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ding (Q_Q)
看板consumer
標題R: 讓人氣炸到失去理智的馥敦飯店復南館(轉貼)
時間Fri Dec 12 00:28:26 2014
※ [本文轉錄自 Hotel 看板 #1KYJIv_O ]
作者: Olding (Q_Q) 看板: Hotel
標題: Re: [抱怨] 讓人氣炸到失去理智的馥敦飯店復南館(轉貼)
時間: Thu Dec 11 14:07:43 2014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是苦主,之前是透過我好友轉貼,
但後續處理繁瑣,所以我現在藉另一位好友的帳號,來跟大家報告一下狀況。
首先謝謝大家的支持,讓我覺得關於這件消費爭議具有極大公益性,必須堅持下去。
本周一(12/8)消保官開了消費爭議協商會議,
馥敦飯店復南館來了兩個人,一位是之前跟我email往返的協理,
另一位自稱是董事長特助。
他們解釋當天的情況,除了原先說的漏水、訂位系統出狀況外,
又跑出了第三個原因:本該當天退房的住客臨時身體不適,必須多住一天;
才造成了臨時房間不足。
消保官先是質疑他們說詞反覆,並說在消費者已預先付清全額房費的狀況下,
由於飯店超賣所造成的不利益不該由消費者來負擔。
他們回應說:
一、他們已經全額退費給我,外送的王朝房間也是他們全額負擔,
這已是他們所能做到最好的處理,同業關於相關爭議也都是這樣處理的。
二、他們跟消保官「保證」:
從復南館開業以來到現在,這是他們第一次外送客人,以前從來沒有過。
關於第一點,這並不符合我的要求,
如我之前的po文中所說,我要求的是全額退費加合理補償,
退費,是因為他們無法提供原本承諾的服務,給付發生重大瑕疵。
補償,是針對我們當晚所損失的精神、心力、時間、金錢。
至於第二點,我只能說,有人會信嗎?(消保官在一旁邊聽邊笑。)
我只能說,我真是不敢置信怎有人能說出這麼無恥的謊話。
他們居然能信誓旦旦地誇口保證,這是他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超賣外送,
那個嘴臉我現在回想起來都想吐。
此外,我質疑他們外送的房間等級不如我原先預訂的房間($4230)
因為網路上王朝的訂價是2600,我相信他們可以拿到的價格更低。
所以我合理懷疑他們中間又賺了一手。
此時,神奇(/無恥)的事又發生了。
他們拿出了一張王朝飯店開出的發票(金額4700左右),
表示他們外送的房間是高於4230的。
但首先消保官問他:為什麼發票日期是11/18?我的入住日明明是15-16日。
我緊接著強調,事後才拿出這張發票,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拿其他案的發票來搪塞本案?
此外,「就算」這張發票為真,但王朝在星期六賣四千七的房間,
平日賣的價格是多少?
而我事先訂的四千多元房間,當日入住價又是多少?
我們都知道飯店的房價,隨著訂房日期的不同,價格是浮動的。
你事後拿出的一張發票,到底要如何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沒有被你轉手剥削?
也就是因為他們這些令人作嘔的動作,
我已經跟蘋果和TVBS投訴,TVBS已在午間播出,以下為連結: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8012
新聞比較簡短,
我完整的主張其實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我預先全額繳清房費,還再三確認,飯店也知道我姨丈是來參加喪事法會的,
居然在半夜11點多擅自外送其他飯店,根本罔顧消費者權益。
二、馥敦現在強調已全額退費並已付清王朝飯店的費用,
如果在第一時間他們能誠心道歉並提出以上條件,那我會願意接受。
可是,讓人生氣的是過程中他們不斷說謊推諉,態度傲慢,
而且事發當晚,他們只願意負擔從馥敦到王朝的計程車費。
如今他們提供的條件,講難聽一點,是我一路「吵」來的。
如果我不「吵」,他們提供消費者的就是一個更爛的房間+計程車錢。
所以他們現在一副「我們都可以退讓這麼多了,你還要怎樣」的口吻,
好像是我做出太過無理的要求,我無法接受。
三、今天是因為我幫親戚訂房,我本身住台北,
所以我可以有多餘的時間心力來幫他們處理此爭議。
但一般住客(多是外地人)如果遇到我親戚的狀況能怎麼辦?
