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huyo (kissl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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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創作] 《斷陰陽》 訟 第一章 無名
時間Mon Nov 2 08:43:05 2026
《斷陰陽》第二案:訟
天水訟
《易經》曰: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人間有訟,爭的是一個理字。
陰陽有訟,爭的是一個名分。
可若連證據都不肯說真話,判決又憑什麼叫作真相?
第一章 無名
人死了,才需要名字。
活人有戶籍,有身分證,有親友叫他吃飯、叫他回家。即使他不見了,總還有人記得他最後
穿了什麼衣服、說過什麼話、欠了誰一筆錢。
可是死人不一樣。
一旦進了殯葬系統,成了無名屍,名字便可能只剩下一個編號。再過幾年,連編號都會被整
理、歸檔、封存。
最後,世上彷彿從來沒有這個人。
陳啟文第一次看見那份卷宗,是在一個下雨的下午。
刑事警察大隊的辦公室裡,冷氣開得太強,窗外的雨聲卻仍然壓不住電話鈴聲。
周子安把一疊舊資料放到他桌上。
「你不是一直在查那個無名女人嗎?這次有新東西。」
陳啟文抬頭。
「哪裡來的?」
「舊校舍拆除工程。工人整理地下室時,找到一批被封存的教務資料。裡面有一張照片,還
有一份二十多年前的失蹤紀錄。」
「學校怎麼會把失蹤紀錄封在地下室?」
「這就是問題。」
周子安抽出一張影印紙。
那是一份泛黃的學生名冊。紙張邊緣受了潮,墨跡有些暈開。名冊最上方印著學校名稱,底
下列出班級、學號、姓名與出缺席紀錄。
陳啟文一行一行看下去。
三十六個名字。
沒有異常。
他翻到下一頁。
仍然是三十六個。
「哪裡有問題?」
周子安沒有回答,只把另一張紙推過來。
那是一份當年的校內事件紀錄。
某年九月十七日,某班全體學生未依規定出席。校方備註:因校外活動與資料登錄疏失,已
完成補正。
陳啟文看了一眼日期。
「全班缺席?」
「紀錄是這樣寫的。」
「三十六個人?」
周子安點頭。
「可是當年負責點名的老師,後來在筆錄裡說,那天教室裡坐了三十七個學生。」
陳啟文重新看向名冊。
三十六個名字。
三十七個人。
這種差異,若只出現在一份文件裡,可以說是筆誤;若出現在幾份互相獨立的資料裡,就不
能只用筆誤解釋。
他把資料攤開,開始比對。
名冊上有三十六人,校內紀錄卻寫著全班缺席。當年的老師說教室裡坐著三十七個人,而一
份舊照片的背面,則寫著另一行字:
「九月十七日,全班合照。」
「照片呢?」陳啟文問。
「還在整理。這批資料被人動過,幾個檔案袋的封條都不是原來的。」
「有沒有報案紀錄?」
「沒有。」
「有沒有失蹤人口通報?」
「查不到。」
陳啟文沉默片刻。
一個人失蹤,通常會留下很多痕跡。家屬報案、學校通報、戶籍異動、醫療紀錄,哪怕只有
一張收據,都可能證明他曾經存在。
但這件事不一樣。
不是某個人失蹤後,大家找不到他。
而是所有紀錄都像約好了一樣,將他排除在外。
周子安看著他。
「你覺得是怎麼回事?」
陳啟文將那份名冊收進資料夾。
「先不要談鬼。」
「我也沒說鬼。」
「你的表情已經說了。」
周子安乾咳一聲。
陳啟文站起身,拿起外套。
「去學校。我要知道,當年到底是誰寫下那句『全班缺席』。」
走到門口時,他忽然停住。
那張影印紙上,除了事件紀錄,還有一個模糊的簽名。
簽名旁邊寫著:
承辦人:林志遠。
陳啟文盯著那個名字,心裡莫名生出一種不舒服的感覺。
他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但他有預感,接下來查到的每一份資料,都會把他們帶回同一個地方。
二十多年前。
九月十七日。
一個被所有人記錄成「全班缺席」的日子。
「莫道陰律峻,只因端人心。」
改了點寫法 嘗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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