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am (chram)
看板iPhone
標題[拾獲] 野生的金色5S
時間Thu Nov 14 03:17:48 2013
剛從lobby出來,出去外面吐的時候在草叢發現一隻金色野生的5S
到現在還沒有人打來…我想失主也不知道手機不見了吧Orz
如果有人知道朋友不見了金色5S,13晚上14號凌晨有去過lobby在外面吐的話,請馬上站內信給我…
失主應該超正的…
PS失主真的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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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4.244.230
1F:→ passtset:妳掉的是這支金色的5s還是這隻銀色的5s呢? 11/14 03:18
2F:推 MacGyvers:應該被撿走了 11/14 03:18
3F:推 sam352306:這個我決定推一下 11/14 03:19
4F:推 ttnakafzcm:野生的金色5S出現了 野生的金色5S出現了 11/14 03:20
5F:→ chram:我也決定不給警察 11/14 03:20
6F:→ sam352306:這樣對嗎@@.. 11/14 03:22
7F:推 stacyshu:最後一句才是上來po文的重點吧 11/14 03:23
8F:→ chram:不能放過認識正妹的機會 11/14 03:23
9F:→ stacyshu:以後我也要在手機裡放正妹照 手機找回機率提高 Y(^_^)Y 11/14 03:24
10F:推 EmiSuzuki:圖勒... 站內信500P! 11/14 03:25
11F:→ zong1986:結果是女朋友的照片 11/14 03:57
12F:推 KevinMai:圖呢!!!!!!!!!!???????? 11/14 03:59
13F:→ lun1256:自私耶Q口Q 11/14 04:08
14F:推 jameslee0723:圖呢?敲碗!!! 11/14 05:48
15F:推 bertkuan:表特神人就可以找回失主了! 11/14 07:17
16F:推 lunacyDK:已報警 ... XDD 11/14 07:24
17F:推 memo5215:建議給警察好 11/14 07:35
18F:推 asd25:索賠三成 把它切成 10等份 11/14 07:52
19F:→ bbbing:三成,用七萬算 11/14 07:59
20F:推 Lavchi:不要跟ttb一樣私藏啦(誤) 11/14 08:01
21F:推 housej203:沒圖沒真相(我不要手機圖) 11/14 08:05
22F:推 altercaze:遭遇野生5S...這打金手指了吧@@ 11/14 08:14
23F:→ doglegbow:你要不要google「侵占罪」?不交給警察你有被告的風險 11/14 08:38
24F:→ defent:歹事,只記得撿屍體,忘記撿金色的5s 11/14 08:43
25F:推 Rainbow1014:交給警察比較保險 11/14 08:50
26F:推 IcJack:已經剩一成了,法條也更新一下 11/14 08:52
27F:→ lsj168:會抽煙的女主人....算了 11/14 09:16
28F:推 wincecarter:出去吐就撿到金5S 哈哈 11/14 09:34
29F:推 specialru:重點是最後阿 11/14 09:36
30F:推 Noopsfilm:大師球快準備呀 11/14 09:48
31F:推 littlehan530:施主還在宿醉 11/14 09:55
32F:推 cn9a2002:在找男人送我一隻就好拉,不缺這隻 11/14 10:00
33F:推 keybo:所以她沒有用指紋解鎖? 11/14 10:02
34F:推 a50109:有可能事由待機畫面是正妹的照片推斷的 11/14 10:11
35F:推 gg22098:誰會手機卓布放自己的照片。一定是宅宅 11/14 10:28
36F:噓 grayyoung:不給警察 帶回家 在這邊PO文?? 這到底甚麼想法 11/14 10:38
又不是什麼現金包包給警察幹嘛 等他回撥我不就能還他了嗎?你腦袋裝大__嗎? 還是昨天吃__?嘴巴臭死了 快去刷牙吧
37F:推 holybless:搞不好是冥婚 紅包改iphone 11/14 10:49
38F:→ danilin:為什麼不交給警察,等等自己惹上侵占嫌移 11/14 11:00
39F:推 d86012005:推好人 11/14 11:01
40F:推 crazy41v1r:推holybless大大,有笑有推! 11/14 11:14
41F:推 owenx:以後去lobby不撿屍體改撿iphone好了XD 11/14 11:37
