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Dlabor (醫勞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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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啥!住院醫師連續工時 最多32小時
時間Sun Apr 21 22:07:23 2013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1HS_8NvK ]
作者: MEDlabor (醫勞小組)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Re: [新聞] 啥!住院醫師連續工時 最多32小時
時間: Sun Apr 21 22:05:08 2013
大家好,我們是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3/19與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共同參加
衛生署召開之「
住院醫師參酌勞基法賦予保障第二次研商會議」,日前終於
取得官方會議紀錄,如附件:
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s/1959A5689A054111AE5952D22BB85E1EQQY
在我們提出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訴求之後,衛署現任的許銘能處長沿襲石崇良
前處長的idea,推動「住院醫師與醫療機構之聘僱契約」,醫院是否如實履
行這份契約,將會是評鑑的評分項目;換句話說,希望能透過評鑑讓這份契
約有強制力。這樣的作法是否有效後面再說。契約之中的工時部分則是按照
「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裡面的工時部分,就是最主要爭執之
處。
請見本小組整理的對照表:
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s/00A65FD1069A4473A3CA29BAF4EDDC4EQQY
會議主要的焦點在
連續工時部分,最後達成協議評鑑試評第一年延長工時分
別設置三個標準,
24小時者為A,28小時者為B,32小時者為C,
(也就是先前自由時報的新聞所言)
同理,符合特殊標準的例外情況(比如病情危急須持續照護、學術價值等)也
分別設置三個標準,
30小時者為A,32小時者為B,36小時者為C,並會透過
機制去要求醫院ABC三者的比例必須合乎規範。評鑑試評第二年會視第一年
的狀況重新檢討設置單一標準。
這部分醫院方反對意見比較強,原本衛生署是有意把32小時直接刪除,不過
就遭到醫院的強烈反對,最後的結果只好兩邊折衷,不過衛生署也承諾會嘗
試在第二年把單一標準設為A或B,並設計機制去要求或鼓勵醫院以A或B的標
準去邁進。
在
每週工時部分,有向衛生署清楚確認是指
任一單週工時還是四週平均工時,
並有提及評鑑內容那邊有說單週工時的定義為四週平均工時。衛生署澄清說
會以會議結論為主,也就是
任一單週工時都不得超過88小時,之後會依照會
議結論去修正評鑑的內文。
這點其實蠻重要的,如果是四週平均工時不得超過88小時,那就和現狀幾乎
沒有差異,但如果是任一單週工時都不得超過88小時,以醫師每週間工時差
異如此巨大的狀況下,這確實會改變現狀。
應醫改會的詢問,衛生署表示這次擬定的標準將作為評鑑試評項目包含今年
的兩年,也就是最慢後年就會納入評鑑中的正式項目,這兩年衛生署會透過
一些誘因或懲罰去促使醫院進行工時制度的改革,也會探究醫院無法符合規
範的原因為何,並透過一些配套措施輔導無法符合規範的醫院。
因此,雖然評鑑令人詬病,版友們想必多有所聞,但現階段衛生署之所以推
動這樣的方式,是在同意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前提下,希望能找到最兼
顧勞動權益和醫院資方利益(?)的工作班表。
我們成軍快兩年,也感謝各界的幫助,終於有一絲一毫的進展。但在還未納
入勞基法前,還未真正組成工會前、還未真正改革健保前不容懈怠!請繼續
給我們意見,甚至加入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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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EDlabor (111.248.2.148), 時間: 04/21/2013 2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