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76711 (豬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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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餐廳取消訂位被要求負擔部份餐點價錢
時間Sat Apr 5 12:29:45 2014
如題今天清明節原本全家一起出去吃飯,有訂位。但有些人無法到嘉義。所以取消訂位。六點用餐我中午11點取消。但餐廳卻說我們菜單定好了當天活龍蝦賣不出去因此要求我們要負擔3000龍蝦費用。請問我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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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nie759281:如果當初訂位時沒有告知就找申訴吧... 04/05 12:45
2F:→ depravity:1.付3K取回龍蝦2.賭她不會告你(可以在嘉義告) 04/05 14:10
3F:→ depravity:違約損害賠償定在民法裡不用特地告之 04/0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