42F:推 Yaiba:誰規定檢到東西不能想辨法聯絡失主 一定要交給警察呢... 11/14 11:59
43F:→ Yaiba:不過以iPhone5S來看 應該一定有用指紋鎖...那應該打不開? 11/14 12:00
44F:→ jwit:說不一定是阿宅放正妹照 XD 11/14 12:01
45F:→ Yaiba:也是 很多人都會放正妹超...推樓上... 11/14 12:01
46F:推 a1b2a3g4h:交給警察才會被鬼隱吧 幹嘛這樣講原po啊 11/14 12:09
47F:→ a1b2a3g4h:他真要污 早就拿去二手店賣了好嘛 11/14 12:09
48F:→ abian:ios7有Activation Lock 11/14 12:12
49F:推 gglonkey:交給警察會被鬼隱+1... 11/14 12:39
50F:推 ghost3208:可惡想撿 11/14 13:01
51F:→ Onimusha:手機主人已經在你家了 只是你看不到而已 11/14 13:06
52F:推 Yatmin0824:推,交警察鬼隱+1 11/14 13:25
53F:推 horseorange:你掉的是金色的還是銀色的5s呢 好像湖邊女神 XDDDD 11/14 13:42
54F:推 ChiBuSai:推 holybless:搞不好是冥婚 紅包改iphone 11/14 15:32
55F:推 Rabbit19264:推 holybless:搞不好是冥婚 紅包改iphone 11/14 16:28
56F:推 lingz1024:原po最近肩膀可能會開始酸酸的 11/14 16:32
57F:推 NomadShu:冥婚真的太靠悲了 XDDDDDDDD 11/14 17:31
58F:推 cheer16max:冥婚是哪招... 11/14 18:52
59F:推 sherlock123:冥婚咧@@ 11/14 19:45
60F:推 adon0313:現在冥婚也太潮了吧 = = 11/14 20:40
※ 編輯: chram 來自: 39.14.244.230 (11/14 22:32)
※ 編輯: chram 來自: 39.14.244.230 (11/14 22:33)
※ 編輯: chram 來自: 39.14.244.230 (11/14 22:35)
61F:→ NomadShu:圖咧?(敲碗) 11/14 22:59
62F:→ sonatach:你要不要乾脆打給他通訊錄裡的朋友? 這樣不是比較快??? 11/14 23:15
63F:→ chram:鎖住了阿… 11/14 23:19
64F:→ lastpoat:撿屍翻外篇 11/15 00:41
65F:推 faradayslaw:還是交給警察吧。如果失主直接報警,查到你身上的話, 11/15 02:10
66F:→ faradayslaw:你很難證明自己沒有侵占的意圖。到時會百口莫辯的。 11/15 02:11
67F:推 faradayslaw:喔抱歉,看到外面改標題了。恭喜已聯絡上失主。 11/15 02:14
68F:噓 KevinMai:你以為標題改"聯絡到失主"就沒事了嗎?圖勒?是否該交代 11/15 03:32
69F:→ KevinMai:一下是正妹還是臭宅? (大誤 11/15 03:33
70F:推 hihi29:圖勒 11/15 08:24
71F:噓 grayyoung:無言了 請問我說了甚麼讓你這麼激動嗎? 11/15 08:24
72F:→ grayyoung:講話難聽的到底是誰阿... 11/15 08:25
73F:→ grayyoung:另外就像fara說的 要是失主報警你就吃侵占 11/15 08:26
74F:→ grayyoung:沒想到一個噓文就讓想看失主的原PO這麼激動... 11/15 08:27
75F:→ grayyoung:還有希望大家不要推甚麼交給警察鬼隱這種不負責任的話了 11/15 08:32
76F:→ grayyoung:我自己手機就在警察局找回過 11/15 08:32
77F:→ avonboy:樓上態度明明惡劣的很,還要裝無辜... 11/15 08:35
78F:推 grayyoung:惡劣? 我只說這到底甚麼想法就叫做惡劣? 11/15 09:25
79F:→ grayyoung:比起說起不乾淨的東西到底誰比較惡劣 11/15 09:25
80F:→ grayyoung:還是只要用噓文表達不贊成想法跟做法就叫做惡劣 11/15 09:26
81F:→ grayyoung:我今天單純對原PO做法表達不贊同 但是回文的是人身攻擊 11/15 09:27
82F:→ grayyoung:甚麼叫做惡劣? 11/15 09:27
83F:噓 satan2003:原PO回應有必要那麼激動......?! 11/15 09:53
84F:推 kj3906:重點是 圖呢? 11/1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