法院 應該可以請假到法院出庭吧~~正當理由(我請假也是) 07/19 23:27
21F:推 chevalierxd:可是之前不是有人說不要用簡易訴訟?打179可用一般的嘛 07/21 23:16
22F:→ liaing:目前我這邊是一般民庭耶~~不是小額 07/22 17:34
23F:推 hoboks:如果要求的是螢幕 會是簡易 07/22 17:45
24F:→ hoboks:如果訴訟標的價額超過五十萬 會是一般訴訟程序 07/22 17:45
25F:推 chevalierxd:是喔 那怎辦?按原價算 螢幕4台才28000 筆電也才37000 07/22 22:01
26F:→ chevalierxd:怎樣也不會超過50萬 話說現在要用原價算還是優惠價算 07/22 22:01
27F:→ chevalierxd:有定論了嘛? 07/22 22:01
28F:→ chevalierxd:用簡易聽說都是一些菜鳥法官... 07/22 22:02
29F:推 hoboks:原價或優惠價要看法官 法官依法獨立審判 他們說啥就啥 07/22 23:05
30F:→ hoboks:這點沒辦法有定論 我的法官用原價 台南團用優惠價 07/22 23:05
31F:→ liaing:我的訴訟標的才830元@@ 會不會我再加上要他們刪我帳號才 07/23 02:37
32F:→ liaing:沒移到小額 因為有加上人格權的部份就算是超過50萬囉? 07/23 02:37
33F:→ chevalierxd:人格權這麼有價值啊?? 07/23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