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sony (你今天熟了嗎?)
看板logic
標題[討論:轉載自熟版]Re: [認真] 談邏輯
時間Tue May 8 18:43:10 2007
作者 aaaashu (熟板進入文字獄時代) 看板 RIPE_gender
標題 Re: [認真] 談邏輯
時間 Mon May 7 09:50:3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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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ony (你今天熟了嗎?)》之銘言:
: 鳳梨日報刊登一則新聞如下:
: 本日報記者獨家採訪到一名王姓女子
: 王姓女子指出某鴻X上市電子公司之郭姓老闆
: 曾在多年前對其始亂終棄
: 且連分手費都只給了五百元*
: 據本報了解 該位身價1645億*台幣之郭姓老闆
: 為全台灣首富 但其近日不但與多名女星傳出緋聞
: 更有人指涉其實為同性戀
: 沒想到他連分手費都只給了五百元
: 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 本報真的認為郭姓老闆相當小氣
: 應該更大方些 不要太小氣
: 否則會被人瞧不起
: 1.該篇報導並未明確指出是哪一家上市電子公司
: 2.姓郭的老闆很多
: 3.其實該郭姓老闆身價是1647億 記者寫錯為1645億
: 4.其實當年分手費郭老闆是給了五百元美金
: 相當當時台幣兩萬元
: 因此以hiro2之邏輯
: 本篇文章未明指郭老闆是誰
: 且所述該當事人郭老闆之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因為記者很笨資料都查錯了)
: 所以鳳梨日報並不需要因為其指稱郭姓老闆太小氣而負責
: 嗯嗯 真是好邏輯啊~~(茶)
板主舉出了這麼例子,那麼就當作閒來無事,純粹討論案例,
這篇絕對只討論案例,沒有要爭論任何事,可以當做生活常識。
首先,板主所舉的這個記者一定是個笨記者,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他的文章中有太多露骨描述當事人的身份。
1.某鴻X上市電子公司之郭姓老闆
--是「上市」的「電子」公司,老闆必須姓「郭」,公司名稱又是「鴻X」
這樣的範圍已經縮的很小了。
2.身價1645億台幣
--板主假設的辯護是實際是1647億,這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資產有部份包含證券,只要股票跌個兩天,
可能就從1647億跌到剩1645億,所以這個記者寫這樣,
已經等同於寫出明確的特徵。
3.郭姓老闆為台灣首富
--這更是非常非常明顯的可確認當事人身份的特徵描述。
至於分手費給了多少,這影響的是這名記者是否以錯誤事實誤導他人,
而跟本篇報導影射的是哪一位郭姓老闆無關。
據上所述,郭姓老闆當然可以告這名記者而且很有可能勝訴,
因為這個記者實在太笨了。若是換個寫法呢:
鳳梨日報刊登一則新聞如下:
本日報記者獨家採訪到一名王姓女子
王姓女子指出某「大型上市電子公司」董事長
曾在多年前對其始亂終棄
且連分手費都只給了五百元
據本報了解 該位身價台幣「上千億」之富商
為全台灣「首富之一」 但其近日不但「緋聞頻傳」
更有人指涉其「性向不明」
沒想到他連分手費都只給了五百元
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本報真的認為「該富商」相當小氣
應該更大方些 不要太小氣
否則會被人瞧不起。
如果將該篇報導改寫成這樣,該名記者即可規避刑責。
在出了社會之後,免不了會接觸到一些比較黑暗的事情,
但想「陰」別人之前先學會寫作技巧,
才不會反而讓自己「陰溝裡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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