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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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藥師法》禁藥師兼職 大法官:違憲
時間Wed Jul 31 20:05:10 2013
《藥師法》禁藥師兼職 大法官:違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31/234331
2013年07月31日17:43
【丁牧群/台北報導】《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
『一處』為限」,也就是不能兼差。藥師楊岫(音同秀)娟等人認為,此規定侵害藥師工作
權,日前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年6月還為此召開憲法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討論相關爭議。
今天大法官會議正式作出釋字第711號解釋,宣告《藥師法》第11條違反《憲法》保障人
民工作權的意旨,宣告該法條違憲,應於即日起1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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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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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04.116
1F:→ iterator:新聞下方的留言倒是一面倒的反對,敢問到底孰是孰非? 07/31 21:41
一面倒的反對????
也要看反對的是誰阿
2F:推 goodbye:別在醫生的版跟人吵架(拖走.....) 07/31 21:46
※ 編輯: monyan 來自: 116.59.247.109 (08/01 09:26)
3F:→ iterator:看得出反對的是藥師, 不過我不是醫藥從業人員, 08/01 14:33
4F:→ iterator:只是當初看了這新聞的第一印象,似乎是對資方有利的變動 08/01 14:34
5F:→ iterator:不過看到有人贊同有人反對,想聽聽實際的情況而已 08/01 14:35
6F:推 goodid520:哦哦 玄天上帝公認的藥師法嗎 ?? 08/01 14:50