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gengod (黑翅膀)
看板dog
標題[請益] 大廈不能養狗
時間Sat May 10 18:45:13 2008
大家好,我第一次PO文,若有不適當,請來信指教^^
事情是這樣的..
我母親約兩年前在台中北區買房子,
是一棟大廈其中一戶,
搬進來的時候也收到大廈公約,
我們有仔細的看過每一條文,
其中有一條是~不得飼養猛犬,貓科類以及讓人畏懼之動物
我飼養的狗是柯基犬,平時跟我待在台北,
如果我不能照顧的時候,才會委託我母親照顧,
但是我母親最近看到了大廈公告,
不得飼養狗以及狗不得搭乘電梯
我昨天特地下台中去找委員詢問
委員跟我說5年前就已經開會通過不得飼養寵物
告知我們不能養寵物的責任是前屋主,跟委員會沒有關係
還叫我可以去翻閱開會紀錄
我也跟委員會說這隻狗我已經養了四年多
我不能照顧的時候(出差之類)才會請我母親照顧
委員跟我說可以把狗送去住宿或者朋友家
總之就是不能待超過三天
我又反問說
如果我從台北某校畢業要回來與我母親同住(當然狗會一起過來)
那是不是也不能通融?
委員說這當然就不行了
想當然我有點生氣,
我就又反問:這樣就是間接告訴我不能回來跟我母親同住嘍!
委員就開始打親切牌..當然不是啦之類之類...
最終是不了了之的溝通,還是堅持不得飼養
我家的柯基有照規定注射晶片,
每年打狂犬病的針,也不會亂吠亂大小便
不得搭電梯是因為狗毛會卡在電梯纜線,
容易使纜線斷裂或者常要修復(委員說的)
請問板友是否有遇到這樣的問題?是如何解決的?
法律是否真的有規定大廈不得飼養寵物?
我該怎麼辦?是繼續溝通還是?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感激不盡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32.47
1F:推 hyochon:公寓大廈條例是寫說這是由開會決定的 05/10 19:16
2F:→ hyochon:不過我覺得如果你默默地養他應該不會想自找麻煩~ 05/10 19:16
3F:推 iorice:跟他說柯基不能算是猛犬,所以規定無效 05/10 19:32
4F:→ mugengod:已經很默默了,還是被找麻煩了,一直被以不友善的態度對待 05/10 19:31
5F:→ mugengod:所以他說五年前已經開會禁養任何寵物啦!只是我們沒被告知 05/10 19:33
6F:→ iorice:老實說對方既然很不負責任的把責任推給前屋主,把自己責任 05/10 19:33
7F:→ iorice:撇清,那就跟他玩條文文字遊戲吧 05/10 19:34
8F:→ yamola:不理它...................... 05/10 19:51
9F:→ zero1590:他都列出來註明猛犬了,叫他舉例柯基算猛犬的例子再來 05/10 21:48
10F:→ zero1590:機機歪歪,真是莫名奇妙的人。 05/10 21:48
11F:→ zero1590:要是有人家裡不乾淨,養了一堆小強,又有人超怕小強, 05/10 21:49
12F:→ zero1590: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叫他們不要養,真是怪哉。 05/10 21:50
13F:推 huau:電纜那個真的很扯= = 05/10 23:29
14F:推 jeanyu:電纜線很扯+1! \_/ 05/11 01:16
15F:推 oconnor:看看規約 到底是不得飼養寵物 還是不得飼養猛犬 05/11 02:18
16F:→ oconnor:如果是猛犬,那就 ok,如果是寵物,那可能就 ... 05/11 02:18
17F:推 iorice:另外法律沒有大廈不能養寵物這種規定,但有規範不得妨礙公共 05/11 13:40
18F:→ iorice: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 05/11 13:40
19F:→ iorice:還有如果有類似像住戶公約的話,就必須遵守 05/11 13:41
20F:→ iorice:所以依照規定,原PO住戶必須遵照公約,不得飼養"猛犬",貓科類 05/11 13:42
21F:→ iorice:以及讓人畏懼之動物,但柯基算不算猛犬,你可以請他提出有效 05/11 13:43
22F:→ iorice:具有公信力的證明,如果對方無法舉證,那就是對方的問題了 05/11 13:44
23F:→ iorice:如果他說有人會怕柯基,你也可以說你怕小孩這種動物,所以大 05/11 13:45
24F:→ iorice:廈住戶不可以養小孩這種"令人懼怕之動物" 05/11 13:46
25F:推 b801026:電纜那個...明明就是胡扯瞎扯... 05/11 14:47
26F:推 yatwen:只要柯基(有晶片)就是你的財產,誰都不能趕走她,公約也需要 05/12 02:45
27F:→ yatwen:全數同意才算數,但原po已經沒有同意了,不同意他就不能動 05/12 02:45
28F:→ yatwen:但他可能會來唬爛來煩來盧來威脅或騷擾其家人,逼迫就範 05/12 02:46
29F:→ yatwen:但住戶可以準備蒐證反控騷擾妨礙自由或是侵入民宅....等等 05/12 02:47
30F:→ yatwen:就連名人最多的民生社區,也在一連串興訟調解下,調整成可以 05/12 02:48
31F:→ yatwen:養寵物 05/12 02:48
32F:→ yatwen:公約裡的此項完全沒用處 05/12 02:48
33F:推 Leto:電纜線的理由有點扯 05/15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