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star100 (superstar100)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七日鑑賞期要辦退貨
時間Mon Mar 17 16:50:34 2014
我是在網路購買的
現在要辦理退貨,不過賣方說明退款會當成購物金下次購物使用
我清楚知道我不會再跟那賣家買東西了,因為品質我無法接受,
不想再冒險下單,退貨還要自己拿去寄很麻煩,
我跟賣家提出退款要匯到我指定的帳戶,
賣家不可的話有違法嗎?
我能依法要求退款要匯到我戶頭不當購物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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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68.31
1F:→ depravity:YES 03/17 17:27
樓上您的回應是什麼意思?您知道依據哪一法條嗎?
※ 編輯: superstar100 來自: 59.115.33.105 (03/17 19:14)
2F:→ csiebbk:6/22的公告中,關於7日鑑賞指出... "無條件"退貨,那麼 03/17 23:54
3F:→ csiebbk:退款會當成購物金,就變成"附加條件",所以不接受是可以的。 03/17 23:56
4F:→ csiebbk:依法就是消保法呀~ 除非它不屬台灣管轄,跨國就很煩麻了。 03/17 23:59
5F:→ najoy:賣家不接受退現金違法 只退購物金違法 法條樓上有說明了 03/18 00:10
感謝樓上兩位
※ 編輯: superstar100 來自: 118.165.108.148 (03/18 10:22)
6F:推 pippen2002:那momo購物針對很多東西完全不給試用!只能眼睛看? 04/01 19:44
7F:→ najoy:法規中的7日猶豫期原本就沒有說可以試用 只是現在的判例似乎 04/11 14:13
8F:→ najoy:大多判試用也可退 但法規中的規定其實是讓消費者有跟實體購 04/11 14:13
9F:→ najoy:買的消費者有一樣的權利-可以看得到實品 再決定要不要購買 04/11 14:14
10F:→ najoy:有提供無條件試用或增加日數的 是商家給的優惠 04/11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