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greet (grant)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momo購物網 購買手機 關於七天猶豫期
時間Wed Feb 9 08:40:25 2011
※ 引述《ChrisBear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之銘言:
: ※ 引述《j790406kimo (汎)》之銘言:
: : 我在momo的購物網買了一支手機,
: : 網站如下
: : http://ppt.cc/uzaD
: ^^^^^^^^^^^^^^^^^^^^^
: 符合消保法第二條第十款之郵購買賣定義,有消保法第十九條法定解除權之適用
: : 使用後發現待機的時間大約只有兩天(完全沒有使用手機的情況下),
: : 我在pchome購物網站裡提到這支手機的待機時間約是350小時,
: ^^^^^^^^^^^^^^^^^^^^^^^^^^^^^^^^^^^^^^^^^^^^^^^^^^^^^^^^
單純請教這條問題
此案立是原PO看PCHOME簡介然後在MOMO買
在MOMO的產品頁面或者事後的內容說明
都沒有註明可以支撐長達350~380個小的時候
這樣算成立嗎?
: 欠缺保證品質,得依民法第三百六十條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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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0.242
1F:→ magicgreet:我有實際打電話問過賣此款手機的店家 02/09 08:45
2F:→ magicgreet:都說約一天半到兩天,還沒有人說可以撐到350H... 02/09 08:45
3F:→ legist:就算可以待機3000小時,依消19,消費者還是可以退。 02/09 10:00
4F:→ magicgreet:樓上你要插花也看一下我再問的是民法360條... 02/09 10:04
5F:→ legist:在本案中沒有討論是否為瑕疵的實益,這就是我想說的。 02/09 13:48
6F:→ magicgreet:恩.了 02/09 14:45
7F:推 sggs:推legist的看法 02/09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