晚上11點多,你不接受飯店安排能去哪裡?
隔天你就要回家了,你要為了這件事留下來跟飯店爭吵嗎?
事後你能有多少時間和力氣來跟飯店僵持、申訴、來回討論攻防?
我覺得飯店業就是抓準了大部分消費者都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或許50件甚至100件中只會有一件像我這樣的客人,
賺99件賠一件,怎麼算都划得來,
所以他們就繼續這樣「吃定」消費者!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四、外送飯店的地點、品質,應容有消費者接受與否的討論空間。
並應有最基本的保障(例:如何證明金額等級優於原訂房),以維消費者尊嚴。
我今天不是只付了三成訂金,我是全額繳清,我的住房權益應該受保障。
我原本要求下一次入住招待,但現在我的親戚怎麼可能會願意再去入住?
所以我會要求折現,並請他們直接把金額捐到消基會,
以便有團體可以繼續為消費者喉舌。
經歷這次事件,我真心覺得,小老百姓面對大企業是多麼無力。
還好有網路和媒體,讓正義可以某程度地獲得伸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27.99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otel/M.1418278073.A.FD8.html
1F:推 rch : 推 原po辛苦,處理這種事真的很費心力,也感謝您的 12/11 14:13
2F:→ rch : 分享 12/11 14:13
3F:推 mumuanego : 辛苦了!!!!有條有理 12/11 14:32
※ 編輯: Olding (219.68.127.99), 12/11/2014 14:33:09
4F:推 moola : 推...你的爭取 權益正義才會被重視 12/11 14:42
5F:→ moola : 就像你說的 我是外地來的 也就只能接受 12/11 14:42
6F:→ moola : 還有其他事情或是行程要繼續 也就只能接受飯店安排 12/11 14:43
7F:推 moola : 飯店就是想要便宜行事 就想你說的 反正100個客人 12/11 14:45
8F:→ moola : 大概99個會接受 他們就安撫過去了 12/11 14:45
9F:→ moola : 不過這不代表他們的程序是正當或合理的 12/11 14:46
10F:→ moola : 如果誠心誠實應對 換來的不就是更好的名聲嗎 12/11 14:47
11F:推 xshane831 : 辛苦了 小蝦米戰大鯨魚 加油!!!!! 12/11 15:08
12F:推 Grecie : 辛苦了!!加油 12/11 15:11
13F:推 qirt0402 : 辛苦了,加油 12/11 15:33
14F:推 joece : 辛苦了!加油!! 12/11 16:22
15F:推 pingmau2004 : 推 12/11 16:30
16F:推 ktui : 推,謝謝你的努力爭取,加油!! 12/11 17:28
17F:推 msa8529 : 推 12/11 17:57
18F:推 irs2408 : 推 要讓他們得到教訓 12/11 18:28
19F:推 toreno86 : 加油,辛苦吶 12/11 19:54
20F:推 hohoyaya78 : 辛苦了! 12/11 20:13
21F:推 aaaaa1228tw : 感謝你的堅持! 12/11 21:31
22F:推 Seiran : 推,辛苦了 12/11 21:56
23F:推 killualove : 推!!!加油!!! 12/11 22:20
24F:推 renii : 加油,你做的事很有意義 12/11 22:44
25F:推 MangoCat : 推!!辛苦了!! 12/11 23:28
26F:推 cicilady : 推原PO 噓不肖業者 12/12 00:06
27F:推 Lomax : 從友人的臉書偶然看見苦主在fb上的po文,特來推文。 12/12 00: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lding (114.24.58.229), 12/12/2014 00:28:26
28F:推 sggs: 這間飯店去年就上過新聞,雖然非消費爭議 12/12 00:37
31F:→ depravity: 賠償的依據在消保法51條你能證明損害可賠1~3倍損害金額 12/12 00:59
32F:→ depravity: 重點在你能證明嗎 不然你就只能接受這樣然後弄臭她名聲 12/12 01:00
33F:→ depravity: 因為依法就是這樣 = = 12/12 01:00
34F:→ fireflyyen: 懇請原PO至Anti-ramp發文XD 這文根本已達非好店了 12/13 13:36
35F:→ fireflyyen: 對了Anti-ramp有相關格式,也懇請原PO辛苦點修改<( )> 12/13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